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荀子的社会和谐观(1)
2016-10-21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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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荀子在“人性恶”论的基础上,提出“化性起伪”,主张
摘要:荀子在“人性恶”论的基础上,提出“化性起伪”,主张加强后天的道德教化,用社会制度和礼法措施调控人们无限扩张的内心欲求,使之合乎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要求。“群居和一”的理想社会是其社会观的核心价值目标。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荀子对群已关系、人与制度(礼法关系)、“分”“和”矛盾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有机统一等问题的探索,都具有重要的资源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荀子;人性恶;群居和一;和谐社会
荀子是战国末年著名的思想家,是先秦儒家的集大成者。他主张“明分使群”,构建“群居和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在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上,他援法入礼,开创了“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法治模式。在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历经时空沧桑,荀子的社会和谐观仍闪烁着真理的光辉。
一、理论基点:人性恶与社会制度调控
荀子认为人性是人天然状态的人类本真,“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荀子·性恶篇》,引自《荀子校注》,张党校注,岳麓书社、2006年版。下引此书,只注篇名)。荀子的性,从本源上言,是指人的天性或自然本性,不是通过学习而来的,也不是经过后天的培养和调治而得的,即“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正名》)。从物质上而言,性是一种未经加工的质朴的原始材料:“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礼论》)。
荀子认为,人的这种本性在自然本质上是恶的,提出了著名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性恶》)的命题。他进一步论证道:“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生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性恶》)。因此,必须“化性起伪”,必须加强后天的道德教化,对人性加以约束,对人性加以改造,使之合乎礼义规范、合乎群体的社会秩序的要求。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由于人的欲求出于天成,生而具有,因此,它带有“不可去”、“不可尽”的特征,但是,这种“天之就也”的恶欲,是可以节制的:“所欲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求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求节,天下莫之若也”(《正名》)。人的欲求的无限与节制之间矛盾的平衡,既是社会环境使然,亦是人的道德教化的结果。既然人性本恶,为了社会的稳定安宁,为了“群”的利益,必然要求以礼义化之、以礼法正之。正如荀子所言:“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今人无师法则偏险而不正,无礼义则悖乱而不治。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始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性恶》)。
孔子主张“仁”,反复谈“礼”,依仁而成礼,对人的本体的德性极为重视。这种道德修为内转的走向,被孟子进一步提升,乃形成了心性论基础上的道德理想主义。在孟子式的道德理想主义在实践中遇到难以克服的挫折之后,荀子在另外一种不同的理论维度上,从人类社会的现实构建中,开创了儒家社会理想学说的现实主义道路。
从形式上看,荀子与孟子的人性论是根本对立的,但进一步剖析,就可以发现他们都承认人的德性是趋善的,承认人是可实现道德完善的。孟子认为人性善主要是人的主体的自觉自为,而荀子认为善不能依靠人的自觉,而必须依靠于社会教化的力量,也必须受制于人类社会整体的至高利益。荀盂间人性善恶之争可溯源于他们天人观等哲学思想的分歧。孟子之性善,乃是个人心中之善与义理之天的德性之善的统一,性善源有心中。荀子之性恶,就是群体的人在与自然之天分离的基础上,为个体生存、群体结合而伴生的欲求的增长,性恶源自自然之身。荀子在自然之天以外,又构建了一个天道与人道相统一的“天人合德”的礼治世界。从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人性与制度的制约、个人与群体的和谐等方面探讨社会政治的实践操作,引导人们在趋利避害的过程中抑恶扬善。所以,在最终的价值指向上,荀孟间的人性论之争是殊途同归的。但是,对于人性的理性透视、对于现实社会的深刻剖析、对于“群居和一”的社会构建等问题的缜密思索,荀子超越了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