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中国心理文化与中国古典诗歌(4)
2013-11-01 01:02
导读:的英雄祖先颂歌,它成于周人居豳时期。英雄史诗的出现标明周族已迈入了更高的文明时代的门槛。“既登乃依,乃造其曹:‘执豕于牢;酌之用匏。’”
的英雄祖先颂歌,它成于周人居豳时期。英雄史诗的出现标明周族已迈入了更高的文明时代的门槛。“既登乃依,乃造其曹:‘执豕于牢;酌之用匏。’”意思是说:(公刘)入席就座,倚着短几,传告众人准备行祭:“去到猪圈把猪捉来,再用瓢把酒浆舀起。”农耕的发展依赖于天人的互动与和谐,深具对天地自然的感恩意识,因此周族透过“执豕于牢,酌之用匏”的祭祀仪式表达了深厚挚诚的感激。《公刘》诗中已不再有半人半神的英雄主人公的奇幻业绩的铺陈,取而代之的是英勇豪迈的周族先民们的真实朴素的群像。
“笃公刘!匪居匪康。……既庶既繁,既顺乃宣,而无咏叹。”意思是说:诚实仁厚的公刘,不敢安居,不敢安享。……人民众多,富庶繁盛,民心归顺,心情舒展,没有怨尤,无人长叹。”
诚实笃敬、“匪居匪康”的人生态度是人的理性精神的自我肯定,忧中作乐、“既顺乃宣”的快乐诗情则体现了人的感性世界的丰富与完整。感性和理性的谐适互补就这样构成了中华民族忧乐圆融的境界品格。立足现实人生,描写人和人的活动,体味人在天地间逐渐展开自己的美好历程,讴歌人生境界的提升与成长,这些都把中国的古典史诗提升到了一个恢宏生动的新高度。
《豳风·七月》的制作就在周人初到豳地不久,它是《国风》第一长歌,共三百八十三字,这样的长度完全是和夏代晚期的复杂的劳作节奏、发达的与相匹配的。它上承《九歌》、《生民》,下启成于殷商时代的《商颂》,更奇迹般真实地描摹出早周公社农民四季生活的风情长卷,并因而具有了不朽的价值。具体说来,《七月》的性就在于诗中以细密敏锐的观察体悟构建起生命节奏周而复始的有序循环。而月令、时序的神妙编织正完美地再现了周人在豳地平原那“一派古风、满篇春气”[2]的生活。诗中集中歌咏了周人从周历四月到十月的农事活动。简单的物候变迁在“农夫”的眼里却变得那样朴素动人,听他津津有味地说给你听,竟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六月食郁及薁,七月烹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农夫。”
意思是说:六月里能吃到樱桃野李,七月里煮些葵菜、豆角充饥;八月里打些红枣来吃,十月又一轮稻子到季。割下稻子酿成甜酒,盼着对寿数能有所补益。七月就有南瓜可吃,八月又把葫芦摘起;九月里挖鱼腥草来吃,掐些苦菜,再砍些臭椿烧柴,我们农夫就这样养活自己。你看“农夫”们的日子虽然艰苦,过得却是多么有滋有味!上古中原气候温暖湿润,所以夏历六月就可“断壶”、“剥枣”,许多
作物的收获季节都比现在提前一两个月。但要到夏历八月,新一轮的稻子才可到季,七月时青黄不接,就只好用像“苴”(的借字)一类的野菜来“食我农夫”了。日子是清苦的,可是诗的节奏却是欢快的,无处不流露着周人那欢乐祥和、“怨而不怒”的仁厚品格。难怪顾随先生说:
“《七月》又写出中国人民之乐天性,……《七月》写人民生活,不得不谓之勤劳,每年每月都有事,而他们总是高高兴兴的。这样的民族是有希望的,不会灭亡的。”[3]
商族属东夷族团,是炎帝族系的后裔,很早就是游牧民族,长期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并不发达,它“因水草而转徙”所以迁徙频繁。前1558年商族成为天下共主以后,其精神生活仍保留着东夷族团欢乐奔放的娱乐性传统。《商颂·那》是商族迎牲献祭之前所用的乐歌,从格调上看,它应当是产生在商的族邦统治正处在上升时期(仲丁迁都以前的五世十王)的作品。“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意思是说:自从古昔传到今,先人往哲的遗训:朝朝暮暮心温恭,祭神祈福要诚恳。