电子化政府:发展及其远景(1)(1)(5)
2016-01-23 01:08
导读:(3)可取得性。除了通过信息技术联结政府各部分外,建立电子化的单一窗口、或以全天候二十四小时与快速服务、增加外语服务等方式尽可能地提供民
(3)可取得性。除了通过信息技术联结政府各部分外,建立电子化的单一窗口、或以全天候二十四小时与快速服务、增加外语服务等方式尽可能地提供民众取得政府服务的管道,以达成民众利用政府的“可取得性”与“轻易操纵”两项重要特质。
(4)效率。夸大政府必须通过信息技术增加行政效率并快速回应民众的需求,包括利用信息技术消弭政府各部分与机构间的界线并进行政府组织的简化与整合工作,使得民众不再对各部分间的界线而感到困惑,并针对政府例行的处理程序加以自动化与流程简化,以减少人工处理造成的题目并减少纸张的浪费。
(5)公道化。提供政府部分与机构间共享资源或组织功能重组的机会,以减少政府支出并简化系统。
(6)公然信息。公然信息的制度能够增加国家的竞争力与政府的开放性。除了部分受到法律规范不得公然的资料(包括***、贸易机密或个人隐私有关的资料)外,其它的政府信息,应该尽量以电子化形式并经过有系统的处理之后公然,让民众能够更轻易地取得所需的信息。
(7)电子安全。电子环境中的安全是政府必须立即重视的题目,为了不让电子资料被他人不正当地截取与操纵,并保障电子交易过程的程序,政府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机制以维护电子环境中的安全与可靠性,例如由政府或具公信力的第三者建立个人身份与组织的认证制度,采取加密措施等。
日本的电子化政府
为了建构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日本政府在推进电子化政府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划。一方面是为了适应行政革新的新潮流,另一方面也是希看通过政府部分的信息化,唤起民间之需要与普及,从而担负起国家高度信息化之先导角色。1993年10月临时行政改革推进审议会,将政府信息化作为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并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化的推动计划。1994年8月设置了[高度情报通讯社会推进总部],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总部部长。1994年12月,由内阁会议议决通过了所谓的[政府信息化推进基本计划]。该计划的实施期程,以1995年度开始,为期五年。其重点是:(1)行政信息的电子化。(高度利用行政信息,作到公务职员一人一台电脑,建立各省厅区域网路。);(2)信息提供的高度化。(发展线上服务,提供电子信息,以达到信息的共享和充分利用);(3)信息流程的顺畅化。(建立政府机关的广域网路和部会之间的电子文件的交换系统。);(4)行政手续的便捷化。(逐步实现申请手续的电子化、线上化、窗口一元化等)。日本电子化政府主要目的就是要在行政所有领域上,普遍地用信息技术,以进步政府服务的品质和效能。在此理念下,政府信息化就被定位为:一个有效率、有统协力、有应变能力的政府;一个与国民建立相互***关系且能够满足民众需求的政府。 日本政府信息化的计划目标是:依据信息技术的发展成果及政府财政状况,在所有的行政领域上,积极道进,并使信息技术的利用,成为行政组织活动所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政府内部之沟通顺畅、资源共享,达成政策制定的迅速、有效。在确保信息安全的条件下,实现从“纸张”之信息处理,转为通讯网络、资料电子化之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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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信息化的推动基础与预备方针为:(1)行政信息的电子化及其高度利用。在政府行政领域,广泛实施电子化;视信息系统为组织活动所必不可少的东西,建立职员一人一台电脑或工作站的工作环境;建置能够活用外部信息的资料库;在固有的定型业务中,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积极推动业务信息化,并提升现有的系统。(2)行政信息流通之畅通与整体运用。为达到各省厅间的资源共享,应同一代码、资料项目等,并使之标准化;建立省厅间的电子文书交换系统;开发一致性的资料库,加强省厅间的共同运用。(3)公共服务品质之提升。建立整合性、超时空限制的信息服务系统;配合民众需求,建立信息查询目录;建立与民众有关的行政手续、案件审查业务等信息系统。如申请、申报、商谈等业务均予以电子化、线上服务化,提供电子查询、阅览。(4)信息系统及执行环境之高度化。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如分散处理、多媒体等新技术的应用;跨省厅的信息系统,应使用国际标准化的产品,以适应系统的开放性;配合承办员自行操纵及网路广域化的进展,加强信息系统及设备方面的安全对策,并充实系统监查及评价功能;积极筹建聪明型办公环境。(5)通讯网路之高度化。积极推动省厅内通讯网路及主管机关与所属机关间通讯网路的建置;尽快完成省厅间广域网路之运用治理及接续方式;为实现资源的广泛交流,中心机关网路与地方公共团体、民间网路间,应确保最适当的信息交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