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为经济学视野看税收不遵从问题
2017-07-08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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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税收不遵从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日益关注的问题之一。行为
摘 要:税收不遵从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日益关注的问题之一。行为经济学的前景理论研究了在不确定性或风险条件下影响作为纳税行为主体的纳税人做出决策的因素,提出我国应从建立公平的税收制度,加大税收不遵从的惩罚力度,增强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建立税收激励机制,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等五个方面遏制我国税收不遵从行为。
关键词:税收不遵从;行为经济学;前景理论
目前的研究大多是从制度层面分析税收不遵从的原因,即主要集中在纳税人外部环境的分析上。而事实上,纳税是否遵从与作为纳税主体的纳税人的心理因素有很大的关系,其实质是纳税人在不确定条件下如何做出决策的问题,纳税人所做的决策将影响他的行为,也就直接影响税收遵从度。因而,以行为经济学的前景理论为切入点分析纳税人的遵从决策,可以从一个全新的视角研究影响税收不遵从的因素。
一、行为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行为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在复杂的、不完全理性的市场中投资、储蓄、价格变化等经济现象的学科,是经济学和心理学的有机结合。行为经济学将心理学引入经济学领域的研究,从而大大增加了经济学对现实生活的解释能力。
预期效用理论(expected utility theory)是研究不确定条件下或风险条件下的行为决策模型。该理论自创立后一直成为经济学中被普遍接受的理性决策模型而广泛应用。该理论假定人们是理性和自利的,偏好是稳定的,其决策就是在一系列选择方案和各自概率下最大化其预期效用。但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心理学家和行为经济学家(如Tversky和Kahneman,1974)发现,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不完全的,而且人的偏好并不像其假设的那样是相对稳定的,可能是很不稳定的,因而,当人们试图最大化其预期效用时,实际决策行为经常违背预期效用最大化原则。为了修正预期效用理论的缺陷,Kahneman和Tversky将认知心理学引入经济学,于1979年创立了一种新的行为决策理论,这就是前景理论(Prospect Theory)。
与预期效用理论相比,前景理论认为决策过程主要是由价值函数(value function)和决策权重函数(decision weighting function)共同决定,这两个方面不仅是前景理论的核心思想,也正是与预期效用理论的主要区别。
第一,价值函数。在预期效用理论中,效用函数取决于最终财富水平,而在前景理论中,价值函数取决于财富的变化量,是相对于某个参照点的收益或损失来表示的。如图1,在参照点处的函数值V(0)=0,结果大于参照点时就是收益,结果小于参照点时就是损失。
Kahneman和Tversky认为,价值函数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价值函数是由决策者感觉到的收益或损失(即同参照点的偏离)来界定的,它反映了决策者赋予给结果的主观价值。二是价值函数的形状因人而异,但通常具有特殊的S形:在收益的区域(即在参照点上方)是凹的,表现出风险厌恶的特征;在损失的区域(即在参照点下方)是凸的,表现出风险爱好的特征。这意味着,人们在面临收益的情况下更加倾向于风险厌恶,而在面临损失的情况下更倾向于风险爱好。三是损失区域的曲线比收益区域的曲线陡峭,在向两端发展时,其敏感性递减,即离参照点越远,效用函数越平坦。这条曲线在0处有一拐点,这使得相对曲线的小的收益部分,小的损失部分更加陡峭。这意味着,人们对损失比对同等数量的收益更敏感(即使损失很小),换句话说,损失一笔财富带来的痛苦大于得到同样数量的一笔财富产生的快乐,这就是所谓的“损失厌恶”(loss aversion)。
第二,决策权重函数。在预期效用理论中,不确定的结果是由概率来权重的,但在前景理论中,不确定的结果是由权重函数来表示的。尽管权重函数((p))本身不是一个概率,但却是决策结果的客观概率(p)的单调函数,即决策者赋予这些概率相应的决策权重。这里的决策权重是对事件客观概率的一个主观判断,人们倾向于高估低概率事件和低估高概率事件。因此,小概率事件被赋予的决策权重通常高于其概率值,而大概率事件却被赋予了较低的权重(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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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而言,前景理论有三个基本理论观点:一是人们在面临收益前景时更加倾向于风险厌恶,在面临损失前景时更倾向于风险偏好。二是人们对损失比对收益更敏感。财富损失产生的痛苦与等量财富增加产生的快乐不相等,前者大于后者。三是获得和损失是相对于“参照点”(reference point)而言的(薛求知,黄佩燕等,2003)。 二、前景理论对税收不遵从的原因分析