商族子弟祭祀祖灵成汤的欢欣狂热的气氛中夹杂着浓重的“恭”、“恪”的战栗色彩,这是因为此时商族的宗教信仰尚属自然的而非的,商族信仰中的神灵喜怒莫测、随时可能降罪于人,这一点与周族就有很大的区别。但商族迁殷之后,农业渐渐成熟,比重超过了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变更当然制约着生命体验的演进。盘庚之世所作《商颂·长发》是商族于郊祭场合祀天而以其烈祖成汤和伊尹从祀的乐歌,从玄鸟的传说一直赞美到成汤剪除韦、顾、昆吾和夏的赫赫战功,具有鲜明的英雄史诗风格。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帝命不违,至于汤齐。汤降不迟,圣敬日跻。……昔在中叶,有震且业。允也天子,降予卿士。……何天之休,不兢不,不刚不柔。……何天之宠,不震不动,不不竦。”
意思是说:往昔时在商的中世,有威力而且有业绩。诚信呀皇天之子,皇天降予贤良卿士。载蒙上天的荫庥,不强争不苛求,不太刚不过柔。载蒙上天的宽宠,不震慑不摇动,不怯馁不惊恐。值得注意的应该是此诗中所展现的商族“天命”观念的伦理内涵。“帝命不违”、“天休”、“天宠”的信念背后有着和农耕发展相适应的内省精神。以“允”、“敬”为基本德行,崇尚“不刚不柔”的中和境界,这无疑是对商前期的狞厉、战栗的精神气质的超越。商族对“天命”的新理解的逐渐生成使得处于这一时代的《长发》具有了奔放和深沉的错综之美。这种对“天命”的新理解同时造就了殷商公社农民情理谐适的精神风貌,并为整部《诗经》的伦理主义的生命基调和“以理节情”的风格神彩埋下了种子。
2.2:《诗经》(下):自然生命的人伦创设
殷商末年,周文王利用商族内乱的时机,默默积累和壮大姬周的实力。这时的周族由于农业生产所养成的伦理生活已臻成熟,又由于周围边患都已大致平定,所谓“文王之化”,“不大声以色,不长夏以革”[4],重礼教而慎刑罚,渐渐达到风清俗美的境地。武王即位后,先率族西拓、居镐建京,后又东进而渡豫境的孟津,终于于前1050年在牧野与帝辛决战。殷商族众组成的军队虽然“其会如林”,却并无斗志,殷商的族邦和它的庞大王朝至此终于解体,从“上帝临汝”到“会朝清明”,神圣的“天命”、天意亦终告实现。《大雅·大明》对周族的这一段历史做了最精当的叙述。《大明》中的“天”的观念仍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周族领袖人物代有承继地迈向高潮,同时也意味着周人对天道的领会的成熟。“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难忱斯,不易维王。”意思是说:明明功德在地下,赫赫神灵在天上。天命无常难置信,最难作的是君王。“天难忱斯”的无常变易直接启发了周人“小心翼翼”(小心恭敬又谦虚)的内省。“赫赫”和“明明”相对,是周人已明确地意识到人和人的活动时时与那神伟奇妙的宇宙生命息息相关。所谓以德辅天,正是义理的天的真正醒觉,它使得周人在人生和世界里面发现无尽丰富的意义。譬如视婚姻为“天作之合”(上天为他选好了新娘),就是在人生的实在处体会天道的和合,并贯之以德性,“维德之行”(将仁德广为宣扬),使宇宙和人生得以合在一处。所以婚礼要“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丕显其光”,意思是说:吉日纳币定下聘礼,亲自前往渭水迎娶。连船架桥人流熙熙,婚礼真是显赫无比。结婚场面也因有“天”的引入而格外热烈庄重。农业注重生命大流的绵延,婚姻的意义在于生育后代,尽到对家族邦国的责任,进而同于天地自然之道,而非单纯的享受一己之欢爱。因此周人颂美群体生活的境界价值而非个人主义,太任、太姒也因生育文王、武王的“笃”德而载入史册。上古家、国同构,嫁娶又有“合二姓(姓族)之好”的意义,乃是当时宗族制度中极为重要的风俗,因而她们和周族的关系又是像挚、莘这样的“大邦”(大国)以姻戚身份加盟姬周族邦的缩影。《大明》诗中展现出的天道信仰、德性精神、夫妇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