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微(5)
2017-09-19 05:59
导读:大民族贫困地区的农村来说,无疑是适用的,它与县乡村三级医疗网、农村卫生队相 结合,成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三大支柱,有利于减轻农民的医疗用度支
大民族贫困地区的农村来说,无疑是适用的,它与县乡村三级医疗网、农村卫生队相
结合,成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三大支柱,有利于减轻农民的医疗用度支出负担,增强抵
御疾病的能力和抗风险的能力,为农民的健康增加保障条件。
(四)确立自然灾难分级救济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自然灾难对于本来十分贫困的广大民族地区的农村,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各级
政府应把自然灾难的救济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救灾工作
,特别是大灾难的救济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确保了大灾之后不出现饥荒和流
离失所的现象,如1998年的长江中下游和东北地区遭受的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水灾难,
在党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在常年中自然灾难也是不断的,
较小的灾难或小范围的灾难往往由于未能引起人们特别是领导者们的重视,而得不到
应有的救济。本人以为,应在民族地区特别是农村确立自然灾难分级救济制度,使遭
受自然灾难的少数民族群众及时得到各级政府的救济,从而战胜自然灾难。自然灾难
分级救济制度可包括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方面是同一规定自然灾难的救济线,确
定遭受自然灾难的程度,各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乡一级的救济
线应低些(还可以下至村级),自然灾难超过一定程度,可逐级向上一级政府申请救
济;另一方面就是要明确自然灾难的救济责任,自然灾难一旦发生,从村委会到乡、
县、省直至中心就应根据本级政府的责任,对灾民予以救济。
总之,社会保障特别是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一项十分复杂而浩繁的社
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且利益格式调整阻力大,直接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的亲身利益,因此,各级领导一定要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真正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
解放思想,加强领导,总结经验,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真正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顺
利推进。
【责任编辑】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