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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做了些什么?——一个“有机知识分子”(2)

2015-05-29 01:16
导读:2、教书匠 听过贺讲课的人恐怕都有一个感受,即贺是一个启发式的教师,他喜欢与学生交流,他从来不把学生作为诲人不倦终而让人倦怠乃至厌倦的对象


  2、教书匠

  听过贺讲课的人恐怕都有一个感受,即贺是一个启发式的教师,他喜欢与学生交流,他从来不把学生作为诲人不倦终而让人倦怠乃至厌倦的对象,他与学生的交流建立在同等的基础上,他尊重学生的个性,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从来不会随意打断学生的发言——除非离题太远,而且他对于听他课的人无论是北大的还是外校的,无论是考上大学的还是旁听生,在他眼里只有的人没有身份的差异,的确北大的不少教师都多少具有这方面的教师品格,只是在那么多的老师里,贺的教师风度可能是少数几个最受欢迎的之一。因此,同学们往往都喜欢与贺接近。不仅如此,贺还是一个非常能够听取对他本人批评意见的人,1996年,那时我还没有上北大,按照北大四周居民的蔑称,我是一个“北大混”,曾经当面批评贺,以为他应酬太多、浪费的时间太多,甚至以为他这样下往,不出几年就会有不少学生远远超过他,这一批评在有些人眼里可能过于不知天高地厚,贺居然非常严厉认真地回答我,他解释自己的苦衷和对自己的反省,并且非常乐意地接受了这一批评。后来我逐渐明白他对自己的定位以后,才理解了他的“浪费时间”,关于这一点容下文祥述。往年99级的生邓海平也曾经批判过贺,但是贺也非常认真地听取他的意见,即使在邓海平将贺与其他老师比较而当面贬低贺的时候,也没见他有半点生气的迹象。贺也并不是所谓的老好人,他总是能够在适当的时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提醒,例如,他看到我性格上的一些弱点而经常告诫我,对于我交给他的文章不管好差都会认真阅读,写下旁批。他对待学生的作业也是完全开放式的,教研究生他从来不,要求交的作业也是来者不拒,只要有思想就可以,长至几万字的论文,短到几百字的感慨——只要有思想,不人云亦云,一切照单全收,他不会轻易否定学生的思想,但给分还是严格的。他是开放的,也是严格的,例如他就曾经顶住压力,不答应太差的论文过关,这一品格在北***学院另一位着名教授朱苏力那里更是杠头开花,决不含糊。贺对于找他帮忙办事的学生也是很少拒尽,除非要求非分,而且恰正是他的学术品格使得没有人敢提非分要求,以免自取其辱,当然在现在的风气下,有眼无珠的人还是会提非分要求。贺、朱的学术品格也让我想到某外省法学院院长剽窃学天生就而忝列法学家行列。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贺对于学生办刊物是非常热心帮助指导的,例如颇有的《北大评论》,他一直关心其就是一个范例。贺非常关注法学的改革对可能产生的影响,不但在实践中身体力行,还形成系统的文字和编辑整理国内外有关法学教育的资料出版发行。正是贺作为一个教师具备了优秀的教师品格,所以才会发生1998年盛传贺因校方待遇不公要调到清华往之时,北***学院学生自发地发起“留贺运动”,终极也是贺感激学生们对他的挽留而没有往有更好待遇的清华(北大经历了这次事件后很快解决了贺的待遇)。李叔同当过中学教师,深受学生爱戴,夏丏尊先生曾经评价过他,说“作为教师的李叔同是有后光的”,这话用在贺身上恐怕也不过分。

  很多人批评贺这几年教学里没有增加多少新东西。确实,贺有时疏于备课,以至讲课的内容难免“老调重弹”,这也是事实,而且从教师的职业道德来讲是不够敬业的,对于这一点贺自己也承认并且一直在检讨,只是好长时间没有听他课了,不知道现在改正得如何。由于长期以来贺一直鼓吹司法改革,外界慕名邀请他演讲、讲学的很多,这就占用了很多时间,因此贺缺乏潜心研究的客观条件,不过,这一客观条件也是他自己制造的,但是,由于社会多方面的因素,本文在下文中就这一题目要为他辩护。

  三、作为社会活动家的贺卫方做了什么?

  1、“豆腐干”文章

  贺是当代法学界里为数未几的几个愿意写小文章的教授之一,很多人对此不理解,以为那些“豆腐干”没有什么价值,而实际上文章长也好短也罢都不足以成为评价文章有没有价值的标准,长篇的严谨学术论文可能会加深自己的学养,为学术提供新的创造性资源,同时,这样的论文往往也是学者们在现有条件下扒饭的饭碗,它们可以用来评职称、分屋子,学者也是人也要养家生活,但是,有大量的论文除了评职称分屋子就没有别的价值,一个真正负责任的学者,其基本的学术品格应该是在自己研究的领域里,尽最大能力说他人未说的话,而不是人云亦云,炒别人的冷饭,嚼别人剩下的口香糖,因此不屑于写小文章的人假如热衷于大制作,做鸿篇巨制状,那么学术本身对他的要求就是言之有物,在本领域有创新,否则不写也罢,甚至不写还可以减少一点纸张和油墨的浪费,节省一点读者的时间和金钱。话说回来,由于中国传统中法治资源的匮乏,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都还需要引进、传播西方可资鉴的法律资源,但是这并不表明中国本土的学者没有超越自己的义务,假如一个学者一直在自己既有的学术领地里,几十年如一日地种学术土豆,培育不出新品种,经常能够吃到土豆的人是不会有爱好总吃土豆的。但是,贺在这方面对自己是有自律的,假如他没有什么新思想,他就不写大论文,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写得未几,他说做过翻译的人往往觉得自己想写的别人都已经说过了,所以经常缺乏写论文的冲动。他说出了自己作为一个学者所奉行的基本学术伦理,也正是他奉行这样的学术伦理,他的论文才显得不够多,换一个角度猜测,假如他并不奉行有新意才写作的学术伦理,要写几篇布满脚注的几万字论文,恐怕也没有什么难度吧?假如他不是由于参加了那么多的社会活动,创作有新意的学术论文对他而言也未必就有什么难度。贺一直愿意写短文,在报纸、非学术性杂志上到处发表,这是很多人瞧不起他的理由,而实际上,学术作为天下之公器,其本身的重要价值之一就在于能够于社会——无论是当下还是未来,由于研究题目的目的是寻求解决之道,学术不是只为了挣屋子、挣职称的工具,更不可成为纯粹的把玩。而贺写的短文在社会影响力上恰恰远超过长篇大论,他的不少“豆腐干”发表以后都引起巨大反响(如关于复转军人进法院的那篇文章),而且他的社会活动多也与他发表的小文章有很大关联,这说明他的小文章在社会上已经发生影响,别人看他文章觉得他说得有道理,才会找他往演讲、拍电视节目。相对于他自己的那些大文章,相对于其他法学学者的大文章,他的小文章可能并没有什么学术新意,可是那些大文章一般业外人士没有爱好看,或者固然有爱好看,但是学术性太强看不下往甚至可能根本看不懂,没有学术新意的小文章对于全社会而言往往恰好是极有新意的,对于一些过于闭塞的人有些“豆腐干”甚至可能是醍醐灌顶的杰作,以小文章来推动全社会观念的转变应当说是极有效的,这一点我们从西方中也能够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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