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发债的可行性思考(2)
2013-08-29 01:07
导读:二、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经济学机制:公共品与信息对称 1.地方政府具有提供地方性公共品的职能。地方债主要用于公共品和公益事业的发展与建设。一个
二、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经济学机制:公共品与信息对称 1.地方政府具有提供地方性公共品的职能。地方债主要用于公共品和公益事业的发展与建设。一个国家的政权结构如果是以中央政府为核心的多级政府组成,即“中央——地方”政权结构,公共品的提供者也因此存在两个层次: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相应地,就存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如何确定公共品的供应边界问题。如果不能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清楚地确定公共品的供应边界,就会导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竞争关系,其结果是有些公共品供应不足,有些公共品出现重复建设、供过于求,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配置效率低下。 从理论上说,公共品的供应边界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公共品”与“私人品”的边界,在社会总产品中,确定“公共品”与“私人品”的边界就是确定政府与企业职能的分工界限,也是社会产品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属性的边界。“公共品”供应边界的第二个层次是如何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界定公共品的供应边界,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上看,其确定原则是“公共品”的受益范围,“公共品”由哪一级地区居民享用,就由哪一级政府负责提供,遵循“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因为居民对“公共品”的享用,要受到地理和行政区域的限制。根据受益范围原则,“公共品”可以分为“全国性公共品”和“地方性公共品”。“全国性公共品”具有下列特点:①由中央政府提供;②受益范围在整个国家的行政区域内;③受益范围在整个国家的行政区域内分布比较均匀。“地方性公共产品”的特征主要有:①由各级地方政府提供,满足某一特定区域范围内的居民的公共消费需求;②受益范围基本上被限定在某一个区域之内,并且这种受益在本区域内分布相当均匀;③受益者主要是本地区内的居民。 此外,“地方性公共品”还存在“纯”与“准”之分,判断地方性公共品“纯”与“准”,关键是看这种“地方性公共品”的消费是否会因居民人数的增加而产生拥挤。如气象预报,每位居民通过电视、电台和报纸等新闻媒体从当地气象预报中所获得的利益并不会因为其他地区居民的大量迁入而相应地减少或受损,因此,气象预报是一种较为典型的“纯公共产品”。而地方性公安系统则不同,如许多外地居民迁入本地,会带来诸多治安问题,造成警力分散,于是,原有公安系统对当地原有居民所产生的利益便会减少。排水系统和公立学校也是如此。 关于“公共品”的受益范围,还要注意的是“纯公共品”未必就是全国性的,“准公共品”也未必一定是地方性的。如路灯,它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典型的“纯公共品”,但是,路灯的受益范围却很小,甚至局限在一个街区。由此可见,即使对于“纯公共品”来说,也有着全国性与地方性之分,也具有一定的层次性。 2.地方政府在提供“地方性公共品”上具有信息对称的优势。与中央政府通过发行国债筹集资金来提供“地方性公共品”相比,地方政府对“地方性公共品”的需求了解和信息掌握上具有比较优势,这样,不会造成“地方性公共品”要么供应不足,要么供过于求,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这也使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款来源得到了保障。如果提供“公共品”的责任完全由中央政府独立承担,则会导致各地区居民对“公共品”的不同偏好被忽视。中央政府往往按照统一的标准向每个地区的居民等量地提供“公共品”,但是,有些地区的居民会偏好数量较多的某些“公共品”并乐意为之支付更高的税收,而另外一些地区的居民则偏好较少的某些“公共品”,中央政府的统一标准就可能使这两类地区的居民都无法得到自己最满意的“公共品”数量,从而带来效率的损失。中央政府的这种缺陷,可以由地方政府来弥补,由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来提供“地方性公共品”,就能提高经济效率。“地方性公共品”分为“纯地方性公共品”和“准地方性公共品”,相对应的是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也分为“一般责任债券”和“收入债券”。“纯地方性公共品”项目不以收回项目本身的投资为目标,事实上也很难收回。所以地方政府以经常性财政收入作担保发行“一般责任债券”为“纯地方性公共品”融资。“准地方性公共品”项目建成后,可以取得一定的收益,在一定时期内,可以通过项目本身的收益进行还本付息,地方政府可以发行“收入债券”为“准地方性公共品”项目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