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国有资产治理模式比较研究(5)
2017-08-08 01:33
导读:巴西政府于1979年在巴西国家计划部内设立国营企业控制署,作为专门负责治理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政府机构。国营企业控制署的主要职责是:(1)掌管挑唆
巴西政府于1979年在巴西国家计划部内设立国营企业控制署,作为专门负责治理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政府机构。国营企业控制署的主要职责是:(1)掌管挑唆国有企业资金的权力,审批和监视国有企业和自治机构的预算。(2)审批国有企业信贷业务。(3)提出增加国有企业股本,收购或出售国有股权,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建议。(4)对国有企业的主要收支项目、外债、进口和能源消耗规定限额。
3.德国国有资产治理体制。德国的国有资产治理体制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非常设机构,主要以内阁会议或部际委员会的形式存在,负责有关国有资产治理和运营方面的重大决策。第二个层次是由各专业部设置的下属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部所属国有企业的股权治理。
4.法国国有资产治理体制。法国政府设有专门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治理机构,国家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职能行使和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监视,主要集中在人事任免、企业经营方向决定和财产治理等方面,并分别由不同的政府部分负责。国有企业的行政和业务治理,由对口的主管部分负责;投资决策主要由经济、财政与预算部负责;企业的产权与财务监管,主要由经济、财政与预算部和国家审计法院负责。法国政府的经济、财政与预算部是对国有资产行使监管和运营职能的最主要机构,主要职责是:(1)治理国有企业的资产,决定企业股票的出售或购买。(2)审批国有企业的年度财务计划。(3)决定投资的分配,对垄断性的国有企业投资分配,由该部所属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基金机构决定。(4)决定企业补贴的分配,包括政府性亏损补贴和“计划合同”规定的补贴。(5)向国有企业派驻财政“监视员”,其任务是,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参与审批公司财务开支等。(6)税务检查和监视。(7)参与“国家一企业计划合同”的谈判,并由部长或部长代表在最后合同文本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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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部分市场经济国家的国有资产治理体制的状况看,有很多类似于“98”模式的情况。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是否能够选择“98”模式,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搞清楚,为什么那些市场经济国家能够采取类似“98‘模式的国有资产治理体制。
我以为,假如国有企业的数目未几,政府是有可能管好企业的;假如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公共部分和自然垄断的部分,它们也的确应该由政府治理;假如国有经济的比重较小,亦无需它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的确不需要为治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设立专门的机构,也无需将代理国有资产所有权职能的机构与治理社会经济职能的机构分设。
假如预期我国的国有经济在短期内也减少到那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水平,选择“98”模式完全是可行的。但是,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来看,国有经济还要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国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还较大,据财政部统计,截止2000年底,我国国有资产总量共计98859.2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68612.6亿元,占总数69.4%;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30246.6亿元,占30.6%。这么庞大的国有资产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各个行业,分布在18万个国有企业中。因此,很难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行“98”模式。
“深沪”模式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国有资产治理、监视、运营新体制的基本要求,应该以它所代表的趋势作为我国今后国有资产治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但是,从“深沪”模式目前的状况来看,有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必须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出发,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与其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
改革现有国有资产治理体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题目。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现行的由国务院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唯一代表,并由多个部分分割行使出资人职能,管人的不管资产,管资产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管人“五龙治水”治理、监视、运营国有资产的办法,难以对全国国有资产有效行使出资人职能,难以对国有资产全面负责。这种多头治理国有资产的弊端:一是政府要行使社会治理和国有资产治理者的双重职能,造成国有企业不得不承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目标。在这种体制下,国有企业既可以靠行政权力获得垄断利润,也要承担政策性亏损,导致经营行业扭曲,缺乏竞争活力。二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格式难以改变,很多方面仍沿用计划经济的直接治理方式。三是产权国家所有,权能部分分割,同一所有权被分割,形成了部分所有制,从而形成了“权力真空”,没有一套可以追溯产权经营治理责任的体制。四是企业内部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或虚位。国家所有者权益被腐蚀,造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这些题目的解决,只有通过深化国有资产治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