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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時間的距離言之,伏羲、文王、時代相距甚遠,然而他們一切所言,只是發明那一貫的一陰一陽的道理。就空間的距離言之,其所言善惡,千里之外均有所感應。在朱子看來,宇宙的根本道理恆常存在,處處可感通。聖人之所以為聖人,在充分闡明這些道理。經典之所以為經典,在記載這些道理。而學者之所學,亦在學習這些常存的道理。正因為天理常存,所以異時空的學者,可以對此道理有相同或至少是近似的體會。後世人讀《易經》所載陰陽變化之理,其實是透過了伏羲、文王、孔子的睿智去認識那恆常的道理。這道理既然長存天地之間,所以學者透過誦讀、觀察天地萬有之象、自身修養體驗,所認識的,也應是同一個道理。朱子曾指出伏羲、文王、孔子的《易》雖各有不同,卻是對同一個陰陽之理一層又詳盡過一層的發揮。[12]換言之,道理只有一個,發揮與解說卻可以有種種的變化。在朱子而言,他何嘗不知自己解經時所用的理氣性命等詞語與說法與漢唐以降諸儒,乃至經典本文有所不同。然而道理既然是同一個,自然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加以說明。
朱子所強調道理的恆常性,與西方傳統真理(Truth)觀之強調真理的超越性或普遍性雖不相同,卻仍有一定的類似性。[13]而其說法與二十世紀以降當代的真理觀則大為不同。現代、當代西方學術,對於超越而普遍的真理觀頗為懷疑,並認為超越時空的永恆真理觀,僅為一種未經批判的信仰。相應於真理觀的式微,二十世紀主流的認識論觀點強調人類理解能力的各種限制與知識的主觀及有限性。其中如約翰.杜威(John Dewey)與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的實驗主義(experimentalism)與實用主義(pragmatism)、測不準原理(principle of uncertainty)的哥本哈根學派詮釋、科學史研究中的典範(paradigm)變遷論、科學哲學對於知識的工具論(instrumentalism)看法、卡爾.波普(Carl Popper)對於知識的否證法觀點,都為學界所熟知並大體奉為圭臬。今日流行的後現代主義對理性論與真理觀的批判更是推到極致,從而產生了一種主觀主義、相對主義與幾近虛無主義的觀點。
較後現代主義持平,對人類理解現象的複雜性做出深刻剖析,並企圖在主客觀中間達到一種平衡狀態的,當屬當代的存有詮釋學。[14]存有詮釋學強調人類對於任何事物的理解(understanding),不能脫離自身存有的狀態,尤其是其歷史與語言的處境。[15]我們存在於一個以「此有」(Dasein, Being-there, Being-in-the-world,即人類)為中心的世界(world)之中,沒有此有則此世界(my world)不成其為世界,沒有此世界,則此有不成為此有。傳統的主體主義及主客對立的觀點是錯誤的,因其未對此有(所謂主體、我)的存在狀態作深刻的反省,不明瞭此有與世界不可分割的關係。[16]個人(此有)必須透過理解,不斷擴大其存有的視域(horizon),與世界溝通,使此世界為我所有(act of appropriation),從而瞭解此有及其與世界的關係,而使生命得到應有的意義與內涵。[17]然而人類(此有)對於一切事物的理解,一方面有其一定的文本、語言使用方式與歷史事實的客觀依據與約束,一方面也受其存有狀態、歷史處境與語言體系的主觀限制。經由生命實踐、自我置入(transposing ourselves)我以外的情境或傳統、並堅持細部與整體知識間的融會,人類雖可以不斷擴大自己的存有視域並追求意義的融會,然而人類終究不可能真正超越我們自身存有狀態所必然預設的種種「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或曰「成見」(prejudice),而達到完全的客觀。[18]人類所具有的一切知識與所謂「真理」,其實都不過是他所能處理(manipulate)的知見,而僅為整體存有(Being)的部分顯現(unconcealedness)。[19]這種從「此有」出發的存有詮釋學,雖較後現代主義精微深刻許多,卻依然是傳統「真理觀」已經式微的一個註腳。
