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之互补和衔接(8)
2014-12-26 01:09
导读:(五)完善法院的目标治理考核制度制定公道的考核指标不,形成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激励机制。 设置目标治理考核制度的目的在于考察法官
(五)完善法院的目标治理考核制度制定公道的考核指标不,形成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激励机制。
设置目标治理考核制度的目的在于考察法官一年的工作实绩,以勉励先进,鞭策后进。而工作实绩的涵义在这里显然应作广义的理解,所以除了案件的数目以外,我们还要考虑法官所办案件的质量和社会效果。因此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兼顾办案数目、质量、社会效果、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量、上诉率、进进执行程序率等方面的法官审判质量效率治理制度,落实赏罚,充分调动气力实现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
结束语
探索实现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是实现当事人自由处分权和法官适当参与治理的有机结合,更符合公正和效益的司法价值取向。试想假如把那些血缘地域性强、冲突烈度不大、解纷适用法律的技术含量小、无需诉讼即可获得公正处理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外,那么我们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就能向法官职业化的“精审判”之路快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