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愿事迹考述试论稿————以与新罗关系为(6)
2013-09-13 02:38
导读:联合新罗南北合击高句丽的计划并未实现。 总章元年(668)正月,唐朝任命身兼右相的刘仁轨为辽东道安抚副大使,辽东行军副大总管兼熊津道安抚大使行军总
联合新罗南北合击高句丽的计划并未实现。
总章元年(668)正月,唐朝任命身兼右相的刘仁轨为辽东道安抚副大使,辽东行军副大总管兼熊津道安抚大使行军总管,协助李勣。六月中旬,刘仁轨及其随从,就是乾封元年赴唐宿卫、请兵的金三光等人到达新罗党项城(津),新罗急遣归国的金仁问前往迎接;双方拟定新罗军进攻方向及突破口后,刘氏即与随从前往泉冈。二十七日,新罗出兵北上
[47]。与此同时,“(熊津府城)刘仁愿遣贵干未兮,告高句丽大谷□、汉城二郡十二城归服”。然而就该年八月,刘仁愿受到“坐征高丽逗留,流姚州”
[48]的处罚。
刘仁愿被流放姚州之后,有关刘氏的任何蛛丝马迹即不见史载
[49]。关于刘氏的流放地姚州,据刘统氏研究,唐武德四年(621)安抚大使李英置为羁縻州,后唐人王仁求开拓姚州,自置20余羁縻州,上报武陵县主簿石子仁,石子仁于龙朔年间上疏唐高宗,请设置姚州都督府,麟德年间唐朝廷下诏设置姚州都督府
[50]。但是,这里远离唐王朝的中心地,此前担当都督府长史的李孝让、辛文协诸人均被当地少数豪酋杀害,以致于武周后期著名官僚张柬之上疏,请求罢黜姚州都督府建制
[51]。刘仁愿被流放姚州,不但要渡过茫茫大海,随后又要经过漫长的陆路旅程,才能到达流放地姚州。他的最终行迹,因没有任何史料可资佐证,难作进一步探讨,故在此从略。
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通过对刘仁愿生平事迹,特别是在百济的一系列活动的论考,希望对这一时期唐朝与新罗的交涉,唐朝廷内部权力斗争对半岛政策的影响,以及刘仁愿其人的真实面目作出公允全面地认识。首先,依据现存的《刘仁愿纪功碑》,考察刘仁愿的出身,赴百济之前的经历等。其次,经过综合考察,笔者认为,唐百济留守军的最高领导人是刘仁愿,而非刘仁轨,指出《新唐书》、《旧唐书》刘仁轨传记载之谬误。而刘仁愿与刘仁轨的争执和矛盾,是唐朝内部各种势力斗争的反映和延续。第三,针对所谓唐朝主持的新罗与百济第一次会盟,认为作为唐朝敕使的刘仁愿当时不可能在百济,主持会盟的可能是其他人,也可能这次会盟根本就没有举行。第四,对于历来无人问津的《刘仁愿等题名》,文中也进行了探讨,得出刘仁愿也曾前往泰山参加唐高宗的封禅仪式,但可能因其它原因而错过时间,进而促成刘仁愿以“题名”的方式证明自己的存在。刘仁愿的结局,是罗唐同盟后期两者微妙关系的产物,反映了七世纪六十年代唐朝廷内政外略的起伏艰涩,唐与朝鲜半岛交涉的复杂多变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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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永年《读刘浚墓志考释》,《论丛》3辑,1983;廖彩樑,《乾陵稽古》,黄山书社,1988年版。
[②](日)泷川政次郞,《刘仁轨传(中)》,《古代》36卷9号,1984年。
[③] 文中所引《刘仁愿纪功碑》均见(韩)许兴植编,《韩国金石全文》(古代),亚细亚出版社,1984年,第65~71页;并参韩国古代研究所编,《译注韩国古代金石文》,第477页。
[④] 清嘉庆十年(1805)刊印的王昶所编《金石萃编》一书中未见收录。
[⑤] 参(日)葛城末治《朝鲜金石文》第37页。
[⑥] (韩)李俣《大东金石书》,汉城,亚细亚文化社,1976年版。
[⑦] 《大唐六典》卷8《门下省·弘文馆》。