利用前景理论的基本观点可以很好的解释纳税不遵从的现象。
第一,假定税务机关对税收不遵从的查获率不变,当税率提高时,纳税人的损失会更大。根据前景理论,在面临损失前景时人们是倾向于风险偏好的而且人们对损失比对收益更敏感,那么纳税人会冒风险避税。这就很好的解释了税率越高,税收不遵从度越高的现象。再者,在现行累进税制下,高税率适用的对象是高收入者,他们应缴纳更多的税款,面对损失前景时,他们更倾向于风险偏好。不仅如此,有些高收入者认为自己的高收入是自己的合法劳动所得,缴纳更多的税款多但是却享受与其他公民相同的权利,根据自己主观的损益框架来判断,认为这是一种不公平。因而,偷逃税的几率也会更大。
第二,由于获得和损失是相对于“参照点”而言的,因而不同的参照点就可能产生不同的损益框架。参照点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参照点,即决策者通过自身比较来判断损益的参照点。如纳税人把要缴纳的税额同预期的收益进行比较。在西方学者分析损益框架效应对纳税人风险态度的影响方面,不少研究人员把纳税人的税款预提状况(即在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已预先缴纳的税款)作为税收遵从决策中最重要的框架(Dusenbury,1994)。根据前景理论,如果纳税人把应补税款视为损失,把应退税款视为收益,则纳税人在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在面临还须补缴税款的情况下,就会倾向于风险偏好,而在面临可获退税前景时,就会倾向于风险厌恶。因此,在我国在税制设计时,可以增加预提额,尽量使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处于可获退税的“收益”状态,从而减少甚至消除税收不遵从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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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另一类“参照点”是横向参照点,即决策者通过与其他人相比较来判断损益的参照点。由于纳税人常常通过与其他人的横向比较来判断自己的损益,这就涉及到公平的问题。一方面,纳税人会与同等情况下其他纳税人相比。他们认为税收公平就是要使相同纳税能力的人纳同样的税,不同纳税能力的人纳不同的税。当纳税人觉得自己的税负比同样境况的其他人高时,常常觉得是一种损失,往往会选择纳税不遵从。另一方面,纳税人也会通过权衡自己缴纳的税额与从政府那儿得到的收益来评价。如果纳税人认为享受的权利抵不上支付的成本,也会有税收不遵从的动机。King和Sheffrin认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受欢迎程度以及纳税人能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决定公共产品的提供,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交换公平感。Pommerehne和Weck-Hannemann(1996)的调查结果也表明,在瑞士,实行直接民主制的州比实行代议民主制的州,更少发生纳税人低报收入的情况。因而,总体来说,如果政府能够让纳税人感到公平,那么遵从率就有可能提高。
第四,根据前景理论,当人们对一个前景进行判断决策时,受到认知能力的限制,会对组成每一种前景的一系列成分进行分离,从而进行取舍以简化决策过程。对前景的不同分离方式和取舍方式可能导致不同的偏好和决策结果。假定一项税收不遵从行为面临的前景判断主要涉及查获率和处罚率两个方面。理性的纳税人将根据预期处罚率和(即查获率(实际处罚率)来判断是否做出这种决策。而事实上,在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纳税人不可能做到完全的理性。由于纳税人无法准确的差别不大的被查获概率,纳税人就将主要根据违法行为的实际处罚率来做出是否违法的选择,决策的权重就在实际处罚率上。那么,从这一层次来说,高的实际处罚率是纳税人是否违法的重要决策因素,会对纳税人的税收不遵从行为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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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遏制纳税不遵从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亚当·斯密在其巨著《国富论》中, 描述了一个良好税制的四个必要条件, 即公平、确定、便利和经济。其中公平原则占首要地位。我国现行税制最大的缺陷是缺乏公平性,而公平性又是影响税收不遵从的重要因素之一。因而,我国税制建设的首要目标就是建立公平、合理、简便的税收制度,这样,税收遵从率才可能提高。
