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参与WTO事务问题初探学毕业论文
2013-11-12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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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时期,WTO在国际贸易和经济体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心作
在全球化时期,WTO在国际贸易和经济体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心作用。随着各种全球性问题的产生和全球性危机的迸发,WTO也遭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应战。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其透明度和民主性的应战。WTO的顺利运转需求有成员方国内民众关于WTO民主性方面的自信心。某些观念以为,真正可以代表市民社会利益的主体不是具有个别价值取向的NGO,而是经过市民社会普遍选举产生的议会。因而,由议会来代表市民社会监视WTO事务及其政策制定是合理的和可行的。
由议会监视WTO事务从传统上指在各国国内议会经过行使立法权来监视政府在WTO中的各项承诺和义务能否契合本国民众的利益。随着WTO事务越来越惹起各国和国际市民社会的普遍注重,在国际层面呈现了经过议会联盟(IPU)、联邦议会协会(CPA)和欧洲议会等国际议会实体,在WTO部长级会议召开同时掌管召开国际议员会议,企图对WTO施加影响,从而进步其民主水平。但很多人提出这种国际议会对WTO的监视力度是不够的。因而,应在WTO框架下树立正式的多边议会监视机制,这引发了对以下各问题的讨论。
一、议会参与WTO事务的必要性和有限性
1995年WTO的树立开启了国际贸易经济的一个崭新时期。世界贸易组织同关税与贸易总协议不同,它所处置的事务触及了更多的范畴,其规则深化到了学问产权、效劳贸易以及政府采购等和国内事务亲密相关的范畴。世界贸易组织对像公共安康政策、环境、食品平安以及对自然资源控制这些问题的影响也在加深。而且,WTO还树立了本人的准司法机构——争端处理机制。这些变化使世界贸易组织不只对各国,而且还对各国人民的生活产生了直接的,很普遍很深远的影响。这是WTO与有史以来一切其他一切国际组织显著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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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WTO强大的影响力,不只各国政府对WTO高度注重,而且各国国民对WTO各项制度也十分关注,同时也惹起了政府之外的各国其他公共权利机构(如议会,法院系统)和民间团体对WTO的关注和研讨。在WTO树立10周年的报告——《WTO的将来——应对新千年的体制性应战》第五章中,特地讨论了WTO的透明度以及与民间团体的沟通问题。在其D局部特地讨论议会对WTO事务的参与问题。可见,议会关于进步WTO的民主水平和透明度的作用和影响,曾经遭到关注。
WTO曾经成为国际贸易和经济全球化体制的中心,但WTO要经过各成员方政府停止各项会谈从而对这些成员的国内民众担任。WTO的运作机制是经过代表政府的外交代表,在WTO中和各成员方停止会谈,最终构成WTO的各项协议,进而影响国内民众的利益。WTO因而也遭到了来自于各个方面的应战。随着诸如能源问题、环境生态等问题许多要挟人类的全球性问题的呈现,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兴起的非政府组织(NGO)是停止应战的重要力气。他们或是以维护环境为目的,或是以人权为最高目的,这些有不同价值取向和受不同利益驱动的非政府组织请求参与WTO事务,并且对WTO形成了一定的冲击。NGO对WTO制度和事务的影响和议会对WTO事务的参与的基本区别在于,NGO不是由市民社会经过民主选举而产生的组织或机构,它只可以代表某些民众和有不同价值取向的某个团体利益。大多数的NGO,特别是在环境范畴中的NGO,它们常常缺乏透明度和严厉的程序及组织规则,它们的行动常常容易走极端,不能全面思索经济和社会中的不同主体对福利的不同需求,有时会形成一定范围的社会动乱,也在一定水平上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次序。
