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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查分析

2015-06-04 02:32
导读:法学论文毕业论文,***行政调查分析论文样本,在线游览或下载,科教论文网海量论文供你参考: [摘要] ***行政调查即
[摘要] ***行政调查即***机关出于治安行政治理的目的,对治安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活动。行政调查不仅仅是事后证据的收集,另外还包括事前信息的收集。***行政调查的启动经常出于具体执行者——***个人的意图和判定,带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性。加强***调查权的控制,对调查行为可能存在的瑕疵事前给予充分的重视与事后完善的救济。
[关键词]行政调查 ***行政调查 行政程序法 行政证据


公安部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单列一章调查,说明我国的行政机关,特别是具有极强国家强制力的公安机关开始逐步注重和贯彻行政行为依据取得程序的正当性,即行政调查开始从向实践。然而行政调查究竟该如何定义和定性,行政调查和行政证据是何种关系,行政调查如何救济等方面都很值得研究。不将这些作深进细致的考量,那么依法行政这一行政法的大原则也就难于真正的实现。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有必要以***行政调查进手,为我国行政程序法行政调查制度的建立提供一点意见。
一、行政调查
行政调查相对于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就在于,行政机关做出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应该以事前深进的行政调查为正当性和公道性基础。无行政调查就难于保障行政治理目的的实现,也就削弱了行政行为的公道性基础;行政调查的不正当实质上就是行政程序的不正当,从而从根本上动摇了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基础。故而在有着“重实体、轻程序”传统的我国,研究和规范行政调查行为就更为迫切。
1、我国行政法学者对行政调查还未形成较同一的熟悉,就其性质的熟悉而言基本上有以下几种看法:第一种以为行政调查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即仅以和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仅涉及程序权利和义务,而与实体权利和义务无关的行为;第二种以为行政调查是一种产生行政程序关系,从而间接影响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的程序性行政行为;第三种以为行政调查是一种阶段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某一行政行为的中间阶段,其性质从属于该行政行为。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行政调查是行政主体出于行政治理的目的,而进行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活动,这一点不难理解,但对其定性却十分困难,因其同时具备了程序法和实体法上的意义,表现得极为复杂。一些调查行为表现为事实行为,不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做出法律上的处分,一些又直接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加以处分。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行政调查是其他一切行政行为的必经程序和处分基础,所以可以将其看作一种阶段性行政行为,然而其又有其独立性,其性质不一定从属于该行政行为。一方面其收集的信息无论是形成证据而在具体行政行为中使用,还是作为资料支持抽象行政行为,终极都将导致行政行为的产生和影响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及公道性,从而对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产生影响体现了它的从属性。另一方面作为一种阶段性行政行为,行政调查对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产生的影响不仅仅是常见的间接影响,还有可能是直接的影响和处分,例如具强制性的行政调查就直接面对和处分行政相对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体现了它的独立性。
2、行政证据和行政调查两相比较,行政证据是反映和证实行政案件事实的信息及其载体,而行政调查不仅仅是行政案件事实的信息,还包括对该信息及其载体的收集、处理过程和行政案件事实发生前行政治理信息的收集与处理。仅就行政案件事实的信息及其载体的收集处理来分析,证据的收集是一种调查,证据的形成基于调查获得信息的处理,而调查收集的信息不一定能形成证据,完全有可能作为非法证据或虚假信息而被排除。以行政治理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来看,拟做出抽象行政行为前的意见征求与含概了行政事实发生前后信息收集的行政检查也应该是行政调查。
二、***行政调查分析
***行政调查即***机关出于治安行政治理的目的,对治安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活动。当然由于***的职能包括了行政职能和司法职能,故而***调查亦包括行政调查和司法调查,两者的区分亦由于我国的违法和犯罪之分难于在事前界定,两者使用相同手段的区别也就只能在事后加以定性,这也许是我国***行政调查的一大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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