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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坡遗址的房屋、窖穴和墓葬中都发现了很多粟遗存。 F37出土的陶缸中有腐朽的粟粒壳;F2门道口有一个双耳大瓮,内有腐朽灰白色谷物粉末;T8出土的贮藏罐藏有保存完好的粟粒;M152压在女性儿童左脚上的5号和6号钵也装有粟粒,两钵的内壁还粘附许多粟壳;F88内东北角有一个小窖穴,深不到1米,底径约1米,内有粟粒朽灰堆积,显系一贮藏粟米的粮窖;H115内亦堆积厚达18厘米的谷物朽灰,谷灰呈灰白色的半透明状,应亦为粟遗存。粟不但发现于房屋、窖穴,还发现于墓葬中,成为女孩的随葬品,可见粟在半坡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半坡遗址经碳十四测定年代为公元前4800年至前4300年。在50年代,这是年代最早的一处发现,它证明粟的栽培史可达六千多年(图五)[51]。
60年代,在陕西省邠县下孟村、河南省洛阳市王湾和甘肃省临夏市马家湾等地也发现了粟遗存[52],但其年代没有突破。真正有重大突破的是在70年代。
1976年至l978年,在河北省武安县磁山遗址2579平方米的面积上发掘出大量灰坑、房址和一些壕沟,发现一批制作规整的农具和粮食作物。这些发现向人们展示了华北新石器时代较早时期的农耕水平。磁山遗址共发现476个灰坑,其中88个灰坑存有粮食。灰坑一般呈长方形,长1~1.5米,宽0.5~0.8米,深1~5米不等。口、底大小基本相同,少数底略大于口。坑壁垂直,有些坑壁面上留有木耒痕迹。腐朽的粮食均堆积在窖穴近底部,十分疏松。有些窖穴底部的粮食堆积中有完整的陶盂,可能是装粮食的容器。还有一些窖穴,在粮食堆积的底部整齐地摆放着猪、狗等家畜,可能是存放粮食时为举行某种宗教仪式而放入的。还有些窖穴上半部堆积层下常有一层黄色硬土,它与底部粮食堆积之问常有高0.5~0.6米的空隙,这是因粮食腐烂下沉体积缩小而形成的。空隙之上,由于这一层硬结的黄土而使上部堆积未塌落。可见,这些窖穴当年存放粮食之后是用黄土封实盖住的,以后一直未曾动用过。这些腐朽粮食出土时略为潮湿,颜色显绿,风干后呈灰白色,大部分已成粉末状,质轻疏松。粉灰之中,可以看到清晰的外壳,颗粒完整,外部形态圆隆饱满,直径约2毫米,与现代粟粒基本相同。磁山遗址出土的粮食堆积数量之多是极为罕见的,有人曾根据88个窖穴粮食堆积的体积进行测算,推测其可能达到5万斤以上[53]。尽管这一推测会有误差,但无论如何,磁山遗址出土如此之多的粮食,使得人们对原始的生产力水平不得不刮目相看。磁山遗址经碳十四年代测定,为公元前5405±100年和公元前5285±105年。树轮校正后为公元前6005年至前5948年,比半坡遗址早1000多年。这样就把粟的栽培推到8000年前,从而有力证明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种植粟的。
同一时期在河南省的裴李岗遗址中也发现了年代相近的粟遗存。裴李岗文化是以河南省新郑县裴李岗遗址为代表的早于仰韶文化而与磁山文化相当的一种文化遗存,主要分布在河南省境内。出土的农业工具有类似磁山文化的石磨盘、石磨棒、石铲和石镰等,且制作得更为工整。虽然70年代发掘裴李岗遗址时没有直接发现粮食遗存,但后来在发现属于裴李岗文化的新郑县沙窝李遗址以及再次发掘裴李岗遗址时,都发现了粟遗存。说明裴李岗文化时期的主要粮食作物也是粟。沙窝李遗址在第二文化层距地表0.5米深处,发现一片比较密集的粟的炭化颗粒,面积约0.8~1.5平方米。沙窝李遗址经碳十四测定,年代为距今5220±105年(未经树轮校正),可见河南省种植粟的历史也可推到7000多年前[54]。