议会对WTO事务的参与和监视与非政府组织的背景根本是同样的。正由于如此,《WTO的将来》把这两个问题放在同一个主题下(第五章“透明度与民间团体的沟通”)来论述。但是议会的参与与非政府组织有所不同。从WTO的价值观来看:“很显然,WTO所反映的民主表现在国度层面便是各国的议会。”“合法性是WTO有效开展的中心推进力,而国度层次的议会是确保这种合法性的关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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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是选民经过严厉的程序而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议会对选民担任。当代民主政治的中心在于经过选民代表来控制政府的行为,使其对市民社会负起义务,这也是政府存在的合法性根据。WTO前总干事穆尔也以为议员才是市民社会的正式的合法代表,只要他们才干对国内民众负起义务来。
经过议会监视能够控制国内政府会谈的过程和会谈的结果。WTO的规则是经过在成员方之间停止会谈而构成的条约所构成的体系。但是,这些规则必需得到成员国内议会的批准,因而,各国国内议会关于本国参与’WTO事务有立法上的作用。议员们经过对贸易政策的批准,一方面行使手中的立法权,另一方面对政府停止监视和检查。议会有义务对政府在WTO中的活动停止事前,过程中和事后的监视。这在一定水平上也进步了WTO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而且,在理想中的确存在各国议会对WTO事务以及本国政府在WTO中的立场和活动理解不够,知之不多的状况;存在着政府和行政部门脱离议会的监视和受权,在WTO事务中越权行使权利停止会谈,缔约和承诺,经过议会的立法权益的损害形成对人民的损害。这个问题在报告中也被提及:“有些状况遭到质疑,行政部门会谈立场方面并没有从国度议会取得足够的受权。”
总而言之,WTO权利和职能的宏大转变,以及国际社会和各国以及各国人民对这种转变所带来的宏大影响的关注,都请求在WTO事务中有议会的参与。对WTO来说,这是一个进步其透明度和民主化水平的问题;对各成员方及国内民众来说,有多方面的含义,包括政府在WTO的会谈和签约能否合法,国内议会与政府外交活动的关系等问题,还包括民众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等民主权益能否得到尊重和得以完成的问题。特别是当WTO的决策不再是与普通老百姓无关的,在悠远的中央决议的深邃莫测,与己无关的事情,而是与千家万户的生活和生计息息相关,民众的知情与参与就愈加重要。而议员和议会正是代表大众行使这些权益的现成机构。因而,议会参与WTO事务,是新形势下顺理成章的事。而且,实践上议会正在更多地介入WTO的事务。特别是树立WTO议会大会的动议曾经正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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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各国关于WTO的议会参与问题的立场差别很大。“目前,在许多政治体制中,关于WTO能否应该具备议会性质的问题惹起了争论。”“经过在WTO下成立议会大会以保证议会在更大水平上参与的观念并未取得足够的支持……在开展中国度中惹起了大范围的抵抗,在一些兴旺国度也是如此。”可见,这是一个十分复杂而深入的问题,它的很多方面都需求我们深化理解和研讨。
面对这种状况,理想的选择,可行的做法,以及WTO对此的态度都是:一,WTO成员方政府应在本国的议会体制下加强透明度;二,应该鼓舞国内议会更多地参与WTO事务,从而能将会谈和决策与公众利益更有效地联络起来。
二、国内和国际层面对WTO的现有议会监视机制
议会对WTO事务的参与目前表现最突出的是议会的监视问题。
对WTO的议会监视传统上指国内层面的议会监视,WTO的每个成员方都能够布置议会监视,用以检查在WTO商量和会谈过程中的每项承诺和承受的义务能否契合本国的宪法请求。简直一切的美国议会成员以及贸易事务专员都支持经过这种传统方式对WTO停止监视。本文以美国国内的WTO议会监视制度为例,来阐明这种国内议会监视机制。
在美国宪法下,议会控制着决议贸易政策的主要权利。议会经过立法来授予行政部门相应的贸易权。这开端于1974.年的美国贸易法案,美国政府定期被授予“贸易促进权”来参与GATI、WTO、双边以及区域的贸易会谈。议会制定相应的法令,允许行政部门签署关于关税减让的具有约束力的条约,而无需议会的进一步受权。这种状况发作在1947年GATT第一次关税减让时期。但是,到了WTO时期状况有所变化。在签署《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和北美自在贸易协议以及如今的许多双边贸易协议时,都要经过特别程序得到议会的特别受权。
