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回顾及评述(3)
2014-11-18 01:03
导读:关于市场经济是否中性的争论同市场经济理论的共性和个性是相关的,理论界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理解。 李克清(199
关于市场经济是否中性的争论同市场经济理论的共性和个性是相关的,理论界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理解。
李克清(1992)提出:“市场经济是一个中性词,是用来表示经济一般的一个概念,本身并不姓‘资’,也不姓‘社’。作为经济一般,市场经济可以存在于资本主义制度之中,也可以存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之中”。[7]
杨圣明(1996)认为:“邓小平同志的新市场论的内容包括市场经济共性与个性两部分……不懂得邓小平同志关于市场经济共性与个性的道理,也就根本不懂得邓小平同志的新市场论,或者说,也就等于抛弃了新市场论”。[8]
(2)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关系论
综观邓小平的全部改革理论及其实践活动,我们看到,邓小平有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代替传统计划经济的战略意图。但他也曾几次谈过“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观点,由此引起了学者们对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相互关系的争论。大致可分为三种观点。第一,取代论。吴敬琏(1992)认为,邓小平所说的“改革是一场革命”,“当然,这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体制的革命”,即指“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1](p.58)两年后,他更明确提出:“邓小平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实行计划经济的‘戒律’,指出改革是一场用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的革命。”[9]第二,并存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从根本上排斥计划经济的观点是不能接受的(张朝尊,1992;蒋学模,1994)。第三,双义论,于光远(1992)认为:“计划经济一词事实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涵义。前者指的是有计划发展的经济,后者指的是社会资源主要由计划来调节,而不是由市场来凋节的一种经济制度。作为广义的计划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建立起来之后仍然是存在的……但作为狭义的计划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建立起来之后是不再存在的。”[10]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作为在一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由于在资源配置上截然相反的做法,两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社会之中。对此,邓小平早就有清楚的认识。但他同时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不排斥而且应当运用计划手段来完善其体制,以利于造成对资本主义的体制优势。邓小平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使用“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这一说法的。
(3)市场经济阶段论
自从邓小平关于“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就有了萌芽”的见解公诸于众后,市场经济的阶段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但认识上分歧很大。一种意见认为,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有市场经济。伍柏麟(1992)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虽也有商品生产,有市场,但它们还没有成为社会经济的普遍形式,整个社会还是自然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只有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才形成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11]另一种意见认为,早在奴隶社会就有了市场经济。王珏(1993)提出,市场经济经过“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古代的市场经济,它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条件下出现的,它有两个特点:第一,就其本身的发展水平而言,它是一种单一的市场经济,即一般商品市场,没有或极少劳动力、资金等方面的生产要素市场。第二,这个时期的市场经济从全社会范围来看只是一种补充成分,占社会主导地位的是自然经济。第二阶段,近代市场经济……第三阶段,市场经济”。[12](p.83)第三种意见则将市场经济分为带有资本主义个性的市场经济和具有封建主义个性的市场经济,并认为前者出现于我国明清,后者形成于宋代(尹进,1994)。
仔细分析各方的论述,可以看出,人们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对“市场经济”的理解是不一致的。有人认为,市场配置资源必须成为该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并且在全要素市场形成后,才能将其称之为市场经济。有人则认为,只要有商品市场,只要市场对资源配置已起作用,(尽管整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是自然经济)便可称之为市场经济。由于这一认识上的分歧,就有了市场经济阶段的不同划分。邓小平将封建社会的市场经济定位为“萌芽”状态,显然是经过仔细斟酌的,是将市场经济理解为全要素市场和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并以此来划分市场经济阶段的。这一点又与邓小平要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的思想存在着逻辑上的内在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