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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征稽机构明年元旦上岗
中原新闻网-郑州日报讯(记者王文霞)河南全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大步。
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区交通部门将设立专门的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负责辖区内的规费征收。新机构业务界定新成立的规费征稽机构负责辖区内公路养路费(含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的征收、上缴、稽查工作,并负责辖区内车辆通行费征收稽查工作的行业管理。减免征收规费范围
取消专业运输企业按费率计征公路养路费和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的方式,公路专业运输企业车辆均按规定的费额标准征收公路养路费和公路客(货)运附加费。
凡是领有牌证,无论临时、试车、专用牌证或投入使用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缴纳公路养路费,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车辆应缴纳客(货)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各市、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得减免交通规费。军队、武警部队的车辆和只在城市建成区内固定线路上行驶的公共汽车、电车,公、检、法、司、安全部门悬挂警用牌照的警车,公安部门的消防车等车辆仍按原有政策规定免征。上路稽查有规定
交通规费稽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统1佩戴标志,同时持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和省交通厅统1核发的“河南省交通规费稽查工作证”,使用交通稽查专用车和警示牌,罚款票据由省财政厅统1印制,省交通厅统1发放、核销,罚款收入统1上缴省财政。
加大科技投入,实行交通规费联网收费,推广应用电子稽查识别系统。建立缴费信誉档案制度,对故意逃、漏费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在车辆年审、企业资质认定和审批营运线路时给予必要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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