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音乐“和谐”观的内涵及其变迁(1)
2017-08-09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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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先秦音乐“和谐”观是包含音乐、审美和社会伦理在内的
摘要: 先秦音乐“和谐”观是包含音乐、审美和社会伦理在内的一种综合观念。“和谐”最初专指音的谐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谐”的内涵也发生了改变,西周开始由音和演变为政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和谐”观念开始普遍化、伦理化。
关键词: 先秦音乐;和谐;内涵;变迁
“和谐”观念是我们民族在先秦时期逐渐形成的包含音乐、审美和社会伦理在内的一种综合观念,它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体现了中华民族最基本的人文精神。其含义涉及三个基本向度:声音组合的和谐、人与宇宙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而且,这些含义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厘清“和”的内涵及其变化的历史,对我们正确认识和理解先秦音乐“和谐”观念大有裨益。
一、“和谐”观念的原初内涵
“和谐”观念在我国是出现得很早的,其原初意义主要指声音的协调配合,以及通过声音的协和以沟通神人之和。我们可以从“和”的语义学、音乐发生学以及音乐目的论方面得到认识。
1.“和”的语义学内涵
较早出现“和”“谐”的文献要算《尚书》。《舜典》载:“帝曰:夔!命女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1]这里“和”与“谐”虽然没有直接组成一个词,但与“和谐”一词的内涵已无二致:“和”就是“谐”,“谐”就是“和”。从文中的诗、歌、声、律,到八种乐器的演奏,都协调有序,以此沟通人与神,达到“人神以和”的目的。
关于“和”的语源、语义已经有诸多学者做过有益的探索。
许慎《说文解字·口部》曰:“咊,相应也。从口,禾声。”又《说文·龠部》曰:“龢,调也,从龠,禾声,读与和同。”段注曰:“言部曰:调,龢也。此与口部和音同义别。经传多假和为龢。”《说文·龠部》曰:“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从品侖。” [2]
大学排名 郭沫若释“龢”字说:“考之古金文,龠字象编管之形。”由此,他说:“知龠则知龢之本义必当为乐器,由乐声之谐和始能引出调意。由乐声之共鸣始能引出相应意,亦犹乐字之本为琴乃引申为音乐之乐与和乐之乐也,引申之义行而本义转废,后人只知有音乐、和乐之乐而不知有琴弦之象,亦仅知有调和、应和之和而不知“龢”之为何物矣。然龢固乐器名也。《尔雅》: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此即龢之本意矣。当以龢为正字,和乃后起字,字之从龠,正表示其从为笙,故此亦正可为互证。”[3]
可见,龢,由龠而来,是“和”的正字,“和”是后起字,原指笙或排箫之类的乐器。因为各种乐器演奏,需要谐和,所谓“八音克谐”,因此“和”原本就有协调、调和、和谐之义。这也是先秦时期谈论“和谐”问题时总是从音乐入手,或者以音乐作比类的深层原因。
2.“和”的音乐发生学阐释
从发声原理说,音乐的物质基础是各种声音的振动。这些发声的物质材料既包括人类的器官,也包括自然物和人类创造的器具。那些纯净、和谐的声音使人感到悦耳动听,相反,那些不和谐的噪音使人感到刺耳难听。声音的动听与否一方面看这些声音音高、音程、节奏自身是否互相协调,一方面看这些声音音高、音程、节奏与人类生理、心理结构是否协调。音乐总是通过人类的听觉器官感知并引起情绪的反应和情感的体验。所以,先秦时期声、音、乐是分开的,声泛指一切声音,古代称之为天籁、地籁和人籁,也包括各种噪音在内;音是特指有秩序、有条理、有组织的乐音组合;乐则指诗、乐、舞混一的综合体。《乐记》曰:“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可见,音是指各种声音的和谐搭配,乐是指诗、乐、舞的和谐搭配。和谐是判别乐音与噪音的关键。反过来说,和谐起初是人们在对自然界各种声音的认识、感知中形成的观念,是对乐音最基本的审美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