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城市政府管理创新的价值定位和路径选择(6)
2016-10-29 01:00
导读:高效的政府也意味着廉洁的政府。一个廉洁的政府,意味着有效规范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保证行政权力的公平、公正行使,有效制止行政主体的“寻租”
高效的政府也意味着廉洁的政府。一个廉洁的政府,意味着有效规范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保证行政权力的公平、公正行使,有效制止行政主体的“寻租”行为,管好用好纳税人的钱财,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提高政府投资和公共服务质量和绩效,推进国民的整体福利水平。腐败是廉洁政府的大敌,是对权力的滥用、对公众信任的亵渎、对社会资本的蚕食,它在腐蚀整个政府机体的同时,破坏了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极大地降低了政府行为的有效性和政府能力。
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法制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尤其是随着政府管理创新以及监督、监察和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官僚主义、腐败和权力滥用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狭小,官僚主义、腐败和滥用权力的难度会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并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完善使这些现象最终得到有效的遏止。
五、中国城市政府管理创新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模式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城市社会出现了一种特殊的“三元结构”——一种基于“三元社会”的过渡性发展形态。社会形态上的“三元”特征说明在一座城市中同时复合了城市社会、亦城亦乡的混合社会(以新城区的乡村社会或城中村为代表)和乡村社会,即使通过行政的办法将农村城市化(如深圳等),但其主要社会形态依然处在一种亦城亦乡的混合状态,而且在短时间内不会消失或被城市“化”掉。这究竟是一种暂时的或阶段特有的现象还是当代中国城市发展战略的一个新的起点?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过去基于“一元社会”(城市社会)的城市总体规划、市政体制和城市发展理念是否需要认真反思?把消灭“城中村”和乡村作为各大中城市发展的基本战略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城市中心、区域中心(行政区、功能区和经济区)甚至组团中心高密城市化策略是否符合国情、市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等。研究发现,城市“三元社会”虽具有过渡特征,但这一理念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的缺失,克服城市总体规划、市政体制和城市发展战略中一些固有的弊端,如空间窒息、千城一面、行政强制、单边发展等。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实事求是地按照城市“三元社会”的形态,建立基于公共治理的政府主导型、混合治理型、社会(民间)主导型等多元协同的三元治理结构。正是这些复杂的问题引发了我们对大城市治理模式的系统思考。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应该看到,我国发达城市地区已经进入了一个整体转型时期,传统因素、现代因素和后现代因素的消长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不断加剧,过去改革中的一些中坚力量在“既得利益”泥泞中不能自拔,新的改革力量虽有不断的补充或成长但却无法控制改革的进程,各项制度配置中人治与法治、法制与民主、集权与分权、管制与服务、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日益凸显;人口、环境、资源等三大约束机制对传统的城市成长方式提出严峻挑战;城市供养极限、资源与劳动力资源配置失衡、公共服务持续严重短缺、犯罪率上升、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城市社会总成本增加、生态困境等问题将使一些城市失去未来……。由此可见,我国发达城市社会的各项改革事业开始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攻坚阶段。由于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复杂交织,盘根错节,改革创新面临着难度大、成本高、风险多的严峻现实。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为,政府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将成为克服阻力、化解矛盾和风险根本路径,而城市政府体制和管理创新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创新的焦点和热点地区。
为此,我们必须坚持从城市政府所处的实际生态环境出发,按照发达(或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价值定位,在行政事务分析、职能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本”、“绩效为本”的原则,建立现代化的城市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系统平台,将政府行政管理的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等管理职能适度分离,以政府内部管理体制及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重组现行的政府机构,并在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与改革的基础上,制订科学可行的实施计划,积极稳妥地实现城市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过渡和转型,建立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的一级城市政府工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