[⑧] 见吴兴刘氏希古楼刊,刘喜海编《海东金石苑》。跋文云:“右碑在朝鲜忠清南道扶余县。无年月,书撰人姓名亦无考。《扶余县志》:县北三里有刘仁愿纪功碑,即此碑也。”《石刻史料新编》(地方类23), 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年版。关于《海东金石苑》一书的由来及刊刻流传,参黄建国《中朝金石交流史上的奇迹--‘海东金石苑’成书及佚而复得的经过》(杭州大),《韩国研究》总第2辑,1994;该书的定稿本问题,可参(韩)朴现圭,《上海藏清刘喜海的定稿本‘海东金石苑’》,《书志学研究》总第21辑,2001。
[⑨] (日本)《古代文化》31卷2号。
[⑩] (唐)李吉甫,《元和姓纂》卷5,台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1]文中所引未注出处者,均见上引刘仁愿纪功碑。
[12] 关于苏定方事迹,参拙作《苏定方事迹考疑试论稿》,(韩)《中国史研究》总第9辑2000年。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13] 现存的《大周故持节嶲州都督陆府君(仁俭)墓志铭并序》文中载有:“……显庆五年, 神丘道大总管苏定方地均卫霍,术妙孙吴, 引公为入。公有纵横之算,扫除秽貊,我有九鸟(岛)……”;《唐故左武卫将军上柱国张掖郡公冯府君(师训)碑并序》亦载有:“显庆四(五)年,鸡林道大总管苏定方受制专征,聊申薄伐,知公英略冠众,奏请同征, 挫敌摧凶,果无与匹……”;《大周故唐州司马上柱国严府君墓志铭并序》云:“大将军邢国公钦其峻格,屈与相见,眉睫纔偶,便定旌旆之交。及有事辽东,定方之为总管,乃引君同行,以立功为事……”。另外,其它墓志铭中亦有当时英国公李勣,乐城公刘仁轨奏请、荐引将领随军之事例。看来,唐初每次出征前,有名将荐引、奏请随军将领的成例。刘仁愿是他人荐引,还是苏定方亲自选定?现不得而知,但从苏定方曾与刘仁愿共同出征的经历考察,笔者以为后一种可能性较大。上引墓志铭均见《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14] 《资治通鉴》卷200 唐高宗龙朔元年(661)。清人赵绍祖认为:“案通鉴不取征辽之说, 然新旧唐书虽不同,同云征辽……。观下文诏仁轨检校带方州刺史,发新罗兵以援仁愿, 当时自辽而往百济也”(《新旧唐书互证》卷12)。但如上所述“于州司请《唐历》及庙讳以行”,《旧唐书》卷84又载曰:“初,仁轨将发带方州,谓人曰:‘天将富贵此翁耳!’于州司请历日一卷,并七庙讳,人怪其故,答曰:‘拟削平辽海, 颁示国家正朔,使夷俗尊奉焉。’至是皆如其言”。《册府元龟》卷358《将帅部·立功11》记载与上引相同。 从上引史料中的“于州司请历日一卷,并七庙讳”,“人怪其故”诸用语,以及史料行文的语气,似乎看不出其是从辽东行营出发的任何痕迹。故此,笔者认为刘仁轨当是受诏之后,从位于今山东半岛的靑州出发,前往百济留守军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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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关于百济带方州相关问题,参(韩)沈正辅《百济故地带方州考》,忠南大百济研究所《百济研究》总第18辑,1987。
[16] 《资治通鉴》卷201 唐高宗乾封元年(666)。
[17] 孙仁师等返回唐朝途经都洲,曾刻石纪功,是为《孙仁师百济班师碑》。该碑石为“前随州光化尉马大斌撰,不著书人名氏”,碑石现已不存。其著录最早见于北宋中期著名文人欧阳修之子欧阳棐所编《集古录目》卷5,其后南宋人陈思纂次《宝刻丛编》卷20收录欧阳氏著录文字。其著录文曰:“高宗平百济,已而其国人复叛,右威卫将军孙仁师为熊津道行军大总管,伐而平之。师还,至都洲,刻石纪功,以麟德元年立”(《石刻史料新编》,目录题跋类 24,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年)。
[18] 《资治通鉴》卷201唐高宗龙朔3年。又见《旧唐书》卷84《刘仁轨传》,其记载大体相同,只是个别字词有异。
