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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乡村同构需求与冲突秩序重建
乡村同构既是一种秩序,也是一个过程,甚至是一种工具。对于广大农民而言,乡村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生?quot;共同体",这种秩序的特征至今并无多大的改变。就农村 社会 的变迁历程而言,它又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国家与社会关系在不同的 历史 条件下不断调适的过程。就农村基层的治理而言,它又是一种工具,是乡村公共管理中被地方官员主动使用的一种手段,是他们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村民自治相对于传统农村而言是一种外来品,它原本是因应人民公社解体后农村社会所出现地管理真空而产生的一种治理方式,其进入的过程就是与传统乡村体制进行博弈的过程。10多年来,村民自治对乡村同构的管理体制产生了较大的冲击,虽然其民主规则逐渐为广大村民所理解和运用,但越来越遭到来自乡镇的抵制,不少乡镇领导一方面将农村宗族势力的兴起?quot;刁民"的剧增导致的动荡等现象都"归功"于村民自治;另一方面又以村民素质低、实行基层民主的条件还不成熟等理由为借口,拒绝将村民自治落到实处,即便是《村委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不少乡镇也是阳奉阴违。
本文以S村的第四次换届选举的再次流产为例,描述乡村同构格局中不同利益主体在此事件的处理过程中的行为与认识,以及由此产生的一致与冲突的行动逻辑。并提出应重建新型的乡村关系,建立镇政府和村级自治组织之间合作治理农村公共事务的运作机制。
一、 理论 与实践的对话:选举无效的处理
1999年12月,S村在镇政府的安排下举行了村委会第四次换届选举,镇政府在选举前统一规定了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村书记、副书记和村 会计 3人),村书记在选举前宣布,这次选举不发委托票、不设流动票箱。全村选民分成两派,选举日到会选民1/3,投票结果,只有2人超过选民1/3的半数。选举委员会取了前4名作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原来的副书记当选为主任。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和H省的《选举办法》,S村的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未达到"两个过半数",显然是无效的,必须在3个月内重新选举。
1.与县镇领导的对话:县长认为村委会换届是大事,不是小事;重新选举是好事不是坏事;教授在S村办点是帮我们办好事,不是找岔子。因此要严肃认真搞好重选,确保重选的成功。教授强调S村的事一个人说了算是不行的,要通过选民来选干部,严格按照 法律 办事。建议原有村主任要作述职报告,村主任候选人要发表竞选演说。镇委书记假借他人之口认为选举仿佛都是在教授指导下完成的,如果违法也是在教授的指导下违法的。认为教授只关心换届 问题 ,必依将正确依法办事和基层实际结合起来,理论与实际结合。主管县长认为教授是观察员,重在观察,不是参与,观察员不是巡视员。在这次会议上,实验组强调选举的合法性、程序性和规范性,申明要通过民主和法制来调动村庄的内动力,通过村级集体 企业 纷纷倒闭的事实指出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希望村干部真正从票箱里跳出来,反映民意,体现三公原则。县镇领导虽然更多地强调S村的特殊性,指出农村工作的难处,但出于种种压力,对实验组不敢马虎。于是在重新选举的指导组织、实施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作出了具体的人员和时间安排。这次会议既反映出行政力量的强制性,也反映出在面对异己力量时的行动一致性。红脸和黑脸一同出演了一次有趣的双簧戏,这将在后面的几次会议中得到证实。2.同村镇领导的协商:村书记认为 中国 实行基层民主的条件还不成熟,并提出三点意见:①要搞第二次选举,县镇派领导去作干群思想工作。②不当选举委员会组长。③没有经费选举。对此,民政局认为书记还没转变观念。教授认为书记的态度与元月份完全不一样。这次协调会实际是一场足球赛,镇委书记首先将球踢给教授,村书记将难题甩给县里,县领导再将球踢给教授,在他们心目中形成统一认识,即重选是个麻烦事,重选是教授要求的,所以教授是个制造麻烦的人。教授只是惊叹村书记两个月来态度的巨大变化,而村书记以有私事为由,拒绝组织重新选举工作,会议不欢而散。
