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完美结合(4)
2016-02-24 01:20
导读:极端的公有制等同于公无制,只能引起混乱与效率低下。既然资本的使用权与使用者的自身利益不相关,他没有理由为资本的增值而努力。不仅如此,通常
极端的公有制等同于公无制,只能引起混乱与效率低下。既然资本的使用权与使用者的自身利益不相关,他没有理由为资本的增值而努力。不仅如此,通常他或多或少会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个人利益。于是特权泛滥,牺牲企业以中饱私囊,自然成为极端公有制经济的常见现象。债转股更不可能改变低效的国企运营机制,它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另外国企领导的产生是基于政府选择而非社会选择,从而使企业特权扩展为政府特权。长期而言,极端公有制经济的衰退具有必然性。
历史经验表明:不管政府出于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对市场进行干预,都能成为个别人捞取私利的凭借,成为特权泛滥的借口。对于关系到国家命脉的个别企业,也许可由政府推荐经营者,但作为一种普遍方式必然行不通,因为推荐者本身也需要推荐。事实上推荐也是一种特权。
福利分配也好,转移支付也好,以及事业性工资等等,凡是割裂了资本收益权与使用权联系的任何一种制度,都必然是无效率的。
中国目前的国企改革,之所以取得一定的成功,正是因为加强了企业使用权与收益权的联系。即企业的公有化正在减弱,而私有化正在加强。但这种转化仍是基于政府的主观努力,而非制度上的进步,因此难以持久。与其如此,不如进行真正的转化,比如以政府贷款的方式,给予那些优秀企业家以永久的控股权。而经济的公有化性质,则应体现为国家对资本租金的征税权。
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决定什么样的人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自古至今人类社会任何领域的成功,人的因素始终是第一位的。
那些凭借特权或垄断,能轻易地获取金钱利益的人,往往并不擅长——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也不愿意从事风险投资。尽管这对社会进步起着决定性作用。而愿意从事社会财富的真实创造,具有真才实学的人,却因为没有资本而无法付诸行动。在一个不公平的社会里,那些出身贫寒的有志青年,即使能够有所作为,也必须付出许多不必要的代价。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艰苦的环境也许会造就一两个天才,但更多的天才则会因此而埋没终生。
为什么严重的衰退与萧条过后,总是迎来更加显著的繁荣。为什么战败后的德国与日本,却能迅速成为经济巨人。纵观人类历史,在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新政权,不也总能经历一段强劲的增长吗?官僚的特权,资本的垄断,以及各种社会恶势力等,历来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清除它们的过程,历来都是艰巨而残酷的。因为这些既得利益者手中的金钱,往往左右着政治选择。所谓不破不立,正是这个道理。
私有制下的经济发展,总是伴随着贫富两极分化。这是资本的不等价交换带来的必然结果。但反过来,贫富两极分化却未必能促进经济发展。东欧转型国家遭受的经济挫折,原因就在于其所谓的私有化改革,实际上让那些邪恶的投机分子,轻易地得到一个快速获取金钱的契机。但他们获取的仅仅是金钱,并不代表社会财富的增加。这些人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必然招致国家的衰落!
发展的道路可以多种多样,但成功的原则却是相同的。这就是要坚决杜绝任何仅能使个人快速致富,而对社会无益甚至有害的经营活动。只有这样,企业才会将精力放到专利技术开发等促进社会实质性发展的事业上。
商品能否被垄断,主要不在于行业的集中程度,也并不存在绝对的行业。如果供给商品的资本容易被模仿复制,那么即使只有一个供给商,也具有竞争性:为了阻止潜在竞争对手的介入,他必须通过规模效益,取得成本与价格优势。其供给因而扩大,收益率因而下降。事实上集中行业的收益率仅略高于分散行业。反之,如果供给商品的资本无法被模仿复制,那么即使它被众多的供给商分割所有,其供给数量仍然是有限的,即具有垄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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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垄断行业,之所以具有较强的垄断性,并非是因为存在所谓规模效应。包括农业在内,只要技术能够发挥作用,就必然存在规模效应。正如其名称所指,垄断出于自然因素。表象上在于它们的资本:输变电网,通信线路等不允许被模仿复制。但这种不允许与特权不同,确切讲,是不允许在城市中极其有限的商用土地上模仿复制。因为模仿复制的社会收益,要小于被用于模仿复制的商用土地的机会成本。可见其垄断性源于商用土地资源的有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