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愿事迹考述试论稿————以与新罗关系为(4)
2013-09-13 02:38
导读:宗时代不必多言,而永徽初年,唐高宗给当时百济义慈王所下玺书中就清楚说明了这一点,即就是:“昔齐桓列土诸侯, 尚存亡国;况朕万国之主,不可不恤危藩
宗时代不必多言,而永徽初年,唐高宗给当时百济义慈王所下玺书中就清楚说明了这一点,即就是:“昔齐桓列土诸侯, 尚存亡国;况朕万国之主,不可不恤危藩”。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也!当时屡次侵犯新罗,千方百计要置新罗于死地的百济,此时却沦落为与当时新罗同样的地位。如此,唐王朝要求在百济依附新罗的前提下,新罗、百济双方举行会盟。关于唐朝主持新罗、百济会盟,上引黄清连氏的
中已经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
[33],但是,对于和刘仁愿相关的问题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也许是唐高宗为了安抚刘仁愿,也许是刘仁愿在百济的地位仍无人替代,抑或是刘仁轨有意将刘仁愿推到事件前面,此后,刘仁愿以唐皇帝勅使的身分,主持了唐王朝主导下的新罗与百济的会盟活动。
按照《三国史记》的记载,第一次会盟发生于新罗文武王4年二月,即麟德元年(664)二月。《三国史记》卷6《新罗本纪·文武王》载曰:“……新罗即欲回还,杜大夫云:‘准勅既平已后,共相盟会,任存一城,虽未降下,即可共相盟誓’。新罗以为,准敕既平已后共相盟会,任存未降,不可以为既平;又且百济奸诈百端,反复不恒,今虽共相盟会,于后恐有噬脐之患,奏请停盟。至麟德元年,复降严勅,责不盟誓,即遣人于熊岭筑坛共相盟会;仍于盟处,遂为两界。盟会之事,虽非所愿,不敢违勅。又于就利山筑坛,对勅使刘仁愿,歃血相盟……。”显然,后者的记载非常模糊,没有指出第一次会盟参加的人员等事项,最重要的证据盟文也不见于记载。那么,应该怎样认识这件事情?笔者以为,这次会盟,作为唐王朝的代言人的刘仁愿根本就没有可能参加,主持这次会盟的可能是其它人。
首先,关于这次盟会,中国侧的史料如《旧唐书》卷199上《东夷传·百济》,《册府元龟》卷981《外臣部·盟誓》,新、旧唐书其它相关纪传,《资治通鉴》卷201均未见记载;《日本书纪》相关卷次,《三国史记》卷28《百济本纪》,《三国遗事》卷1太宗春秋公条亦不见载录。以上史书不予记载,至少说明此次会盟并非十分重要,故派遣任何人参与乃至主持亦无关紧要。其次,依据上引《三国史纪》卷6、卷7的两处记载,特别是卷7《答薛仁贵书》中的模糊记录,此次所谓的新罗、百济会盟,刘仁愿参与主持与否似乎难于认定。第三,会盟的另外一个当事人金仁问,在其《三国史记》卷46的传记中未见提及这次所谓会盟的任何蛛丝马迹,这是极不正常的。因为传记中金仁问参与的其它重大事件均无一逸漏的记载,这次会盟的疑点从此一侧面可以得到验证。第四,刘仁愿、孙仁师等人龙朔三年(663)十一月中旬返回唐朝
[34],其到达唐都长安城大概已是次年正月末。即就是受到唐高宗接见后,在唐长安住处片刻不停,再快马加鞭赶到海边,随后乘船飞速返回百济留守军本部,其间再经过三个月左右,其到达留守军本部的时间,最早也是次年即麟德元年三月中旬
[35]。更何况上文提及刘仁愿在唐都还受到来自朝野不同势力的弹劾,其间可能不是短时间就能结束的事情,这就使得刘仁愿根本不可能即刻返回百济;再者,刘仁愿和刘仁轨的对话中亦可看出,刘仁愿是麟德元年十月之前刚到百济,而非此前人就在百济。故此,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往返朝鲜半岛的行程、时间,还是当时刘仁愿其人返回唐朝的行迹等方面考察,所谓麟德元年二月由唐朝主持的第一次新罗、百济会盟,作为唐王朝敕使的刘仁愿,他似乎没有可能和理由参与主持会盟之事。鉴于此,笔者以为,代表唐王朝主持会盟的极可能是在百济的其它唐留守军指挥官,是刘仁轨,也可能是其他人,但不可能是刘仁愿。发掘新的史料,重新认识这次所谓的会盟,无疑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新罗、百济会盟发生于麟德二年(665)八月壬子,地点为熊津所在的就利山。