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贾与贾谊:汉代儒学的一个阶段(4)
2017-04-23 01:10
导读:在对儒学的继承中,贾生尤重于“礼”。“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
在对儒学的继承中,贾生尤重于“礼”。“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49]“礼”是优于“法”的,以礼治国,则可治之安之,此也正是贾生上《治安策》的目的。他在《治安策》中讲,“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积礼义而民和亲”,“今或言礼谊之如如法令,教化之不如刑罚,人主胡不引殷、周、秦事观之也”?[50]礼优于法,贾生的思想倾向于儒学则无可辩驳了。在荀学的传统中,所谓礼法结合,即礼与法的实质是相同的,殊途而同归。礼之用,即“立君臣,等上下,使父子有礼,六亲有纪”,“等级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者不可及也”[51]。如此即达到了与实行法制同样的目的。
故可见,贾生本儒,但近于法家。而贾生尚法家于史也可证见。吴公学事李斯,以治平天下第一为汉廷尉,可见非为醇儒,儒法兼学且法重于儒可想而知。贾生学事吴公,亲爱非常,又通诸子百家之学,其尚法亦可知。《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载:“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悉就国,其说皆自贾生发之。”然而,贾生并未学法家为政的具体措施,而是深得其精义,他只是反对立法于一尊,强调的是礼法结合。
“夫仁义恩厚,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人主之斤斧也。”因势变通,依权设立,本是法家行事之本,贾生深然之。所以他认为汉初独长沙王不反,“非独性异也,亦形势然也”,表现出对时势的良好把握。法家务实而精于事势,不尚空谈。贾生亦观于当世之要务,“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于疏举”[52]。其分裂诸侯,损抑匈奴,重农尚礼,习教太子诸策,可抗于商君《垦令》、《农战》、《开塞》、《靳令》诸篇,虽管仲、李悝、李斯之计不能过,确为法家之风。至于“每诏令议下,诸老先生不能言,贾生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意所欲出”[53],亦非腐儒所能比。
然而,贾生郁郁不得志,渐生遁世之想,太史公曰:“读《服鸟赋》,同死生,轻去就,又爽然自失矣!”[54]贾生又入老庄境界。其《服鸟赋》多引庄子《齐物论》、《养生主》之文,“从自然天道观的相对无穷,到知识的相对无真,以至人生观的死生齐一,结论为庄子的知命委命”[55],较之《吊屈原赋》以屈子自喻,又深了一层消极。贾生无途于公卿之道,转而向慕自然,亦属自况之举,使心有所寄聊而已。
贾生宗儒重法而乐老庄,与陆贾殊为不同。
余论 从陆贾到董仲舒:汉代新儒学思想体系的形成
陆子、贾生思想俱宗儒而各倾向有异,除与各自经历、性格相关外,也实与学术自身的传承衍化有莫大关系。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学术路径与战国后期以来的学术总结综合的思路是一脉相承的。这种学术思路的维系,有赖于儒家的师生授受传统。
汉初,矫暴秦之偏,行黄老之术,儒术不过缘饰时事而已。而邹鲁之地儒士学术薪火相传,做了大量的历史文献研究和理论准备。今检《史记》之《仲尼弟子列传》、《儒林列传》以《汉书·儒林传》,其载儒学薪火授受颇详,尤其是述《五经》的师承,多溯及孔子及其亲炙弟子。儒家学术自成谱系,其他各家与儒学相较,无出其右者。学术日盛,对社会与政治的影响亦日大。儒学在发展的过程中,根据社会的变化,不断利用各家的思想资源,以充实自身的理论体系,向着“一”的学术境界回归。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指》,言百家“殊途而同归,百虑而一致”,即是此理。而汉初,正是学术“同归”、“一致”的关键时期。百家继周秦之末,同归于“儒”,而造新汉代“新儒学”。陆子、贾生的思想俱本于儒而各倾向不同,则各自代表了各家学术向汉代儒学衍化的不同路径。即,陆子儒学与贾生儒学的有着一致的目标,虽然他们的学术取向有所不同,但最终目标仍是创建一统的儒学体系。百家由独立成学而“同归”、“一致”为以儒为宗的几家,亦是学术整合的第一步。至汉武时代,董仲舒、公孙弘倡导独尊儒术,也正是这一学术整合即已完成以后才能得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