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研究务管理毕(6)
2016-10-30 01:06
导读:对于法律责任的分担题目,若任何一项法规均末予以规定,其结果往往是引用“深口袋”(Deep Pockets ory),即采取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就由谁来承担
对于法律责任的分担题目,若任何一项法规均末予以规定,其结果往往是引用“深口袋”(Deep Pockets ory),即采取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就由谁来承担的原则。这种分担方式使得法律责任转移到有经济能力承担的一方,由此将导致过失与法律责任的不相匹配,同时又怂恿了那些没有经济能力者往粉饰财务报告。在这一间题上,建议鉴戒美国《私有证券诉讼改革法令》中的做法,即根据被告错误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法律责任的确定性与严厉程度
面对愈演愈烈的财务报告粉饰题目,我们必须做好一件事:强化有关的法律制裁。从犯罪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决定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两个变量——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和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法律责任愈严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愈大,威慑效果就愈强,反之就愈差。因而,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这两个变量的最佳组合。要进步威慑效果,就必须进步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或严厉程度,或者同时进步这二者。应该说,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题目的严重性与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低下有着极大的关系。因此,要解决这一间题,就必须想法进步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而其具体措施只能是在进步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与严厉程度两个方面想办法。
就进步责任的严厉程度来讲,加强行政处罚和充分利用民事赔偿制度是理所应当之举。诚如前述,某些行政处罚本身的威慑效果十分有限,但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予以弥补,例如进步罚款的金额等。对于民事赔偿,这一方面更是大有空间的。
在现阶段,仅仅通过进步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难以有效地治理财务报告粉饰,我们还应在进步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上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对于进步法律责任的确定程度,需要采用这样两项举措:一是在相关法律上充分明确有关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题目;二是改革现行的司法制度,让应承担法律责任者确实受到应有的处罚。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1、 2刘燕 法律界与界分歧窨在哪里,注册会计师通讯, 1998;7、30
3、4、6、蔡文海 证券期诈屡禁不止的成因。信报财经月刊,1999;11、23
5、李若山 我国会计题目的若干法律思考 会计,1999;6、18
7、国内首例不股东状告上市公司期诈案有结果 中国时报, 1999-5-4
8、南方周末,19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