参议院和众议院都设有贸易事务委员会。由于如今共和党的成员在两院中占有多数席位,因而,现阶段这些贸易委员会的主席都是由共和党人士担任。1974年的贸易法案受权两院中相关委员会的成员成为关于贸易政策和会谈的官方参谋。与此同时,议会创立了美国贸易代表
办公室(USTR),担任WTO相关事务,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将权利从那些不以出口为目的行政机构转移到维护私人商业利益的部门中。这种将权利转移给USTR的作法使USTR在商业事务的行为或不行为时,都要得到议会相关委员会的认可。假如议会不称心USTR的政策,就可经过立法迫使USTR采取行动,或者维持或撤回贸易会谈权以阻止条约的签署。议会还受权布什政府“贸易促进权”,增加了议会监视组织(COG)这一新的贸易检查制度,COG和USTR协同工作。除了以上议会自身制度上对WTO贸易会谈的监视以外,议会成员还能够作为美国的代表列席WTO部长级会议。议会代表经过参与会谈能够得到细致的简报以及会谈文本。
美国经过USTR和议会代表来控制和检查美国在WTO会谈中的各项承诺和义务。不管是USTR还是议会代表,都是经过民主选举而产生的选民的代表。因而,这在很大水平上有效地完成了民众对WTO的国内民主监视。这就是前文提到的传统意义上的对WTO的国内议会监视机制。美国国会在受权和批准贸易会谈及其成果方面有相当大的权利,不管与欧洲议会相比,还是与欧盟各成员国的议会相比,权利都大得多。美国之所以坚持运用传统办法,反对在WTO中召开议员大会,与此种状况大有关系。
随着各国议员会议的召开及有关国际组织的产生,呈现了一种在国际层面上,由来自不同国度的议员组成相关的国际实体,经过和WTO的沟通往来,以及和国内政府的谐和,在国际层面上对WTO施加影响和压力。这是现有的议会对WTO监视的另外一种方式。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在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级会议召开前,WTO和GATT还没有留意到各国议员的活动。自从西雅图部长级会议开端,议员们开端就WTO事务召开各国议员会议,WTO总干事办公室也开端对此予以关注。欧洲议会列席西雅图部长级会议的成员提出“树立一个和WTO联络的议员大会”的倡议,被列席这次部长级会议的议员代表以全票经过。但是,众多的WTO成员方政府并不支持树立WTO议会大会。局部政府同意在WTO框架下树立一个非正式的议会机制。即使这样,议员会议依然在WTO第五次、第六次部长级会议期间召开。
欧洲议员是议员会议的积极倡导者。许多会议的召开得益于欧盟的协助,包括赞助来自于ACP国度(主要是和欧盟有贸易优惠协议的非洲、加勒比海和安定洋地域国度)的代表来参与议员会议。欧洲议会曾经构成了相应的制度来选举欧洲议员列席WTO部长级会议。前欧盟贸易委员拉米(现任WTO总干事)就支持欧洲议会促使在WTO框架内增加新的议会机制。
值得一提的还有议会联盟,它对在WTO框架下树立议会机制也起到了促进的作用。议会联盟(IPU)是主权国度议会的国际组织,它成立于1889年。该联盟的主要作用是在议员间展开普遍的对话、为了战争和协作而展开工作,以树立最为普遍的民主制度为己任。2001年6月,议会联盟在日内瓦组织了一次议员会议,但当时并未跟欧洲议会树立正式的联络。WTO总干事穆尔在会上发言,支持召开关于国际贸易事务的议员会议。欧洲议会和议会联盟在2001年11月的WTO第四次部长级会议时开端协同工作,召开议员会议。列席会议的议员经过了一项宣言,请求各国议会要和WTO树立严密的联络。他们决议树立一个多哈回合之后的指导委员会来筹备未来的关于贸易政策的议员会议。
2003年2月,欧洲议会和议会联盟在日内瓦召开了议员会议,来自于75个国度议会的500名代表列席了这次会议。议员们再次经过了宣言,请求WTO树立议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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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3年9月,WTO部长级会议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同时,欧洲议会和议会联盟再一次结合组织召开议员会议,这次会议将焦点集中在了WTO会谈的本质问题上和对坎昆会议的评价上。众多议员第一次作为WTO成员方的官方代表列席这次议员会议。当时的WTO总干事素帕猜、欧盟贸易委员拉米、墨西哥外事部长和部长级会议的主席Luis Derbez在会上作了演讲。