刘仁愿作为唐皇帝的敕使,监督双方会盟事宜。显然,促使新罗、百济会盟,符合唐王朝的朝鲜半岛利益。在此之前,龙朔三年四月,唐政府在新罗设立鸡林大都督府,任命新罗王金法敏为鸡林州大都督,就是说,唐王朝将原百济故地纳入其固有的羁縻体制之后,此时也把新罗纳入此体系之中。从现存史料中不能直接看出新罗对此事的态度,但随后新罗面对唐朝要求与百济会盟作出的姿态,似乎可以看作是对此前事件的深层面反映。这次会盟,新罗决策层仍然保留态度,但又不能违背唐王朝的意愿,故虽然唐王朝在盟文中将新罗置于百济之上,百济完全处于依附的地位,但这无疑和新罗的希求相差太远,这种矛盾的最终结果,导致此后唐朝与新罗非常激烈的摩擦直至最终决裂
[36]。不妨抄引盟文如下:
往者百济先王,迷于逆顺,不敦邻好,不睦亲姻。结托高丽(高句丽),倭国,共为残暴,侵削新罗,破(剽)邑屠城,略无宁岁。天子悯一物之失所,怜百姓之无辜,频命行人,遣其和好。负险恃远,悔慢天经。皇赫斯怒,恭(龚)行吊伐,旌旗所指,一戎大定。固可潴宫污(犴)宅,作诫来裔;塞源拔本,垂训后昆。然怀柔伐叛,前王之令典;兴亡继绝,往哲之通规。事必师古,传诸曩册。故立前百济太子(大)司稼正卿扶余隆为熊津都督,守其祭祀,保其桑梓。依倚新罗,长为与国,各除宿撼,结好和亲。恭(各)承诏命,永为藩服。仍遣使人右威卫将军鲁城县公刘仁愿,亲临劝谕(诱),具(寔)宣成旨,约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刑牲歃血,共敦终始;分灾恤患,恩若兄弟。祗奉纶言,不敢失墬,既盟之后,共保岁寒。若有弃信不恒,二三其德,兴兵动众,侵犯边陲,明神鉴(监)之,百殃是降,子孙不昌(育),社稷无守,禋祀磨灭,罔有遗余。故作金书铁契,藏之宗庙,子孙万代,无或敢犯(敢违犯)。神之听之,是飨是福![37]
盟文强调唐王朝在半岛事务中的领导地位,是所谓“天子悯一物之失所,怜百姓之无辜,频命行人,遣其和好。负险恃远,悔慢天经”,对百济先王的行为大加谴责,是因为百济自己的过错,才导致其最后灭亡,阐明唐王朝奉行吊伐的正当性。同时,说明在唐王朝的天下秩序观念中,扶植百济也是合情合理的,这就是“怀柔伐叛,前王之令典;兴亡继绝,往哲之通规。事必师古,传诸曩册”。由于牵涉到新罗实际利益,刘氏在会盟之前宣示唐朝廷的旨意,进行必要的说服规劝当必不少,对于熊津都督扶余隆亦是如此。盟文中“亲临劝谕(诱),具(寔)宣成旨,约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刑牲歃血,共敦终始;分灾恤患,恩若兄弟。祗奉纶言,不敢失墬,既盟之后,共保岁寒”。即是对刘仁愿作为的真实写照。会盟中的具体事项,可能刘仁轨亦出谋划策、参与其事,盟文即是刘仁轨亲手起草,相信刘仁愿一定能从中获得许多新感受。另外,盟文中对于可能出现背盟的境遇,只是采用“明神鉴(监)之,百殃是降,子孙不昌(育),社稷无守,禋祀磨灭,罔有遗余”的自然界警示,此有别于此前唐王朝针对半岛三国的其它文书。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作为唐王朝在朝鲜半岛的代言人,刘仁愿比较成功的主持了表明唐王朝十数年间兢兢以求的新罗、百济会盟,对于唐王朝最终实现灭亡高句丽提供了良好的战略空间。
五、《刘仁愿等题名》中所见刘仁愿的行迹
新罗、百济会盟之后,《旧唐书》卷199上未有具体记载刘仁愿的行迹,《资治通鉴》卷201,《册府元龟》诸史书亦未见载。《三国史记》卷6只载刘仁轨率新罗、百济、倭、耽罗使者“浮海西还,以会祠泰山”。刘仁愿是继续留在百济,还是不久亦回到唐朝,单从现存文献资料考察,似乎难以得到明确的答案。那么,刘仁愿此时的行迹到底如何呢?
很少为研究者注意的磨崖石刻《刘仁愿等题名》,有助于此问题的解决。
《刘仁愿等题名》磨崖石刻位于东岳泰山岱顶仰天洞内。正书,崖高三尺六寸,广二尺。也许是因该题名磨崖石刻刻在洞内,也可能是刘仁愿其人并非著名人物诸原因,宋代以降出现的金石总目,金石题录诸书中,此题名磨崖石刻均未见著录。直到清嘉庆二年(1797)末,署前山东巡抚毕沅名,实际上是当时山东学政阮元具体编辑刊印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