以上发现多数在黄河中上游地区,似乎表明粟的起源地应该就在这一带。大约经过千年左右的发展,粟的种植已经扩展到黄河下游。七八十年代,在山东省胶县三里河、莱阳县于家店、栖霞县杨家圈、广饶县傅家以及滕县北辛等遗址,都发现了距今五六千年的粟遗存。在胶县三里河遗址的一座1.4米深的窖穴内出土了体积达1立方米多的粟遗存(只剩下粟壳)。这座窖穴占据了屋内将近1/2的面积,因此,这座房屋可能是当时的一座库房[55]。三里河遗址属于大汶口文化晚期,距今4800至4200年。而滕县北辛遗址的年代距今约7000年左右。可见黄河下游种植粟的历史也经过漫长的岁月。
大约到了商周时代,粟的种植已经到遥远的南方,如云南省剑川县海门口,出土了公元前1150年的成把粟穗。甚至连海峡对岸的也有粟出土。如台湾省台南市牛稠子头、台中县清水镇牛骂头遗址也发现了距今3000年左右的粟粒和粟秆的压痕[56]。商周以后,粟在中原大地的种植已经很普遍,战国至汉代的文献中经常记载粟是主要粮食,如“粟菽多而民足乎食”(《墨子·尚贤》),西汉的农书《氾胜之书》就将粟列为五谷之首。因此在江苏、湖北、湖南、广西等地的西汉墓中都发现用粟随葬,可见长江流域各地也种植粟。河南省洛阳市含嘉仓的发掘证明,粟在粮食作物中的首席地位一直保持到唐代。考古工作者在含嘉仓城中探出259座大型粮窖,仅第160窖中就保存有约25万斤炭化粟粒,它们绝大部分仍保持颗粒状,由此可见隋唐时期粟的种植已达到非常发达的程度了。宋代以后,粟的“五谷之首”地位才被水稻所取代。
黍、稷
黍、稷均为禾本科一年生草本作物,生育期短,喜温暖,不耐霜,抗旱力极强,因此特别适合在我国北方尤其是西北地区种植。商周时期黍、稷是北方居民的主要粮食作物,甲骨文和《诗经》中黍的出现次数最多,远远超过粟。黍、稷本是同种作物,农学界一般将圆锥花序较密,主穗轴弯生,穗的分枝向一侧倾斜,秆上有毛,子实黏性者称为黍;将圆锥花序较疏,主穗轴直立,穗分枝向四面散开,秆上无毛,子实不黏者称为稷。至于先秦古籍中的稷是指黍还是指粟,学术界一直有争论。本书介绍的出土实物是农学界所称的黍、稷,而不是粟,出土的粟已在前面介绍过了。
相对于粟来说,出土的黍、稷要少得多。目前见诸报道的新石器时代的黍、稷遗存只有十几处。实际上恐怕不止这些,除了有的发现尚未报道外,可能过去有些发现未经科学鉴定,往往分不清黍和粟的区别,而以粟的名称报道,因而过去考古报告中的粟,如果未经科学鉴定,其中有的可能就是黍、稷。目前经过科学鉴定而年代最早的要算甘肃省秦安县大地湾遗址一期文化层中出土的炭化黍粒(经甘肃师范大学植物研究所鉴定,确认其为黍,也有人认为是稷)[57]。经碳十四测定,其年代为公元前5850年,可见黍在中国的栽培也有近8000年的历史了,与粟一样古老,它为黍起源于中国的假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此外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陕西、青海、新疆等省区也发现了五六千年前的黍、稷遗存。其中辽宁省沈阳市新乐遗址出土的黍粒,年代为公元前5300年至公元前4800年。山东省长岛县北庄遗址出土的黍壳,年代为公元前3500年。陕西省临潼县姜寨遗址出土的黍壳和朽灰,年代为距今5500年至5000年(图六)。甘肃省东乡县林家遗址,在F20出土的陶罐里发现了和粟粒、大麻籽装在一起的稷粒;在H19和H21发现了带有细长芒的稷穗捆扎成束堆放在一起,堆积面积达1.8立方米。从出土的情况观察,当时是用锋利的石刀或骨刀将带小穗的花序割下来,再精心地将稷秆分别扎成小把,待晒干后整齐地堆放在窖穴之中,可能是为第二年播种准备的种子,由此可见当时的农业生产水平已大有提高。林家遗址属于马家窑文化,距今5000年左右。可见至少到了5000年前,黍、稷已为北方各地所种植,成为当时的主粮之一[58]。
迄今为止,在长江流域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尚未发现过黍、稷遗存,可能因它不适于在潮湿多雨而又炎热的南方种植,故不受南方人民的重视。只是在江苏、湖南和广东的一些汉墓中出土了一些黍粒和稷粒(多为空壳)。但是它们可能是从北方运来的粮食,不一定就是南方的产物,这也许和墓主人的身分、籍贯与喜好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