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论政府提供城市住宅保障的必要性范文

2017-08-14 03:02
导读:毕业论文范文毕业论文,论政府提供城市住宅保障的必要性范文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     关键词:城市住宅;保障品属性;住宅保障    提要:人们
     关键词:城市住宅;保障品属性;住宅保障 
  提要:人们在认识到城市住宅商品属性的同时,却忽视了它还具有保障品属性,由此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宅建设方面出现了严重的缺位行为。本文首先阐述城市住宅所具有的重要功能,接着分析政府为城市低收入阶层提供住宅保障的必要性,最后提出保障性住宅建设不会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 
   
  自20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城市开始了市场化取向的房地产制度改革,城市住宅由此前的实物福利分配逐渐改为货币化分配,直至居民通过市场购买商品住房。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大力推行城市住宅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出现了矫枉过正的错误认识,即认为城市住宅建设应该完全市场化、商品化,政府不应有任何干涉。由此导致这些地方政府在管理上出现了严重的缺位行为,产生了严重后果:一方面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分配管理缺位,造成经济适用房供需总量和结构失衡,也造成经济适用房分配不公;另一方面政府把廉租房限定在一个极小的范围,大多数城市贫困家庭住房得不到保障。因此,分析政府提供城市住宅保障的必要性,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城市住宅的重要功能 
   
  住宅是最重要的消费品。人类要生存,衣食住行缺一不可。一不吃东西、不穿衣服固然会饿死冻死,不行动也会失去活力并导致生命的终止。但在衣食住行中,“住”具有特殊的地位,衣食行也对“住”有着密切的依赖关系。首先,住宅不仅是人们存放和贮藏食品的地方,也是人们腌制、烹调食品和进餐的处所。其次,住宅也是人们穿着、梳妆和洗涤、晾晒、存放衣服之所在。再次,住宅还是人们行走和活动最多的场所,也是人们外出或旅游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可见,人们的衣食行无一能离开住宅。不仅如此,住宅还是人们存放一切消费资料(小至细小的生活用品,大至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家具,乃至汽车)和安置一切生活设施(炊事用具、盥洗卫生设备)的场所。所以,离开了住宅,人们简直无从安排自己的生活,更不可能建立稳定的家庭。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另外,住宅同时具有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性质,是“三位一体”的特殊商品。虽然消费品从总体上看,具有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性质,但同时具有这三种性质的消费品极其稀少,比如彩电就不能说是生存资料,药品就不能说是享受资料。唯有住宅兼而具有这三种资料的性质和特征。住宅作为生存资料,给人以安身之处,这是它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的独特的使用价值,也是住宅根本区别于其他生活资料的地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住宅使用价值的内涵逐渐丰富起来,住宅作为享受资料的因素增加了。人们不仅要求住宅室内宽敞明亮、功能齐备、舒适方便,而且要求住宅室外环境优美,要求住宅建筑具有美好的艺术形象。的确,宽敞明亮、舒适方便的住宅,能使人在生理上和精神上获得巨大的满足。而环境优美具有美好艺术形象的住宅,则能给人以美的精神享受。住宅作为发展资料,是因为它一方面为劳动者本人读书看报、钻研业务、创造发明提供了重要的场所;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它为劳动者建立家庭、繁衍后代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它既是教育子女的重要场所,也是下一代茁壮成长的环境和条件。 
   
  二、政府提供城市住宅保障的必要性 
   
  (一)提供城市住宅保障是维护基本人权和社会公平的需要。人生来应该是平等的,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这是最基本的人权。由于住宅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东西,是人类生活和消费的重要物质空间,是吃饭、睡觉、、娱乐不可以须臾离开的有安全感和舒适感的场所,因而住宅便具有涉及人权的特性。我国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人权在内容上是极其丰富和全面的,具体来说就是: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安全权和居住权等”。《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规定:“人人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由此可知,居住的权利是人人有资格享受的,是不因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有任何区别的。人对住房的需求分为几个层次:思想上对于“家”的需求;对住房功能的需求;对住房环境的需求;对住房服务的需求;对住房品位的需求。居住权是对最低层次的需求,无论一,还是一个家庭,总要有最起码的遮风挡雨的空间,这是满足人们生理需求的基本条件,也是解决温饱的必要条件。 
    上一篇:关于河南高校与企业科研深层对接的困境与对策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