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浅论反垄断执法权配置学毕业论文

2014-02-20 01:29
导读: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浅论反垄断执法权配置学毕业论文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关键词:垄断法;执法权配置;反垄断委员会
  
  关键词:垄断法;执法权配置;反垄断委员会

  论文摘要:
我国现有反垄断执法权配置模式的建立囿于我国现阶段的、体制现状,是现有国情下的权宜之策。笔者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的改革,这种模式会应时而变,而反垄断执法机构也会发展成为一个独立、权威并且高效的执法机构,届时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将会承担这一重要职责,这也是大势所趋。
  
  
  
  1 对我国现行反垄断执法权力配置的辩证分析
  
  纵观各国反垄断执法实践,一个独立而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反垄断法得到有效实施的基本条件与前提。反垄断法本身不能创造一个公平和自由的竞争,而是得借助一个有效的反垄断执法机关。如果没有一个高效率的执法机构,如果反垄断机构不能独立地审理案件,不能独立地选任自己的工作人员,就是有了反垄断法,这个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然而我国目前设定的反垄断执法权配置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则将无法保证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权威性、独立性和高效性的实现,进而直接影响《反垄断法》实施的预期效果。这也是我国反垄断执法存在的一个重要的、难以逾越的瓶颈。
  比如,在独立性方面,其致命之处就是级别设置比较低,易受权力的制约或控制。三家具体执法机关是作为总局、商务部和发改委的下属机构而存在。这样的设置,级别低,在执法中极容易受到部领导和其他平行机构部门的干扰,很难做到独立自主地立案、、处理。更重要的是,《反垄断法》是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型至经济进程中为保证市场竞争有序进行而制定的,其与传统反垄断法不同之处在于其更具中国时代使命——须调整规制由计划经济遗留下的“行政垄断”。但由于现三家执法机构都隶属政府职能主管部门,其位低权弱、受制于人,缺乏与其执法权限相应的独立性,且其他行政部门或利益集团容易控制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具体执法工作。由此看来,独立性,作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显著特点,在我国却难以得到应有的价值体现和实践落实。又如,在高效性方面,多家执法机构为了寻求各自部门利益不可避免地争取得到、扩展自身的执法权或管辖权,从而会不可避免地导致 “有利大家争、无利相互推”的低效、无序之执法恶果。即便有反垄断委员会出面进行组织、协调、,也因为其缺乏实质性权力而终将在具体执行上难除恶瘤,从而降低了执法力度、极大地减损了执法效率。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尽管现行的反垄断执法模式确实存在着许多明显的弊端,但这些弊端是源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正如中国会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盛杰民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表示,建立一个独立、权威的执法机构是最理想的状态,但在我国政府行政体制上,目前还无法实现。目前我国保持三个部门共同执法,从行政执法体制来讲,是一种最佳的,也是最可行的模式。 笔者认为该权力配置模式至少在以下方面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首先,多元执法保持了现行反垄断执法体制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可以发挥长期以来各个执法机构执法相关领域的专业性特长,有利于反垄断法在现实生活中得以迅速运用和实施。其次,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设立,既维持了分散执法的现有格局,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为今后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留有余地,是一种务实和稳健的立法策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部门利益之间的平衡,对创造反垄断执法的大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最后,这种模式的建立有利于缓和作为“经济”的反垄断法对中国政治体制的巨大冲击力。因为在中国现有政治、经济、、和资源制度下,完全借鉴西方反垄断执法权配置模式设立即意味“这既有的行政权力结构要被彻底的打破,整个国家的政策框架要重新建立,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上一篇:SPSS在犯罪学研究中的应用——以刑事发案率的多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