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不是论证出来的(2)
2016-04-13 01:06
导读:为了做好这种说服工作,为了论证某种社会规范、道德观念是“合法合理”的、“绝对应该”的,古今中外的圣贤哲人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印度教是从“业
为了做好这种说服工作,为了论证某种社会规范、道德观念是“合法合理”的、“绝对应该”的,古今中外的圣贤哲人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印度教是从“业报”“轮回”的角度论证,教育百姓安心服从现实中的社会等级规范,这样下辈子就会有好报;基督教是从上帝的角度,动辄便说“上帝怎么说”,动辄便说“天堂地狱”;孟子是从动物的角度论证,动辄便说:人不是禽兽,怎能不讲道德呢?“无父无君,是禽兽也。”①;董仲舒是从天理中的阴阳之道论证:阴阳之道是世界的根本之道,纲常人伦则恰恰符合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②;程朱理学则从理与气论证,说世界的根本之道在于理与气的并存,理是绝对的、无始无终的、完全的、无限的,气是相对的、有始有终的、有限的;这两者落实到人身上,则有了天理和人欲之分。所以“存天理、灭人欲”其实是有着“自然性”依据的——因为世界就是这样的一个道理。③。古代日本在这方面比较缺乏人才,但屡试不爽的“拿来主义”被再次祭出,这次他们拿来的是儒家,以至于“儒家哲学几乎取得了相当于国教的地位。”④。我们绝不能说,上述种种圣贤哲人的努力就全无效果;他们说了几千年,就没有几个人真正确信他们的话,把他们的话视为信念——社会规范和道德方面的信念?我们应该相信:上述圣贤哲人提出的主张,被他们时代无数的人民视作信念乃至真理,视作自己行为的准则。这些主张,成为了那些时代无数人心中的“超我”。当然,今天的人很可能会反感、乃至厌恶上述主张,决不会把它们视作自己的信念,更不会把它们视作真理。
后来有一天,以前的人民发现本来所信奉的上述信念不再是信念了,“超我”成为了真空地带,这是一件无法忍受的事情,因为这意味着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的无法进行。也许人们曾经想恢复对原来的那些先贤哲人的信仰,但发现自己做不到,就像今天的年轻人即使想让自己喜欢上京剧也难以做到一样。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于是新的哲人们应运而生,他们提出了林林总总的社会规范、道德观念,他们当然都认为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是正义的、绝对应该的、理所当然的。他们都有着极强的自负,他们都自我坚信:我所主张的,不仅对于我是信念,而且一定会被别人接受,成为别人心中的信念——这一天一定会到来,所以自己确信的,就是真理。他们提出的主张计有:无政府主义、空想社会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主义、集权主义、文化多元主义、宗教原教旨主义,等等,不一而足。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义的、绝对应该的、理所当然的,为了尽早地、让尽可能多的人接受,和上述先贤哲人们一样,他们也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论证工作。这里只说当今世界影响最大的主张之一:自由主义,分析其经典人物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和贡献。
简单说,自由主义的主张包括:人拥有自由,人拥有权利,在这里最重要的是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人与人之间应该公正相待、互相平等,人要对他人宽容、有博爱精神,人们之间应和平相处、按照一定秩序来处理相互关系;应该实行法治、民主、宪政、分权制衡等制度方案。
而为了论证这些主张是“正义的、绝对应该的、理所当然的”,从而说服大众,成为大众心中的真理,心中的超我,自由主义思想家们提出了各种方式的论证;而我则会逐条给予质疑。
卢梭从“自然状态”的角度作出论证,他说国家主权属于人民的主张之所以是“正义的、绝对应该的、理所当然的”,是因为人类在最初的“自然状态”中就是实行这种规范和道德的。我看不出这两者有什么必然联系。首先我不知道人类的最初状态究竟是什么,但我知道:最初是什么状态决不等于现在就要如何。因此即使自然状态下的人确实奉行彻底民主,那也不能证明,今天的我们也要这样做;原始人茹毛饮血,而且各部落之间武装冲突不断,我们今天也要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