在最近召开的WTO香港第六次部长级会议的同时,由欧洲议会和议会联盟组织召开了议员会议,并且在2005年12月15日经过了最终宣言。宣言一共有25个条款,包括了香港部长级会议的一切议题,并在宣言的最后激烈倡议世界贸易组织将“经过议会和WTO严密的联络来进步世界贸易组织的透明度”写入香港会议的最终宣言。
以上是当前国际层面上对WTO事务停止议会监视的机制。能够看出:现阶段WTO国际议会监视机制并没有归入WTO制度框架内,成为WTO一项正式的监视机制。而是在WTO之外经过其他的国际组织和政治实体(主要指IPU、CPA和欧洲议会等),同WTO并行展开活动,从而到达对WTO事务的国际议会监视。但是这种不完整的国际议会监视机制和国内议会监视机制并存的场面,在一些人看来并不能满足日益开展的全球化趋向的请求,也不可以更好地维护选民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因而,在WTO制度框架内树立正式的多边议会监视机制,和国内监视机制谐和开展的观念应运而生。
三、讨论中的WTO体制内的多边议会及其监视机制
树立WTO框架下的多边议会监视机制的主要理由,在国内层面,议会经过立法来限制和监视政府对WTO事务所做出的行为和决策;在国际层面,经过议会实体对WTO各项制度和政策产生影响。议会在贸易会谈中应当表现得愈加积极和活泼,以协助WTO构成更为公正、公平的国际贸易政策。对议会来说,经过这样一种机制使议会更多地参与WTO事务,使议员对贸易协议和贸易问题有更好的了解。这会促使WTO多边贸易体制下透明度的进步,促进国内议会对贸易会谈更好的监控,最终使世界贸易体制变得愈加公平和有效。 但是,关于在WTO框架下树立起一个多边的议会监视机制,不同的国度和集团对此有着不同的态度。主要分为以欧盟为首的支持派和以美国为首的反对派。欧盟对WIO议会监视的国际机制的态度不但是积极的,而且是树立WTO框架下多边议会监视机制的倡导者和推进者。欧盟之所以有这样的积极态度,主要是由于: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第一,由欧洲议会在欧盟贸易政策中的位置决议。欧洲议员现阶段关于欧盟贸易政策并没有正式的权利。虽然由于欧洲的整合使各个成员国国内的立法才能被削弱,但是欧洲议会在商业政策范畴的参与依然是非常有限的。因而,欧洲议员想经过参与WTO中的多边议员会议来进步本人的权利。经过在WTO框架下增加议会机制,欧洲议会可以进步本人在和各成员国的交往中的位置,进步议会在欧盟贸易政策的构成和受权过程中的作用。
第二,由欧洲议员创立超国度机构的经历决议。欧洲议员具有经过树立超国度机构来整合国内宪法体制的经历。依据这种经历,他们不认同关于议会监视由于合法性问题仅能停留在国内层面上的传统观念。相反,由于欧盟一体化的胜利完成,使欧洲议员们深信超国度的管理机制的合法性不只仅来自于国内,它的开展不只仅以国度为根底。同样,关于WTO的多边议会监视机制而言,从欧盟的经历来看,这种多边监视机制不存在合法性问题,并且对国际组织的监视也需求树立起相应的国际民主监视机制,因而,在WTO框架下树立正式的多边议会监视机制是可行的。
第三,欧盟想经过WTO这个在国际经济次序中占主导位置的国际组织,推行欧盟式的管理形式,来提升其在全球管理中的位置。欧洲议会能够说是国际民主的一块实验田,欧盟和欧盟的官员想将这块实验田积极向国际推行,特别是在美国占领主导位置的世界贸易组织中推行,经过推行本人的管理形式来和美国停止力气上的比赛和抗衡。
在对WTO框架下树立多边议会监视机制的态度上,美国和欧盟构成了鲜明的比照。
首先,从USTR和美国议会看待国际议员会议的态度上,虽然美国是IPU的开创成员之一,USTR和美国议员仍对IPU存有敌意。1998年10月,参议员Jessie Helms提交的立法案中请求,假如IPU不承受美国议会的请求就退出IPU。然后,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于2000年9月告知美国将从IPU中退出。许多美国议会成员对IPU存在敌意的缘由是IPU的许多成员不是民主政体,另外的缘由是IPU经常有左倾的政治倾向,这和美国的对外政策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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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USTR和美国议会关于在WTO框架下树立多边议会监视机制没有几热情。在多哈,仅仅有一位美国议员和一位议会职员列席了部长级会议。而且美国议员也没参与2002年和2003年的国际议员会议。同样,虽然有30多名美国议员代表列席了坎昆部长级会议,但是却没有一个参与同时举行的国际议员会议。相反,美国的议员代表大都和USTR协同工作,和WTO成员方停止单独的会谈和会晤,从而对WTO停止议会的国内监视。