[19] (唐)刘肃《大唐新语》卷11。
[20] 参新、旧唐书刘仁轨传,《新唐书》卷115《郝处俊传》,《资治通鉴》卷202 高宗咸亨四年三月条。
[21] 见《日本书纪》卷27, 天智天皇三年5月条、六年11月条、十年正月条。(韩)一志社, 1993年版。
[22] (日)木宫泰彦著 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社1979年版,第73页;黄约瑟,《武则天与日本关系初探》,(西安)中国唐史学会编,《中国唐史学会
》(第三辑), 三秦出版社, 1989年版,第257页。前者认为天智天皇三年条所记, 刘仁愿应为刘仁轨, 后者认为天智十年二月条所记, 刘仁愿应为刘仁轨。
[23] 上引史料见《册府元龟》卷358、卷366、卷366、卷405、卷413。
[24] 参见上引《刘仁愿纪功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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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大唐平百济碑铭》,(韩)许兴植编,《韩国金石全文》(古代),亚细亚文化社, 1984。
[26] 依据《旧唐书》卷84《刘仁轨传》,刘氏垂拱元年(685)去世,时年84岁(《新唐书·刘仁轨传》记载刘氏去世年龄为85岁), 但无论如何, 刘氏到达百济时年过60岁当是事实。
[27] 刘仁轨奏书云:“臣又见晋代平吴,史籍具载,内有武帝、张华,外有羊祜、杜预,筹谋策画,经纬咨询,王浚之徒,折冲万里。楼船战舰,已到石头,贾充、王浑之辈,犹欲斩张华以谢天下。武帝报曰:‘平吴之计,出自朕意,张华同朕见耳,非其本心。’是非不同,乖乱如此。平吴之后, 犹欲苦绳王浚, 赖武帝拥护,始得保全。不逢武帝圣明,王浚不存首领。臣每读其书,未尝不抚心长叹。伏惟陛下既得百济,欲取高丽,须外内同心,上下齐奋,举无遗策,始可成功。……”。显然,刘仁轨是以史喩今,有感而发,担忧自己的命运。
[28] 关于此问题,《旧唐书》卷84《刘仁轨传》未有详载。《新唐书》卷108《刘仁轨传》记载与上引《资治通鉴》卷201所记基本基调相同, 但也有明显差异。其文曰:“时刘仁愿为卑列道总管, 诏率兵度海,使代旧屯,与仁轨俱还。仁轨曰:‘上方巡狩方岳,又经略高丽。方农时,而吏与兵悉被代, 新至者未习,万一蛮夷生变,谁与捍之?不如留旧兵毕获,等级遣还。仁轨当留,未可去。’仁愿不可,曰:‘吾但准诏耳。’仁轨曰:‘不然,苟利国家,知无不为,臣之节也。’因陈便宜,愿留屯。诏可。……”。以上两书的差异表现为:其一,刘仁愿受命度海到达百济之前,担当卑列道总管,《资治通鉴》卷201中似未见相应的记载。 其二,《新唐书》记载两人的争执更直接或者针锋相对,给人的感觉是,两人此前在百济的合作就可能不怎么愉快。但据笔者上文考察, 这种情况似乎并不存在。笔者以为, 大概是《新唐书》作者为了突出表现刘仁轨的谋略及为唐国家利益不顾自身,进而无限夸大刘仁愿的无知和自私,这显然是不可取的。同时,《资治通鉴》的记事说明刘仁愿之所以固守皇帝诏书的原因, 显得合情合理, 也符合刘仁愿其人武将的性格, 故笔者采用《资治通鉴》卷201的记载。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29] 笔者以为:此前李义府曾经使刘仁愿趁机杀掉刘仁轨,刘仁愿未从其愿,而是充分任用刘仁轨。刘仁轨亦尽心尽力, 协同刘仁愿,使留守军走出困境,取得胜利,进而受到唐高宗的奖拔重视,名满朝野。这对李义府及其同党来说,无疑是不可容忍的事情;这样,他们罗织罪名诬陷刘仁愿,以致于使刘仁愿有大祸降临,不能免除的感觉。应该指出的是,此时李义府已被流放离开唐都城(刘氏返唐五个月前,即龙朔三年四月,李义府被流配唐西南边地嶲州),然而亲李义府势力及其同党并未因此消亡,极可能是这些人等向刘仁愿发难的。这大概亦是刘仁轨在奏章中, 向唐高宗提及西晋讨平吴国史事, 此后又力主寻求继续留守百济的主要原因之一。此一时期唐朝廷内部各种势力的斗争相当复杂激烈,进而无形中给朝廷对外政策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样,某些特定的人物受到牵连乃至中伤当是可以想象的。
