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史·列女传》析元代妇女的贞节观(1)
2017-08-05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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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代妇女的贞节观问题,学术界一直比较关注,有学者认为
关于元代妇女的贞节观问题,学术界一直比较关注,有学者认为元代“提倡贞节之极致”[1]第七章,“元代妇女贞节观念得到了强化”[2]第二章等。元代妇女的贞节问题真的如此严重吗?笔者试就《元史·列女传》进行考察,并结合元代婚俗、政府的有关法令条文和元代理学的传播等方面,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元史·列女传》中贞节妇女的分类简析
《元史·列女传》[3]所载烈女187人,其中161人为贞节烈女,可分为两类:(1)殉烈女性:烈妇(为守节付出生命代价的已婚女性)和烈女(为守节付出生命代价的未婚女性);(2)守节女性:节妇(守节的已婚女性)和贞女(守节的未婚女性)。详见下表:
(一)殉烈女性
《元史·列女传》中,殉烈女性被收录了131人,占总数81.4%。其中,16人是遭残忍杀害,其余115人则是以各种惨烈的方式自杀。考其殉节原因,主要有三:
第一,惨死于战火乱世。
1.遭盗贼、乱兵或掳掠的官兵残酷杀害身亡。《元史·列女传》所载有16人。如俞士渊妻童氏,拒污而被掳掠的官兵断臂剥面皮而死;周妇毛氏,被贼刳其肠而死;陈淑真,被乱贼射杀;也先忽都与妾玉莲,被红巾军杀害;李仲义妻刘氏,被平章刘哈剌不花饥兵烹食;周如砥女儿,被作乱乡民杀害;安志道妻刘氏,被乱兵钩断舌含糊而死,等等。
2.因反抗或惧怕乱兵和盗贼的奸污或掳掠惨烈自杀。《元史·列女传》所载有62人(这仅是有姓氏记载女性的统计数字。其他的诸如一家死亡多人,只有数字记录,无法考证其死亡之人的性别老幼,就仅把有姓氏记载的女性统计在内。如丁尚贤妻李氏阖门三百余口俱被害,就仅统计了李氏1人)。如汤辉妻张氏惧污,夺贼刀自剚死;赵彬妻硃氏受敌兵威胁,跳井自杀;李景文妻徐氏惧怕贼污,跳水死;蔡氏,乱兵至,投造纸镬沸水中死,等等。还有不少家庭集体自杀:吕彦能一门死了7人;宋谦妻赵氏在兵破大都时自刭死,诸妇4人,诸孙男女6人,众妾3人,都赴井而死;贼陷太原,齐氏与二妇、二女及二孙女,俱投岩下以死;兵入都城,徐猱头夫妇赴火以死,其母王氏,二女一子,皆抱持赴火死……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在战争频仍、盗贼作乱的时候,女性与金银珠宝一样,是被掳掠被抢夺的对象。有的女性因强暴不从、拒不受辱而遭杀害;有的女性为了免除被奸污、被驱逐、被掳掠的命运则以自杀的方式进行反抗,她们其实是为了维护自身尊严而牺牲在了战火乱世中。但长期以来,道学家往往把这些拒不受辱、捍卫自身尊严而牺牲的女性归结于受“从一而终”的封建贞节观的支配,这是不符合事实的。虽然她们忠义、节烈的思想行为中也包含着某些封建贞节观的因素,但她们并非像统治阶级和士大夫们所宣扬的那样,心甘情愿地去做贞节烈女,她们只是战火乱世的牺牲品。
第二,遭逼婚抢婚而自杀。
1.反抗权贵和社会恶势力的逼婚抢婚而自杀。硃虎妻茅氏遭太医提点霸占,“誓死不从……忧愤不食卒”;贵哥夫得罪被贬,皇帝把贵哥赐近侍卯罕,贵哥“如厩自刭死”;齐关妻刘氏遭强议婚者被逼自杀;李马兒妻袁氏遭人“挟势欲娶之”而缢死。这些男性把妇女当
作物品强娶豪夺,任意赏赐。他们眼中根本没有妇女应坚守贞节这样的观念。这些妇女的自杀其实也是为了维护自身尊严,拒不受辱。
2.遭父母或舅姑的逼嫁而自杀。元代民间婚俗受蒙古族买妻婚俗的影响很大,男婚女嫁几乎成了赤裸裸的买卖交易。妇女夫亡后,父母或舅姑使其再嫁,可以再多得一次聘财。如丁从信妻李冬兒和惠高兒妻李氏就是因为父母的夺嫁而自杀。还有如下的个案:赵美妻王氏,夫亡后,其舅姑逼她改嫁,遭拒后便让族侄收继她,“王氏拒不从”,但舅姑仍“迫之力”,王氏“知不免,即引绳自刭死”。这些女性的自杀,是因为父母和舅姑不考虑她们自身的感受,逼迫她们再嫁造成的。她们无法争取婚姻的自主和再次婚姻的幸福,只有选择自杀,其自杀并非为了坚守贞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