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国有资产治理模式比较研究(6)
2017-08-08 01:33
导读:我以为,应该在认真总结上孩深圳、珠海国资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十六大报告的精神,依照法律法规,建立中心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分级治理
我以为,应该在认真总结上孩深圳、珠海国资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十六大报告的精神,依照法律法规,建立中心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分级治理的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治理委员会。国有资产治理委员会只在中心、省市(地)三级设置,并建立“国有资产所有权行使机构一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一国有资产控股、参股企业经营”的三层次运行体系;“国资委”把分散在各部分的国有资产治理职能回并整合起来,形成“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同一的国有资产治理新体制“国资委”的具体设置,中心和地方可有所不同,或在不同的阶段有所不同,不要“一刀切”。在地方国有企业多的地方可单设国有资本所有权行使机构;而在国有企业少且多以公益性国有企业为主的地方,国有企业可由相应的公共经济治理部分代行使所有权职能,同时接受资产治理部分的相应监视。
总之,深化国有资产治理体制改革,应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严格按照十六大的精神,积极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有国际竞争力的,有效的国有资产治理、监视、运营的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