[30] 《日本书纪》卷26齐明天皇6年(660)十月条载:“百济佐平鬼室福信,遣佐平贵智等,来献唐俘一百人,今美浓不破、片县二郡唐人等也”;《三国史记》卷7《新罗本纪·文武王》、《答薛仁贵书》载曰:“至六年(660),福信徒党渐多,侵取江东之地, 熊津汉兵一千往打贼徒,被贼摧破,一人不归。……”。此两书所载可能为同一件事,但唐军损失的渠道、方式、数量却不尽相同,亦可能有夸大等成分,但无疑都说明唐留守军在战争中兵员的减少。
[31] 《新唐书》卷108《刘仁轨传》
[32] 参高明士《从天下秩序看古代的中韩关系》(台北)《中韩关系史论文集》,1983年。
[33] 黄清连氏引用《旧唐书》卷199上《东夷传·百济》“百济诸城皆归顺,孙仁师与刘仁愿等振旅而还。诏刘仁轨代刘仁愿率兵镇守。乃授扶余隆熊津都督,遣还本国,共新罗和亲,以招辑其余众。”,以及《扶余隆墓志铭》等史料记载,否定《资治通鉴》卷201中以扶余隆为检校熊津都尉的记载, 此说极是。扶余隆何时被授熊津都督?《旧唐书·刘仁轨传》云:“又遣刘仁愿率兵渡海,与旧镇兵交代,仍授扶余隆熊津都督,遣以招辑其余众。”《新唐书·刘仁轨传》载其事于刘仁愿等返回唐都,刘仁轨上奏唐高宗谈及唐兵募诸问题之后,唐高宗因为看到刘氏的奏文, 才勅令刘仁愿返回朝鲜半岛, 故与上引《旧唐书·刘仁轨传》的记载并不矛盾。就是说,扶余隆被授熊津都督是在麟德元年(664)十月之后。但是,不能因要证实扶余隆被授予的是熊津都督, 而非熊津都尉, 就否认此前《资治通鉴》记载刘仁轨龙朔三年(663)十一月至麟德元年十月间担当检校熊津都督之事实。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34] 刘仁愿等人动身返回的日子约在龙朔三年(663)十一月中旬。周留城战斗结束后,罗、唐留守军从十月末起发起任存城之役,可能到十一月中旬结束战斗。刘仁愿返回唐朝的时间最早当在此时(十一月中旬)。参(韩)郑孝云,《对于天智朝的对外政策的考察》,《韩国上古史研究》总第14辑,1993。
[35] 黄清连氏引用《日本书纪》天智天皇三年五月的记载, 即五月甲子“百济镇将刘仁愿遣朝散大夫郭务悰等进表函与献物”,进而说明刘仁愿“当以龙朔三年九月至麟德元年二月稍前在中国为较有可能”。但黄氏没有考虑刘氏从唐朝到百济留守军驻地的往返里程及时间,就是说,刘氏二月根本不可能返回百济留守军驻地。当然,刘氏此年五月到达百济,从时间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
[36] 拜根兴《新罗文武王代的对唐交涉》,(韩)《新罗文化》总第16辑1999年。
[37] 《旧唐书》卷199下《东夷传·百济》。文中括号中的字,是笔者校订《三国史记》卷6《新罗本纪·文武王》的记载后,指出其中相异之字词。参《译注 三国史记》(1),韩国精神院, 1996年版,第76页。
[38] 如(北宋)欧阳修《集古录跋尾》、欧阳棐《集古录目》;(南宋)陈思《宝刻丛编》,无名氏《宝刻类编》,(明)于奕正《天下金石志》,以及清代乾隆末之前的金石总目、金石著录、泰山石刻等书,均未见提及此题记。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当时著名金石学者前山东学政阮元,奉山东巡抚毕沅之命,组织,收集山东历代拓本,或亲临考察,或分遣拓工四处跋涉拓印,经过两年余时间,编竟《山左金石志》24卷,并于嘉庆二年(1797)年刻版付印(即今可看到的“仪征阮氏小琅嬛仙馆栞版”)。该书卷11中,即首次收录了刘仁愿等题名磨崖石刻。此后(清)《山东通志》卷152《艺文志·金石存目》,《泰安县志》,孙星衍《泰山石刻记》,萧儒林《重修泰安县志》卷13《艺文志·金石》,缪荃荪《艺风堂金石文字目》卷4,法伟堂《山左访碑录》卷3《泰安府》;民国时代孟昭章《泰安县志》卷11《金石志》诸书均有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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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唐会要》卷7《封禅》。