美国对在WTO中树立多边议会监视机制的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反对态度,主要是由于:
第一,美国议会代表操控着贸易政策的主要权利,并且可以经过在WTO会谈的过程中和USTR协同工作,来最大水平上维护选民和国度的利益。议员们以为参与各国议员会议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益处。相反,树立这样的一个国际民主监视机制会削弱美国在会谈中的位置,由于这能给在会谈中处于优势的国度提出权益主张的时机。美国议员们不希望给WTO中的弱势群体发明一个提升本人位置的平台。退一步讲,假如议员想要改动WTO规则,他们能够和USTR协同工作迫使WTO做出反响,能够单独和WTO其他的成员停止贸易会谈,向其施加压力以满足美国的需求。因而,美国议会以为和那些对构成WTO会谈最终文本没有决议权的其他国度议员停止对话得不到任何利益。许多美国议员深信,USTR在只要WTO成员参与的封锁会谈空间中,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来进步选民的利益。
第二,美国议会制度上的特殊性也能够阐明它为什么对在WTO中树立多边议会监视机制持消极态度。在其他许多国度,当议员反对行政机构提出的政策时,即当议会和政府存在分歧时,可能存在政府解散议会重新选举的风险,在美国则不然。因而,议会能够在最大限度上就政府在WTO会谈中的立场和承诺停止谐和,而不至于担忧被政府解散。另一方面,由于美国的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在贸易政策上经常存在分歧,因而,美国议会将主要精神投放在了对行政部门的监视和控制上。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四、开展中国度的有效参与是关键
在议会参与WTO事务,以及树立WTO下的议会制度的讨论中,观念对立的双方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开展中国度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积极参与,也没有正面提出本人的观念。但是,正如一些学者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能否树立以及树立什么样的WTO的议会机制,其基本判别价值和规范应该是看其对WTO中的弱势群体,特别是与兴旺国度相比经济和政治上弱小的开展中国度的影响。WTO下的议会制度不应该是加剧曾经存在的WTO内强国和弱国力气的激烈不均衡进一步向兴旺国度倾斜,而是要加强开展中国度对WTO事务和决策的参与。特别是要有助于处理大多数开展中国度目前在有效地参与WTO政治和司法方面所遇到的宏大艰难。
首先我们必需留意到,议会参与WTO事务问题不是开展中国度优先思索的问题,也不是对他们来说迫切需求处理的问题。从多哈回合的会谈和各次会议来看,开展中国度迫切请求落实WTO对开展中国度的各种优惠,特别是在农产品贸易等方面,协助他们摆脱从WTO体制中所获甚少,会谈位置降落,贸易和经济越来越艰难的场面。连多哈回合前有些兴旺国度提议的多边投资协议问题,贸易一环境维护,反垄断问题等议题开展中国度都不承受,而请求首先落实WTO体制准绳上曾经提供,但是没有兑现的问题。这能够说是他们最迫切的实体性请求。从WTO体制的制度性和程序性层面来说,开展中国度对WTO的决策参与和司法参与的贫弱状态众目睽睽,却找不到有效的处理方法和出路,由于他们的经济和文化实力位置低下。这些问题对开展中国度来说都远比议会参与这样的问题重要得多。对开展中国度来说,议会参与可能是“远水不解近渴”,豪华得有点过火。仿佛一个温饱尚未处理的人,首先留意的是碗里的食物够不够吃,并不太在意餐具能否够层次。以至在他们的语汇中,只要“碗”而没有“餐具”。打一个不一定很确切的比如,议会参与问题对开展中国度来说,是一个“餐具”问题而不是“食物”问题。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开展中国度大多对在WTO框架下树立多边议会监视机制除了不感兴味以外,还有不理解其底蕴,心存疑虑的问题。一些开展中国度担忧树立这样一种议会机制会增加他们的担负,扩展他们在WTO会谈中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担忧这种机制会给代表更多的大国带来益处。还有一些开展中国度担忧,树立议会机制会将留意力从他们所担忧的WTO对开展中国度的内部透明度转移到外部透明度上。还有一些开展中国度担忧,议会机制会损伤他们的会谈位置,招致互惠贸易额的降低。正是由于这些思索,开展中国度常常对在WTO框架下树立多边议会监视机制采取抵抗的立场。
