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在海外的移植和分异(1)
2016-07-08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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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境内各民族文化及其与外来文化不断交流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境内各民族文化及其与外来文化不断交流、整合和发展的汇萃。她的中和、兼容汇通等特质,使她能够以非排他性在其他文化区域中生存,并以其特有的中和气质向外潜移默化地渗透流传,既可以融合于其他类型文化之内,又可以和谐地独立存在于其他文化区域之间。中华传统文化的播迁,在世界文化史上别具一格。
中华文化具有较强的涵化力和适应力,自秦汉开始不断向海外传播、移植,在东亚、东南亚文明史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近代以来这种影响辐及欧美。从文化播迁的角度来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一)中华文化的传播:“汉字文化圈”;(二)中华文化的移植:华侨文化;(三)中华文化的分异:华族文化。这三个阶段递相嬗变,各具特征。但第一阶段说的是在华侨出现之前的事,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一 中华文化的移植:华侨文化
16世纪以后,华侨出国经商谋生逐渐增多,华侨聚居区星星点点散布于海外城镇。负荷中华传统文化的人口,通过自身的迁移与侨居,将中华文化移植异域,形成华侨文化,在东南亚各地及后来在美洲滋生蔓长。
西方殖民者开始在东南亚建立其殖民经济体系,华商的中介、华工的拓荒在其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从而形成华侨出国的外部拉力。福建、广东沿海,海外贸易素有传统,不少人出国经商。在明清政府的海禁政策下,甚至出现一些海商武装集团,以武力为后盾经营中国与日本、南洋等地的海上贸易。同时,人口压力日渐增强,也驱动农民出海谋生。此外,朝代鼎革、政治动荡,也驱使一些军民出洋避难。
在三佛齐(今苏门答腊),有几个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占地为王,如广东南海人梁道明,聚集数千闽粤军民,“雄视一方”(注:《明史》卷324,三佛齐传。)。今马来西亚沙巴的一个小港仍被称为 “林道乾港”,相传为林道乾所部海商武装与西方殖民者遭遇败退留居之处。在爪哇,有广东及漳州人移居,在一片沙滩之地上建起“百货充溢”之贸易港口,遂名新村,《瀛涯胜览》“爪哇国”载:“至今村主广东人也,约有千余家。”(注:又参见《东西洋考》卷3, 下卷。)柬埔寨有篱木洲, 也是“华人客寓处”。印尼的巴达维亚、 菲律宾的涧内、泰国大城的奶该、缅甸的八莫等地,都形成华人聚居区,巴达维亚、涧内华人曾达二三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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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华侨聚居区一度形成了颇具规模的自成一体的社区,华侨文化与土著文化、西方殖民文化并立。17世纪下半叶,明朝遗臣莫天赐开发今柬埔寨河仙,十分重视文化的传承,一时文风蔚然,几与中土媲美。(注:黄铮:《从〈嘉定通志〉看越南华侨的历史功绩》,载《印度支那研究》1980/12月增刊。)1777—1886年加里曼丹岛的兰芳公司,可以说是中国国家制度的海外尝试,其首领罗芳伯自号“大唐客长”,重视中华文化教育,远道聘请中国书生开设讲堂,免费教授。但在19世纪中期以前,明清政府将海外华侨视为莠民、弃民,不时实行海禁,不许华侨返回故乡。这使华侨出国时断时续,也使华侨不得不长期寓居异乡。在这种情况下,东南亚不少华侨聚居区,文化的传承缺乏连续性,中华文化的这些移植点多自然消失。一部分华侨,单身男性(此时绝少有中国女性出国)多与当地土著婚配,繁衍混血后代,衍生混血族群,形成杂交文化。
例如,婆罗洲的杜孙人,自称系华人后裔,初来种植胡椒,招致中国亲友,纳杜孙妇女为妻,繁衍成混血的杜孙人。其所著衣衫,所戴金属装饰品均同中国,栽植稻谷纯粹华法,并保留有敬神焚香之俗。(注:李长傅:《中国殖民史》第三章。)南越的明香(明乡)人、缅甸的桂家、敏家,都是明军残部流亡国外的后裔,与土著长期融合同化,但仍保留汉族习俗和信仰。缅甸的桂家村寨,都有一间小庙和一尊神像,祭祀祖先,小庙中的文字全为汉字,直到近代,他们见到来自云南的商旅,都以老乡之情热心接待。菲律宾的伊戈洛特—华族(Igorrote -Chinese),是明末广东饶平籍人林凤所部 “海盗”与土著杂居通婚的后裔,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自认为其后裔。菲律宾还有被称为“美斯提索”的族群,指华侨与土著的混血后裔,现在占总人口的5%, 几乎完全被菲西社会所同化。印尼的土生华人,与新客华侨群体相对,虽已不懂华语,但仍保留若干独特的中国文化传统。海峡华人俗称峇峇(Babas),形成于18世纪,在政治上倾向于大英帝国, 在种族上认同于华族,在文化与宗教信仰上多源于中国,生活习俗则融中、英、巫于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