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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压力与清中叶经济社会的病变(2)

2015-02-26 01:11
导读:表1 清代中叶的人口数量及年均增长率 年 份 人口数量 年均增长率 1741 143411559 - 1751 181811359 2.40% 1761 198214555 0.86% 1771 214600356 0.79% 1781 279816070 2.68% 1791 304354


  表1 清代中叶的人口数量及年均增长率
年 份    人口数量      年均增长率
1741     143411559        -
1751     181811359       2.40%
1761     198214555       0.86%
1771     214600356       0.79%
1781     279816070       2.68%
1791     304354110       0.84%
1801     335211520       0.97%
1811     358610039       0.67%
1821     379409421       0.56%
1831     395821092       0.42%
1841     413457311       0.43%
1851     432164047       0.44%

  注:本表数据主要源自《清实录》。其中1801年人口数是以乾隆五十九年(1794)的人口数为基础的修正数;1821年的人口数则是以嘉庆《会典》中嘉庆十七年(1812)的人口数为基础的修正数。

   2.清中叶的人口密度与人均耕地面积

  人口密度反映人口同土地的关系,是分析和判断一个国家和地区人口压力的重要指标。历史上中国的人口密度就比较高,而到了清中叶,人口密度就更高了。据赵文林、谢淑君的研究,清中叶中国的人口密度1787年为31.29人/平方公里、1812年为38.25人/平方公里、1830年为39.64人/平方公里、1850年为45.45人/平方公里(详见表2)。 而据国外学者的研究,14世纪上半叶是西欧封建时代各国人口密度最高的时期,当时法国的人口密度为35人/平方公里,德国为22人/平方公里(注: 马克垚主编:《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 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第497页。)。 但中国的黄河中下游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人口密度,在1850年分别为120人/平方公里和263人/平方公里,则是西欧一些国家工业化之后方才达到的水平,有的国家甚至迄今尚未达到这一水平,由此可见中国传统农业文明发达地区在清中叶的人口压力之重。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但人口密度并不能完全反映人口与土地资源的对比关系,要准确地反映人口与土地资源的关系,尚需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进行考察。尤其是在前工业化时代,耕地是当时最主要的生产资料。清中叶人口的急剧膨胀,导致了人均耕地数量的急剧下降。根据赵冈和陈钟毅的研究,清中叶的人均占有耕地面积,1776年为3.30市亩,1800年为3.19 市亩,1848年为2.70市亩(注:赵冈、陈钟毅:《中国土地制度史》,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153—154页。)。吴慧则认为清中叶的人均耕地面积仅为2市亩左右(注: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 农业出版社1985 年版,第195 页。)。 而据《清实录》和《大清会典》的统计,1753年全国人均占有耕地约为4亩,以后历年递减,1766 年为3.75亩,1784年为2.66亩,1812年为2.36亩,1822 年为 2. 03 亩,1851年仅为1.75亩(见表3)。根据中国当时的生产力水平, “一人一岁之食,约得四亩”(注: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卷1 《意言·生计》。)。这表明,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中国人口的增长已大大超过了土地资源的负载力,整个社会生活水平已处于“饥寒界限”以下。

  表2 清代中叶的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年份   1787  1812  1830  1850
地区
江苏    290.99 350.41 383.32 408.84
安徽    197.70 244.23 263.70 268.84
浙江    213.35 257.93 275.75 294.96
江西    116.24 139.85 148.44 148.76
湖北    101.43 145.97 167.84 179.94
福建    97.64  120.06 141.83 125.70
河南    130.80 143.25 147.12 148.77
山东    176.41 188.70 201.18 215.86
全国平均   31.29  38.25  39.64  45.45

  资料来源: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第474—4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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