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购买法和权益集合(2)
2017-06-18 01:01
导读:2、购买法与权益集合法在会计处理原则上的区别。由于两种方法所依据的理论不同,因此必然导致会计处理方法上的差别,具体体现在: (1)购买法下,
2、购买法与权益集合法在会计处理原则上的区别。由于两种方法所依据的理论不同,因此必然导致会计处理方法上的差别,具体体现在:
(1)购买法下,合并方企业要按公允价值记录所收到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合并成本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商誉,在规定的期限内摊销;而在权益集合法下,由于其计价基础不变,资产负债均按账面价值计价,股本按发行股票面值计价,换出股票面值与合并方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可以看出,权益集合法中,不按照取得净资产所付出的代价,而是根据其账面价值决定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的。因而,在这种方式下,不存在商誉的确认问题。
(2)购买法下,合并企业的收益包括当年本身实现的收益以及合并日后被合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而在权益集合法下,不论合并发生在年度的哪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都包括在合并后的企业中。
(3)购买法下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能增加,被合并企业留存收益不能转入合并企业,这样,虽然单个企业可用于利润分配的留存收益并没有减少,但合并后的金额却大大减少,会合并后股东的利益;而在权益集合法下,参与合并企业整个会计年度的留存收益均应转入合并企业,这样则不会影响可用于分配的数额。
(4)在购买法下,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直接费用则调节资本公积,或者调整投资成本;而在权益集合法下,企业合并时发生的所有费用,不管是直接费用或间接费用,都计入当期损益。
(5)在购买法下,不需对企业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而在权益集合法下,如果参与合并企业的会计方法不一致,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并重新编制前期的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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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购买法和权益集合法产生的会计后果比较。由于两种方法在会计处理上不同,必定对会计后果产生不同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
(1)对合并当年的利润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方面,在购买法下,重估后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高于账面价值,尤其是在通货膨胀时期,资产中的土地、建筑物等升值幅度很大。这些增值的资产确认后将在以后年度转化为成本或费用,从而导致购买法下的成本费用较权益集合法要多;另一方面,购买法下,合并企业当年的利润仅仅包括购买日后被合并企业实现的利润;而在权益集合法下,合并企业当年的利润包括被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利润,而不管具体的合并日是哪一天。因此,综合上面两方面,可以看出,权益集合法在增加利润上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2)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由于权益集合法下,并入的净资产较低,而合并后的利润较高,从而导致权益集合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较高;相反,购买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较低。
4、两种合并会计方法的信息质量比较:
从上面的可以看出,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由此也影响到会计的信息质量。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来看,购买法提供了关于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信息,便于投资者预测合并后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从而其提供的信息有极大的相关性;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来看,由于权益集合法按历史成本反映合并后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因而,其信息的可靠性较高;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来看,采用购买法使各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具有横向可比性,但由于合并时采用的是新的公允价值的计价基础,而合并前的会计信息是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的,因而合并前后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而采用权益集合法,合并前后的会计信息都是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的,因而不存在合并前后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的问题,但在跨国合并时,由于有些国家限制甚至禁止采用权益集合法,因而可能使得不同国家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三、国际上对权益集合法的讨论以及我国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