3.同村干部的博弈:镇人大主席明确宣布第四次换届选举中出现了原则性问题,两个没过半,选举无效,要求重新 学习 村组织法。这一建议遭到所有村干部的反对,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 S村要走出困境,关键是如何依法实行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把S村事交给大家来管,不是少数人说了算,干部失去了监督是危险的。所以选举不是小事,通过选举使办事有规矩,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搞家长制。希望新的村委会干部从票箱里跳出来,只有通过民主选举唤起S村村民的信心。民政局书记听了教授的话,告诉村干部选举是个大事,对无效的处理就是重选,谁也不能含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镇委书记也不能拍其它板。村书记的针对性响应是:①第四届换届是无效的成功、是不合法的进步;②这次选举的失误表明村民自治只能务虚、不能务实;③投票时有领导和知名人士在场,为何不当场指出和及时纠正,教授是来看的可以不负责任,领导却不是来看的;④几年来为了领导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了一些不切合实际的工作,我力不从心;⑤S村今后的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实际与理论是有区别的,不要因选举影响当前工作。这是一场激烈的争辩,教授触及到问题的实质和要害,宣布这次选举是无效这一事实,引起村书记和其它干部的强烈不满。首先抵制学习《村民组只法》,指?quot;S村今后的工作,道路何去何从,按教授的意见,S村将一远再远地走下去。但在没有任何行政干预的情况下,S村自己干自己的事,将走出一条好路,今后S村的 发展 ,瘦死的骆驼比马肥。"双方整整一上午的较劲,仍然没有达成任何共识。
4.领导态度的变化:3月9日下午,教授一行和一位村民座谈,这立即引起村镇领导的注意,马上通过联合工作组领导向实验组转达意见。镇人大主席说观察员是不发表意见,在这次选举中,少参与于此无关的活动。民政局书记责备教授到村民中采访,并要求除了大的活动参加外,个人活动就不要参加,村干部敏感得很。主管县长直接告诉教授:观察员和指导组是有区别的,观察员只看少说,你们不要老说别人的痛处,这样只能对抗越严重。你们到农村去调研,村书记会认为你们又在搞他的材料,所以你们应宣传干部,或只观察。S村以往能与你们合作,关键是隔阂不多,而这次由于你们的参与,干涉得太多,双方看法有差别,甚至出现越来越不信任。这次讨论的主题显然发生转移,不是对事而是对人。
在此情况下,3月11日下午5点,实验组带着遗憾离开了S村。由于实验组是拿着省委书记的批示进行村治实验的,地方官员出于对此"尚方宝剑"的恐惧和对专家学者的不信任,从而在村治实验中表现出阳奉阴违,这可以预示实验的进程和结果。从这次无效选举的处理过程可以获得如下启示:①实验组的村治理念与实践者的操作战略并未在同一层面上取得共识。在实验开始时,镇委书记就私下告诉S村的干部,"不要听教授们的,他们那一套是书本上的东西,在实际中没有用。"这一观点贯穿于整个实验的始终,在选举失败后,第二任镇委书记仍然是这一观点,县镇村的主要干部都一直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要结合当地实际。②村民自治作为从外界镶入的一套制度规范,同原有的乡村同构格局并不兼容,对乡镇政府实施对村庄的行政管理而言,其阻力是越来越大,在民众与政府的冲突逐渐增多的情况下,乡村同构的格局依靠政权的强制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③村民自治作为一种规划性制度变迁,其本身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没有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制度的实施若不能实现政府的效用最大化和付出最小化,村民自治就很难取得实质性效果,但基层政府官员越来越感到,村民自治为其施政带来越来越多的障碍。④村民自治相对于传统的乡村体制而言是一个新生事物,其制度理念与基层政府的目标效用追求不在同一层级是,基层政府会极力维护原有的乡村同构格局,村民自治发展的空间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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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王敬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