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经注疏》版本考(1)(7)
2017-06-18 01:01
导读:对于这个本子,汪辟疆在《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39]中曾有较详细的记载,其文曰:“《水经注疏》一书
对于这个本子,汪辟疆在《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39]中曾有较详细的记载,其文曰:“《水经注疏》一书,自杨氏创稿至今,已逾六十余年矣。稿凡数本:其一本为中央研究院所得;其誊清正本则仍在李子魁处。今余所及览者,则李君所藏之正本也。”另外在文末“附记”中又云:“宜都杨守敬、枝江熊会贞《水经注疏》四十卷稿,今由熊先生哲嗣小固及李子魁君运渝。而杨熊二氏生前所用参考书,凡百数十种,丹黄满帙,极可宝爱,近亦由武昌设法运至安全地带。”
汪辟疆的这两段文字,现在看来至少有两处明显的问题,其一:李子魁手里的本子只是《水经注疏》的初稿本,而不是什么“誊清正本”或“正本”;其二:所谓“四十卷稿”的表述,给人以李子魁手里的本子是全稿本的假象。这两处问题的出现,其实并非当年汪辟疆疏忽失查所致,而应是他与李子魁商议后,煞费苦心有意为之。
1948年6月26日,汪辟疆写成《〈水经注〉的版本和整理工作》,文中汪氏不但自己讲出了答案,而且还说明了当年写《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一文的原因和目的。原来在抗战初期,汪辟疆避乱到重庆乡间居住,曾计划对《水经注》做一次校勘工作,但因“行箧所携,只有赵一清乾隆五十一年重刊本和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不全稿本,……这工作只好搁下。”后来他听说胡适搜求了不少《水经注》版本,遂将自己有关郦《注》的论文托人带给胡适,其中就包括《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一文。胡适回信,于他文章中对杨、熊过于回护表示遗憾。汪辟疆解释道:“其实杨、熊的武断和错误的地方,我又何尝不感觉到,但因为那时候只希望中央研究院赶快将其原稿付印,与天下人以共见,使世人对于这最后一部整理《水经注》的著作,加以批评和估价,或因此一书出版后而更产生了比较更精审更完备的新疏,这也是学术界无上荣誉。在目前只有表彰它以唤醒世人的注意罢了。”[40]
大学排名 综上所述,应当可以得出这样两点结论:一、汪辟疆的所谓“誊清正本”或“正本”的表述,只是为了促成中央研究院赶快将“原稿付印”,并没有表示“誊清正本”即“最后定稿”。这说明他对李子魁带到重庆的稿本与中央研究院所得“原稿”本之间的渊源关系及质量上的优劣,当时就有比较清晰的了解,这从另一侧面也反映出李子魁带到重庆的稿本只不过是初稿本而已。二、汪辟疆手中的“不全稿本”应来源于李子魁。李之所以将初稿本的一部分交给汪,显然是为了求他写文章“表彰”《水经注疏》,以唤醒世人的注意。而且从文章发表后,这部分“不全稿本”仍一直存于汪氏行箧中的情况看,极有可能当时写文章是带有某种条件的。汪氏“不全稿本”的表述虽与上述李子魁“散稿”之说含义不尽相同,但也应该看到二者之间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即如果李子魁带到重庆的初稿本不是“散稿”的话,那么汪辟疆行箧中也将很难出现几册“不全稿本”。由此看来,李子魁手中的初稿本必非全稿。
李子魁带到重庆的这个初稿本到底有多少卷,现已不得而知。目前知道的除已发现的卷三十一至三十三外,尚能寻得一些痕迹的还有卷三十四和卷三十五。汪辟疆在《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文中曾论及《水经注疏》“突过前人”的四方面成就,其中共摘录十七段杨、熊疏文。经核对,这十七段疏文集中在《水经注疏》的卷三十四和卷三十五,其中十三段在卷三十四《江水二》,四段在卷三十五《江水三》。当时,《水经注疏》“原稿”已交中央研究院,汪辟疆根本无法看到。为排除他引用《水经注疏要删》、《水经注疏要删补遗及续补》中杨、熊的疏文,我又将此十七段疏文与之相校,仅有一段出处位置相同,但文字已经熊会贞全面改写的疏文在此二书中出现。[41]这一情况无疑说明汪辟疆当年确实见到过初稿本的卷三十四和卷三十五,而且从他只单单引用这两卷中的杨、熊疏文来说明《水经注疏》的成就看,极有可能是李子魁只留下这两卷初稿本——即“不全稿本”供他写文章鼓吹之用的。这两卷初稿本除汪氏文中记载外,未见他书著录。其今下落何处,尚待新资料的发现及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