[40] 《全唐文》卷15《祭告庙文》。
[41] 参上引(清)毕沅、阮元编,《山左金石志》卷11。
[42] (清)孙星衍,《泰山石刻记》将其附在金代题名之后,名之为“高益富题名”;另外,清人武亿有相同的看法。
[43] 《大唐六典》卷14《太常寺·太乐署》
[44] 《三国史记》卷6《新罗本纪·文武王》
[45] 徐荣教认为:新罗遣星川、丘日等二十八人到熊津府城学唐乐,其“唐乐”并非唐朝酒宴上演奏的,而是因当时罗、唐联合作战的需要,为了统合两军作战的指挥系统,以及军令口号的一元化,新罗有必要学习唐朝的军事指挥技术等。笔者以为,此看法存在诸多疑点。首先,如果按照徐氏的说法,应该是学唐“军礼”,而非学习“唐乐”。其次,从《三国史记》的上下文记载来看,此处的“唐乐”应该是一般意义上的唐朝酒宴上演奏的音乐。假若要学习唐朝的军事指挥方面的技术,在罗、唐共同灭亡百济的当时,或者罗、唐百济留守军组成之当时就应当学,何必要等到四年之后百济复兴军独守孤城,大势已去之时?再说,经过四年多双方的共同作战,新罗对于唐朝军事指挥方面的东西应该是多有了解,似乎没有专门派人前去学习的必要。其三,星川、丘日等二十八人应当不是军人身份。如果是,史书或许应记载为“将军”星川、丘日等,没有明确记载“将军”字样,即说明这些人当时的身份是技术者或者音乐爱好者。其四,依据“题名”原文,唐留守军中有专门的音乐演奏者,此可以为笔者以上驳论提供佐证。参(韩)徐荣教《罗唐战争史研究》第79页,韩国东国大学校2001年度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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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韩)李道学,《熊津都督府的支配组织和对日本政策》,《白山学报》总第34辑,1987。
[47] 见于《答薛仁贵书》,《三国史记》卷6《新罗本纪·文武王》不载,乾封三年(668),新罗王派遣大监金宝嘉入海,取英公进止,李勣使新罗军同赴平壤。显然,当时新罗军虽然得到唐朝“兵会平壤”的敕令,李勣亦遣派使人江深督促兵期,但新罗未获唐军的准确消息,故住屯罗、丽边境一带。因为假若唐军在北线进展缓慢,或者进攻不利,新罗冒然出击有孤军深入之危险,故新罗此前曾派细作深入高句丽境内打探唐军消息。新罗的这种应对态度无疑是可以理解的。唐军虽多路进讨,但陆路突破鸭绿江防线,从以前的历次进讨经验看,其艰难当是在所难免;海上尽管便捷,只是由于当时人对海上风暴的预测仍很有限,船破人溺事件频繁发生。新罗若北上进攻高句丽,相比之下却相当便利。此或许就是新罗文武王在《答薛仁贵书》中,提到新罗受到李勣失军期讥责的原因所在。
[48] 《资治通鉴》卷201总章元年八月条。《新唐书》卷220《东夷传·高丽》载曰:“刘仁愿与勣会,后期,召还当诛,赦流姚州”。此记载较为具体,但其深层的原因并非如此。另参(日)池内宏,《唐高宗的讨灭高句丽之战役和所谓的卑列道、多谷道、海谷道》《满鲜史研究》(上世第二册),吉川弘文馆,1980年版。
[49] 笔者同意黄约瑟氏对《日本书纪》卷27天智十年二月条的见解,即此时担当百济镇将的人物是刘仁轨,而非刘仁愿。参上注黄约瑟的论文。另外,日、韩学者对熊津都督府同日本的交往多有论述,其所引史料均来自《日本书纪》的记载,参上引(韩)郑孝云的论文。
[50] 参刘统《唐代羁縻府州研究》,
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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