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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云南省社科院 经济 所对 农村 发展 理论 的引进的贡献
在当代世界的发展理论中,当数发展经济学最为发达,也较为成熟。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为 研究 对象、重点描述不发达国家的特征、解释贫困落后的原因以及设计摆脱困境的战略与模式的西方发展经济学,经历了前期建立“一般理论模型”努力的失败和进入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没有涌现“大思路”的长期徘徊、停滞不前,一些学者在反思那种脱离对经济关系定性研究而沉溺于烦琐的数学游戏倾。向的同时,转而关注重要国际组织、发达国家政府对发展 中国 家援助项目的实施,从而在农村社区发展项目的实证研究中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相继形成了以参与性、农村快速评估、 社会 林业、生态 旅游 、性别 分析 为代表的崭新的、具体的发展理论。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拓展,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政府援助中国的农村杜区发展项目逐步。增多。云南省社会 科学 院农村经济研究(后改为经济研究所)抓住这一机遇,先后选派多人次出国留学与学术交流、多人次赴发展中国家考察受援项目,特别是多次参与国际组织援华农村社区发展项目的实施、咨询、培训、可行性研究、监测与评估等,陆续把当代世界上关于发展中国家农村社区发展的最流行理沦引进到国内,并在实践中加以本土化与发展,对发展经济学走向实践化作出了一点贡献。
经济所引进当代国际上农村社区发展的主要理论,其原动力在于适应国际组织援华的
农村社区发展项目之急需。
1990 年,国际福特基金 会计 划在云南省资助“中国云南贫困山区综合开发试验与示范顷目” (YUM 简称“云南扶贫项目” ) ,和“中国云南省林地资源合理利用试验示范项目” ( 简称“云南社会林业” ) ,作为项目的一个重要准备,就是把当代国际上流行的参与性和社会林业的理论与 方法 介绍到中国来。农经所原所长袁德政研究员、青年学者郑宝华研究员及亚洲理工大学博士于小刚三人,受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原项目官员孟泽思先生的委托,在村泰国、印度等国农村社区发展项目进行考察、翻译其它国家资料的基础上,编印了《社会林业学概述》一书,这是至今为止可以查阅到的国内第一次引进社会林业、参与性等理论与方法的著作。
所谓社会林业,是相对于传统林业、工程林业、政府林业、 现代 林业而言的一项新型林业。传统林业强调的是森林的木材功能,工程林业强调的是 自然 科学的造林技术,政府林业强调的是政府林业职能部门孤军作战式地发展林业,现代林业强调的是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而社会林业强调的是当地村民参与林业项目、并从林业活动中获得收益。显然,社会林业与我国现行的各类林业,是完全不同的林业活动。近几年来,中国国内有人提出的全社会办林业,也与社会林业不同。至于有的人鼓吹让政府林业系统组织农民购买促进树木生根的药剂就是为社会林业,更是使人哭笑不得。
《社会林业学概述》定稿之时,袁德政所长不幸被医生查出身患肺纤维癌和皮肤肌癌。在 医院 病床上,袁先生忍着剧痛,一字一句地修改、润色书稿,直至病逝。袁先生这种献身社会科学事业的忘我精神,值得每一个科研人员 学习 。
在《社会林业学概述》一书中,编著者详细地介绍了社会林业的兴起与定义、本质与特征、目的与功能,社会林业学的研究对象、 内容 ,任务:林地林木权属;菲律宾、印度和泰国社会林业实例分析等。与此同时,编著者还向中国读者第一次介绍了国外社会林业项目所采用的参与性、农村快速评估、参与性监测与评估、性别分析、林地权属等流行的理论与方法。
1994 年,加拿大国际发展中心( IDRC )委托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就农村发展研究中的社会科学方法,包括上述社会林业、参与性、快速评估、参与性监测与评估、性别分析等,对 IDRC 援助中国的 20 多个农村社区发展项目的中方项目人员,进行了培训。之后,农经所左停、郑宝毕、赵鸭桥、康云海、宣宜、吴景、戴聪等学者应邀对世行、 UNDP 、 FAO 、欧盟、德国政府、荷兰政府、澳大利亚政府等援助中国的农村杜区发展项目,多次进行上述理论与方法的培训。
在此应该感谢的是,福特基金会原项目官员孟泽思博士,泰国清迈大学的乌莱旺·泰其涌教授,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南希·裴鲁索博士 (Dr . Nancy Peluso) ,澳大利亚迪京大学乔.雷米尼博士等,先后应邀来云南省讲学,重点地介绍了国际上流行的农村社区发展的理论与方法,使包括云南省社科院农经所在内的云南省从事农村社区发展项目的专家学者、项目工作人员受益菲浅。
为了进一步在中国普及社会林业的理论与方法,福特基金会于 1995 年后在四川省也资助实施了社会林业项目:资助中国林科院 科技 情报所建立了“林业与社会 网络 ”,编印《林业与社会》杂志:资助中南林业大学徐国桢教授牵头编著《土区林业/乡村林业》,作为林业院校学生的必修教材:资助召开了多次社会林业研讨会。
为了在中国普及参与性的理论方法,福特基金会资助,以云南省地理研究所为依托,吸收福特资助的云南省内包括云南省社科院农经所、云南省林科院、西南林学院、中科院昆明植物所等单位的 50 多位留学归国学者参加,组建了“中国云南 PRA 网络”,分土地、森林、妇女、卫生与健康等 4 个小组,组织成员分别选取典型农村社区和国际援华项目进行参与性的调查研究。
相对于 20 世纪 40 — 60 年代的西方发展经济学致力于“一般理论模型”的建立来说,参与性、社会林业等理论针对的是具体的发展中国家农村社区发展项目的实施,强调的是发展项目区人民群众对发展项目的参与并从参与中获益,提出的“贫穷农户的经济行为是理性的”、“他们贫穷的原因在于社会没有给予他们发展机会”、“当地村民是社区发展的主体”、“基层的参与是发展项目成功的关键”、“贫穷农户所具有的世代相传的生产生活知识、特别是他们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窘迫的经济处境抗争的知识,在农村社区发展项目中起着重要作用”等等观点,把发展经济学提升到实用的境地。