我們將當代的存有詮釋學與朱子的認識觀點加以比較,不難看出兩者之間的本質性差異。誠如余英時先生所指出:「迦德默否認我們有瞭解作者『本意』的任何可能,這便和中國的詮釋傳統大相逕庭。」[20]筆者認為,中國的詮釋傳統之所以認為讀者有可能瞭解作者的「本意」,其關鍵在於前人相信作者與讀者分享了共同的宇宙與人生的常道常理。此道理有淺有深,有精有粗,對於朱子而言,經過一番艱苦的努力,天地間各種事物的道理之「表裡精粗」均屬可知,而聖人的本意亦可由之而認識。[21]在迦德默看來,根植於我們存有狀態的前理解既然為人類進行理解的前提,而不可能完全去除,則所謂共同的宇宙與人生真理實不可得。因此作者的本意,也自然無從得知。人類對於所謂真理與經典的詮釋,只能不斷反映其存有狀態的多元與變化,而呈現出一種無所不在的歷史性(historicality)。他們之間的差異,正值得我們深入探究。
三、有我與無我
存有詮釋學與朱子的認識觀點之根本不同,源自於不同的人性或曰人類存有觀,尤其是有我與無我的問題。存有詮釋學大師迦德默及海德格的思想從存有論出發。他們大力反對文藝復興以及笛卡爾以降西方思想中的主體中心主義(subjectivism),也反對德意志唯心論所主張人可以透過實踐理性或心靈主體來認識絕對的真理或本體。與此同時,他們也深入批判實證論以及西方傳統理智主義的客觀主義。他們主張理解為「此有」的存在屬性與表徵,既不是觀念論者所謂意識主體的認知,也不是實證主義者所謂的客觀認知活動。觀念論者或實證論者認知絕對真理的方式,因為「遺忘」了認知者的存有,所以從基礎上就有問題。人類的存在從來呈現為一種主客相結的境域,既非獨立的主體,亦非客觀的認知者。人的存在先於我們對於存有本質的理解。人類(此有)被拋擲(thrown into)到這個世界中,不明白存有及生命的意義,因此極力企圖透過理解來掌握真理與「存有」的本質。然而受限於人類的生存狀態、傳統、歷史與語言的限制,此主客相結的存有即使不斷地與世界溝通,用盡方法去理解存有,也不可能完全超越此有的有限狀態。換言之,就人類而言,完全超越及無我並不可能,人類必須認清自己的有限性、主觀性與難以盡去的偏見。一部人類學術史,只表現了人類對存有與真理的不斷探索。這種看法十分深刻,也普遍獲得現代學者與一般人生經驗的支持。從追求真理與存有本質的角度來說,人不是上帝,不可能全知全能,所以他的知識與理解必然受其歷史條件之限制。
存有詮釋學一方面深刻地指出人類的限制性,一方面也力圖於前述「存在先於本質」的前提下,尋找此有的生命真諦。海德格哲學一貫的中心問題是如何能夠更正確、深刻解或認識存有。他早期的思想從對於人類自身存有的省思出發,首先教人充分認識「此有」本質上的有限性(essential finitude),並徹底面對人類真實的存有狀態是一種必死或走向死亡的存有(Sein zum Tode, being-to-death or being-toward-death),從而認清時間、暫時性(temporality)與歷史性是人的存有基礎(ontological ground of human being)。由此進一步指出人類的職命(destiny),就是在這種面對死亡,而以時間為基礎的狀態下,認識日常生活(daily life)以及為他人(they)生活的虛無,努力超越被命定的狀態,自由地抉擇、實踐以創造自己生命的意義,完成自己真實的存有(authentic being)。其學說的重點在於為有限且必死的人類尋找其存有的意義,所以強調個人主體的自由與創造,並認為唯其是個人自由抉擇與實踐出來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