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聊斋志异》中的小文(1)
2017-04-19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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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约占《聊斋志异》篇目三分之一的“小文”,除
【内容提要】
约占《聊斋志异》篇目三分之一的“小文”,除谐趣者外,皆属于志怪范围;但不与生活隔绝,人情世风,时露笔端,能使人多读而不倦。这就不是文笔简古而内容单调的《搜神记》之类的古书所能比拟。它有精彩的构思,生动的描写,深沉的哲理,冷峻的抨击,辛辣的嘲讽,一篇篇各有特色,精致绝伦。《聊斋志异》的精华虽不在小文,但如一位歌王,即使偶唱短曲,档次与大调无别;又如一座名窑,即使偶产盅匙,也必为瓷中上品。因此它成为我国古代志怪短作中独具光辉的一列明珠。 【关键词】 聊斋志异/小文 一 鲁迅把散见于《聊斋志异》中的短小作品,称为“小文”,并归纳其特点为:一,“事极简短”;二,“不合于传奇之笔”;三,“数行即尽”;四,“与六朝之志怪近矣”。(注: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二篇《清之拟晋唐小说及其支流》。)倘若《聊斋》中的作品是长者极长,短者极短,要界定这些“小文”就不是一件难事了。然而全书四百九十多篇作品,其长短之别犹如一部阶梯,定哪一阶之下为“小文”,而上一阶与下一阶仅一阶之别却顿成两类,其依据焉存,就让人颇费踌躇了。手稿本《聊斋志异》每行平均约三十字,“数行”总应在十行以下,姑以十行计,就是三百字。全书在三百字以内者,约有一百八十篇,占全部篇目的百分之三十七弱。若以九行或八行以下计,篇数自然还要少一些。
这些“小文”的内容,不外奇闻、怪异、幽冥、神仙及谐趣诸类,除谐趣外,皆属于志怪的范围。它们的长短也有很大的差别,从一行至十行皆有。最短的那些,用现代的小说标准来衡量,都应摈在小说的门外;但用我国古代的标准,尤其是纪昀所定的标准来衡量,则恰恰是小说的正宗。我国自古对小说的看法,就是“近取譬喻,以作短书”,寓言异记,不本经传”,“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之类;到明代胡应鳞,始将小说分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辩订、箴规六类;再到清乾隆时,纪昀又将小说分为叙述杂事、记录异闻、缀缉琐语三派。鲁迅说:“右三派者,校以胡应麟之所分,实止两类,前一即杂录,后二即志怪,第析叙事有条贯者为异闻,抄录细碎者为琐语而已。传奇不著录;丛谈、辩订、箴规三类则多改隶于杂家,小说范围,至是乃稍整洁矣。”(注: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一篇《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稍整洁”的可取处,是将最不像小说的丛谈,辩订、箴规摒除在小说之外;而其最不可取处,是将文学史上最成熟的小说——传奇不认作小说。纪昀虽生于我国小说艺术已成熟完善之秋,却仍持的是前数代的陈旧之见。正是从这种陈旧之见出发,他才叫他的门人盛时彦发表他那否定《聊斋志异》的高论:“其可见完帙者,刘敬叔《异苑》、陶潜《续搜神记》,小说类也;《飞燕外传》、《会真记》,传记类也。……今一书而兼二体,所未解也。”(注: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四)》“盛跋”。)他把传奇称作“传记”,是有意抹煞这种最成熟的小说文体,其顽固守旧之状可掬。
但即使如纪昀所分类,他所责备的一书而兼小说(即杂录与志怪)、传记(即传奇)二体的书,也是自古就有的,并非蒲松龄第一个跳出来作异端。如唐代较早的专集牛肃的《纪闻》,其传奇名篇《吴保安》长二千四百字左右,《洪fǎng@①禅师》亦长二千四百余字,而其志怪之作《张寓言》仅长一百七十余字。唐人存小说最多的戴孚,其《广异记》中,传奇之作《宇文觌》超出一千字,《汝阴人》亦长近千字,而其志怪作品《叶净能》只有四十二字。这种长短悬殊、二体并兼的前例,不知饱览古籍的纪昀为什么没有发现。
为什么唐人书中及《聊斋志异》中,都有很长的传奇体之文也都有极短的志怪体之文呢?这是内容的需要,也是表达的需要。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借晋人张骏的话说:“艾繁而不可删,济略而不可益。”(注:刘勰:《文心雕龙·熔裁》。)谢艾、王济的文章虽未见,但从张骏的话里看,谢艾的文章一定因内容丰富,虽繁不冗,所以没有可删之处;而王济的文章必然内容简单故文简意尽,无可增添。一本小说集中,作品有长有短,这是极正常极自然的事,直到今天也是如此。我国古代文言小说的作者不像“三言”、“二拍”的作者那样,每篇小说都写满一卷,所以也不存在有些篇似觉事简话繁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