相对于中国传统的以生产关系的变更为对象的 政治 经济学来说,参与性、社会林业等理论更多地观察到至今仍处于贫穷落后状态的人们的处境,揭示出他们作为发展的主人的本质,设计出让他们参与到农村社区发展项目乃至整个进程的途径、方法和措施,这不但使发展理论从发展中国家与地区的发展战略和模式的空谈中走向实际行动,更重要的是将中国传统的政治经济学中劳动人民从“剥夺剥夺者”而成为生产资料主人以后,如何使自己通过行使生产资料权利而获益,使其落在了实处。
由此,农经所在引进参与性、社会林业等当代农村社区发展理论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值得玩味的现象,即发展项目区村民对这些理论的理解与欢迎,远远超过项目区各级政府官员,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在此,需要重点谈谈国外理论与方法的本土化 问题 。以社会林业、参与性为代表的当代世界流行的农村社区发展理论,首先是英国、印度、泰国、菲律宾等国家的专家学者针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情况提出的,它在我国的引进的重要动因是国际援华农村社区发展项目的需要。云南省社科院农经所的学者与其他学者一起,在农村社区发展项目的运用实践中逐步地将其本土化。
首先,将当地村民对包括社会林业在内的农村社区发展项目的参与,扩展为以当地村民为主体的自主参与式自主管理。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重要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政府逐步履行援助发展中国家农村社区发展的义务,其途径大都通过社区发展项目的形式。为了实施发展项目,国际组织与发达国家政府聘请的项目工作人员来到发展项目区之后,首先碰到的问题是了解当地情况和确定具体项目,而传统的农村调查方法不但所需经费多,所化时间长,而且有时还难以得到当地社区的真实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农村快速调查技术 (RRA) 和参与性农村调查与评估技术 (PRA) 应运而生。显然,国际上所谈的参与性,实际上是以发展项目工作人员为主体,而让当地村民参与其中的一种方法,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20 世纪 80 年代初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赋予了农户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土地拥有法定的使用权和通过自主经营而获取收益的权利,从而从经济上保证了农户的主人地位。在这样情况下,国际援华农村社区发展项目就必须以农户为主体,而不能像国外理解的那样:当地农户参与开发项目,在按照项目要求做出自己贡献的同时,也获得自身利益的改善。显然,这种参与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那种导向自主参与。因此,农经所的学者认为,参与性就是在项目的各个阶段,创造一切条件让当地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地卷入为他们未来的发展而进行的一切重要活动中去,并且要求外来开发项目人员与当地人民群众彼此建立密切的伙伴关系,双方思想交融到这种境界:开发项目人员用当地人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感情进行工作;当地农民群众把开发项目视为本来就是属于他们自己实施与管理的事务。
农经所副所长左停研究员建议用农户管理替代农户参与。他认为,在实践中,“农户参与”一词通常隐含着这样的意思:“农户参加到政府的项目当中”,也就是说政府是社区发展项目的主体,在项目实施中起着主要作用,如决策、投资选择、操作管理等:而农户则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农户参与只是社区发展项目初期的一个目标,而不应该成为最后的目标。“农户管理”则意味着农户在社区发展项目中发挥着最主要的作用,而政府则参与到项目当中帮助农户解决问题,如提供技术帮助、信贷服务、拓展同外界的联系等等。从农户参与到农户管理是一个过程,尽管在实际工作初期完全由农户管理比较困难,但由农户管理则应该是鼓励农户参与的一个最终目标。
其次,把抽象的理论概念具体化为实践行为。
农经所在与云南省林业厅长江防护林办公室联合主持的云南社会林业项目中,曾经从事了以下方面的试验与示范:
一是把项目计划变为农户计划,或者说项目区农户依据项目计划制定出自家参与项目的计划,以充分体现农户参与项目的决策地位:
二是在项目村成立农户协会,由农户无记名投票选举出农户协会委员,作为村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代表自己利益、并进入市场的自治组织;
三是在项目村成立妇女协会,由全体妇女无记名投票选举出妇女协会委员,作为提高妇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地位、充分发挥妇女作用的自治组织:
四是为项目村最贫困农户设计并实施实物信贷、小额信贷和扶贫资源传递等三种扶贫帮困活动,以保证他们能够在解决吃饭的基础上,有兴趣、有体力的顺利参与造林项目:
五是组织村社中先富裕户、有一技之长的农户,对其他农户进行“一帮一”或“一帮几”的造林、管林等技术帮扶活动,既体现了本村社村民的传统互助精神,又分散或化解了农户造林活动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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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赵俊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