第二,加大惩罚力度,严格执法。人们判断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看这个国家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是否完善以外,更主要的是看这个国家制度的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了实施机制,那么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更可怕。因而,严格执法尤为重要,它关系到我国的税收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能否严格执行。
研究表明,惩罚力度大、查获率和处罚率高的国家的纳税遵从水平比较高。主要原因是如果纳税人不依法纳税,一旦被查获,其不遵从成本会很高。行为经济学的前景理论也表明:人们对损失比对收益更加敏感,高处罚率是纳税人是否违法的重要决策因素。因此,高的查获率能对税收不遵从起到很强的遏制作用。
第三,增强公共财政的透明度,要求政府机关以廉洁为本。所谓“公共财政”,指的是为弥补市场失效,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作为公共财政,它是政府收支活动。从根本上看,公共财政活动是由社会公众决定的,它只是政府在代表社会公众的利益,在按照社会公众的意愿去开展收支活动。换言之,此时的政府只是“管家”,而社会公众则是“主人”。钱来自主人,交由管家代为保管;而管家也只能按照主人的意愿,去获得并保管主人的钱款,去安排和使用这些钱款。这样,政府进行收支的过程,就是社会公众通过政府集中和使用自己的钱款的过程,因而我们说它是“社会公众”的财政。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而现如今,我国的公共支出效率低下,缺乏监督。纳税人对税款怎样使用、用在何处,都处于不知情的状态,而且公共支出也没有完全体现纳税人的意愿。因此,若想提高税收遵从率,应该让纳税人有监督权、决策权和知情权,让纳税人真正体会到税收是公共产品的价格,纳税是有回报的,纳税与享受公共物品是一种平等的交换关系。只有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其权利,才能自觉履行其义务。我国今年推行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就是为了增强预算管理的透明度,让社会公众更好的监督政府的收支活动。如果能够很好的贯彻执行,则对税收遵从能够起到很好促进作用。
第四,建立税收激励机制。一个好的制度应该具有约束和激励两大功能,而我国的税制中很少涉及具体的激励措施。研究表明,好的激励措施比惩罚措施更有效,能更好的促进税收遵从。我国当前正在实施的纳税信誉评级制度对于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纳税遵从度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由于其在具体的操作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此外,笔者认为我国还可以建立纳税和社会福利相结合的制度,即多纳税者多享受社会福利,以此来提升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促进税收遵从。但是,要注意的是在制度设计比较完善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否则,有可能会有“搭便车”的现象产生,造成一种歧视,形成新的不公平。
第五,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培养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社会心理学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人们对利益、权力的追求具有自发性;而对义务、责任的自觉承担则是后天习得。因而,我国现阶段很有必要通过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来提高税收遵从度。税收文化是围绕税收形成的意识形态和思想倾向,是纳税人、征税人、用税人在长期税收实践中形成,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职业理念和价值追求的总和。其实质是一个思想、意识的目标体系。强调以人为本,以“自治”为主,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自身价值。其理想目标是由“他律”走向“自律”,由“他治”转为“自治”。总之,搞好税收文化建设能够对税收的意识、习惯、态度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它有利于改善税收环境,提高税务者的执法水平,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使依法纳税、依法治税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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