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伽蓝记》的社会现实意义分析(2)
2014-04-05 01:00
导读:对于那些笃信佛法或者说生活于发酵传播浓厚氛围中的人来说,地狱的恐怖对其精神以及心灵都会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我们看看在《洛阳伽蓝记》中明确
对于那些笃信佛法或者说生活于发酵传播浓厚氛围中的人来说,地狱的恐怖对其精神以及心灵都会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我们看看在《洛阳伽蓝记》中明确记载的修建者中,阉官是一个比较大的群体,修建了 5所寺院,占 1/8,他们不遗余力的建造寺院,就是受这种心理的影响,他们在今世受到阉割,只好把幸福寄托在来世,惠宁的地狱之行,所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他们的信仰问题 ,关键是由此带来的社会效应。这种效应大致会产生两种效果:一是佛教有关的因果报应的教义对规范世俗信众之言行所起的积极作用。二是佛教之宗教理念对世俗社会所带来的影响。前者对世俗政治的实施能够起到一些促进的作用,而后者多具有的出世观念,似乎又和现实政治有着密切的关系。不过,佛教的惩戒的实施是建立在虚拟的宗教环境之中的,缺乏任何有效的监督机制,也就是说,讲说者成为唯一能够证明其讲说内容真实的人,而对于接受者来说,接受心理的差异对于类似惠凝述说的“真实”经历的判断又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宗教的心态往往成为其认可并传播这种虚拟传说的主要动因。
整个社会的风尚影响了人们的心理,人们的心理特征又反过来影响到社会风气,这样我们就不难想象当时洛阳伽蓝之盛的缘由了,对于佛教来说,魏晋南北朝是它们发展的黄金时期,而杨衔之所处的北魏更是佛教的一个鼎盛年代,地狱的因果报应通过那些来往于阴世阳间的人反馈到活人那里,就形成了一种心理上的震撼和行为准则的约束。《崇真寺》中的惠宁七日返活的也有这样的效果:“太后闻之,遣黄 门侍郎徐纥依惠宁所说 ,即访宝明寺,——人死有罪福,即请坐禅僧一百人 ,常在殿内供养之。”诏“不听持经像沿路企索,若私有财物造经像者任意”自此以后,京邑比丘 ,悉皆禅诵,不复以讲经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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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们现在的观点来看,惠宁的七 日还生是不可思议的,而他的地狱所见所闻也是匪夷所思,但当时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太后”还煞有其事地派人去搞调查研究,而调研的结果和惠宁的反馈是一致的,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这件事情,不难看出惠宁的“七日还活”是一场改变风俗的“阳谋”活动,他其实代表当时并不占优势的小乘佛教的教义宣传,我们不难想象,在当时比较流行的佛教活动的中,惠宁的“七日还活”的故事一定会被当时对佛教有浓厚兴趣的统治者的注意,我们甚至还可以猜测惠凝,智圣,等都是同一场闹剧的主角。当然,他们借助了“太后”的虔诚和权威,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也就并不刃血改革了佛教教义,从而使小乘佛教的伽蓝制度得到保证。
《洛阳伽蓝记》向我们传达了这样的一个信息,就是佛教已经在北魏王朝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在佛教的传播中,有斗争,有改革,但是它已经成功的俘获了整个的社会心理,从最高的统治者到达观贵人及庶民百姓,无不在佛教的荫护下生活。佛法理念中的“苦海无边 ,回头是岸”,就是指投入佛祖的怀抱,皈依正果。今生今世的罪孽也只有在佛祖的呵护下才能摆脱,来世的幸福也只有在今生今世的救赎中才能够期望。因果报应,和地狱惩戒在当时有其重要的心理认同,也是《洛阳伽蓝记》所反映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
[1]杨衔之.洛阳伽蓝记[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
[2]王连儒.志怪小说与人文宗教[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
[3]孟庆祥,刘宏达.洛阳伽蓝记注释[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OO4.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4]周振甫.洛阳伽蓝记译注[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