但是,假如有朝一日开展中国度不得不面对他们不愿意承受的理想,我们应该看到,在WTO框架下树立正式的多边议会监视机制,开展中国度应用的好,也可能有一些益处。这主要表现在:开展中国度的议员经过在多边议会监视机制中的活动,能够取得以前在本国很难得到的WTO事务的信息;列席WTO部长级会议的开展中国度的议员们能够协助本国的行政官员在WTO会谈中解释本国的艰难;有助于开展中国度树立美国形式的WTO国内议会监视机制,假如他们有这样的愿望的话;另外,经过这种机制开展中国度会得到一个平台,经过此平台能够取得信息,加深他们对WTO制度和程序的了解,主张权益,进而提升本人的会谈才能和位置,优化本国的贸易政策和制度。其最突出最直接的作用是协助开展中国度和小国经过议会机制,有效地就贸易自在化与WTO规则给本国带来的各种影响等问题与市民社会,非政府组织,企业界,工会等民间组织沟通,促使其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的完成,固然这很可能不是他们关注的重要问题。
五、WTO议会的组织方式和程序的讨论
很明显,在WTO框架下树立正式的多边议会监视机制不光要面对各方面的压力,需求停止均衡,还要遇到一系列组织方式和程序方面的问题。最为实践的问题是在WTO框架下采取怎样的方式和技术手腕树立多边议会监视机制。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应该说还未开端,或者是刚刚开端,人们就此主题从各方面提出了问题和观念,包括以下方面的讨论: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关于WTO议会的角色,有人以为应该主要是咨询性的机构,主要工作是发布和交流信息,而不是普通意义上(议会的)立法性的,决策性的。大多数对此监视机制持支持态度的人赞同在现阶段只能赋予这种议会实体以咨询的位置,树立该种机制是为了便利在各国议员间交流WTO的开展和政策等信息。议员们和国内贸易官员可以得到关于WTO事务的更多信息,会更好天文解贸易会谈中的政策问题。
*关于WTO议会的性质。这种议会监视实体能否正式成为WTO像争端处理机制那样制度框架内的正式制度和机构,还是在WTO部长级会议召开的同时,由WTO组织召开的特别会议?大多数的学者以为在现阶段还是以后者为宜。由于,WTO成员还没有做好WTO制度变革的全面准备。这里需求指出的是,在部长级会议时由WTO组织召开的议员会议和上面提到的国际层面议员大会不同。固然,后者也是在WTO部长级会议时召开,但它的组织和支持者是IPU和欧洲议会,并没有归入WTO框架下,得到WTO的正式供认。
*树立怎样的组织规则与程序,在这一问题上。关键是如何作到公平,特别是对开展中国度公平,防止再呈现WTO现有体制中对开展中国度的本质上的极不公平。
*如何使这种多边议会监视机制发挥作用,而不是仅仅作为WTO昭示民主和透明度的意味?
*应当采取怎样的技术手腕来便利议员在多边议员会议召开时交流信息?
*其资金来源问题如何处理?
*WTO议会与各国议会的关系问题。各国国会贸易委员会能否应该是其在WTO议会中的当然代表?WTO议会议员有无向其议会报告的义务?如何停止报告?
*随着WTO实践管辖范围的扩展和应对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而且问题的处理越来越是实体处理而不是意味性处理,如贸易一环境,贸易一人权问题等,能否需求树立在议会中树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来应对这类问题。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如何构建WTO秘书处与WTO议会的关系,WTO秘书处和各国议员应采取何种方式协同工作?有人倡议在秘书处下树立与议会联络办公室。
以上问题的讨论都刚刚开端,而且多是学者们的讨论,而不是来自官方。是典型的所谓悬而未决的问题。但是,WTO的议会参与问题在总方向上,能够说是大势所趋,在以下各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和见地比拟分歧:议会在WTO中所代表的是公民的利益,总方向是增强议会对WTO事务的监视和参与。对这个问题的权衡指标,包括从实证角度看能否促进了成员方对WTO决策的参与。对WTO实行议会监视,能够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同时停止,最好是两者互补。议会不用直接参与WTO的会谈,但是在协助政府肯定会谈的条件方面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议会要监视WTO的会谈:贸易部长或其他政府官员有义务答复议会的有关发问,议会在与公众沟通,回应公众对WTO的关切的问题方面应该起重要作用。议会在审核和批准WTO的条约,协议方面起重要作用。议会能够经过执行WTO协议性质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