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韩非法治思想的现代价值研究律毕业论文(2)

2013-06-16 01:04
导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不断纠正了以往不讲法制,只讲人治的做法,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不断纠正了以往不讲法制,只讲人治的做法,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国的法治现状与法治的内在要求仍相距甚远。长期以来形成的人治观念没有根本消除,权大于法的现象仍很突出;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的现象仍很普遍;阴奉阳违,不重实绩,越权代管,大搞形象工程的情况仍很严重,且这些腐败现象主要体现在司法和执法方面。可以说 , 司法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是能否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因为,从现代社会的情况看,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也无论是对法治国家作广泛还是狭义的理解,依法治国的实质和首要任务就是依法治权。即“依照法律治理或控制国家权力,使权力运行规范化,理性化,程序化,防止权力乱用,滥用或怠用导致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侵犯,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1当今的中国代表着广大人民的利益,我们的法律是建立在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前提基础之上的,因此法是合情理的。如果我们真正能做到一切依法办事,毫无私情、私怨,那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就都能得到切实的保障。从这一点来看,法就是最有情有义的,也是最为可靠的。它有着任何“圣贤”都不能做到的公正和无私,能排除任何人为的情感因素,使每个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因此,必须加强对司法和执法人员的权力控制,借鉴韩非明法去私,循名责实的监督管理方法。一方面明确权力他们的范围,严厉打击以权谋私的现象;另一方面鼓励他们勤于职守,言行一致,名实相符,从而建立高效,勤政,廉洁的公务员制度。
(四)发扬韩非“法一而固”与“因时制宜”的主张,完善法律体系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韩非认为,法律是全体臣民的行为准则,因而法律在全国范围内必须统一,若法律彼此矛盾,朝令夕改,民众将无所适从,也就无法收到治国的效果。另一方面又要求因时制宜,要按照时势制定相宜的法律。韩非提出了法治的法必须是顺应时势、顺应自然的法,必须是合乎民心、适合于民众的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然要求生产关系的变革,变人治为法治,推动依法治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政府推行依法治国正是顺应当代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而做出的正确决策。时代在不断变化,只有顺应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才能真正的求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作为现代法制行首要环节的立法,也需要及时制定、修改和废除,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从数量上看,我国制定的法律是比较齐全的,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与实施, 促进和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如:现在我国行政权被滥用的现象还比较严重,而行政权利救济的途径却很有限;法律与法律之间就同一法律问题规定相矛盾的情况仍存在;与市场经济主体有关的法律制度,如:物权法、债权法、票据法和公司法等民商法律制度还不太完善,尤其是还没有正式颁布民法典。“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法治相对滞后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条“短腿”,严重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同时也为了法治自身目标的实现,必须要在遵循法治自身的规律的基础上,稳妥地推进,循序渐进地发展”。1因此,我国应不断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对缺失的部分应当补充制定。同时,又要因时制宜,与时俱进地完善立法,来保障人民的权利,促进经济的发展,适应社会的新变化、新发展和新要求,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中国大学排名


(五)合理运用韩非的重刑主义思想,不断强化我国的反腐败斗争
韩非认为严刑重罚的目的、不是针对某个人的犯罪,而是要对全社会起到威慑效应。如果民众畏惧重刑之苦,受趋利避害的计算之心驱使,便会守法不犯。这样,国家便“止邪”、“去奸”,从而达到 “去刑”的目的。“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即杀一人而引起众多良民的警觉,这才叫法治。韩非提倡的法治,虽然实际上是刑治,认为治国必须用重刑,重刑可以治国。但也应当指出,“刑罚,包括重刑在内,也是治国的条件之一。在社会生存的条件受到严重犯罪分子经常性的危害的情况下,重刑(包括死刑)是完全必要的”。
因此,对韩非重刑轻罪的主张,应进行合理认识。从总体上来说,他的这一主张在现代是落后的,它导致的结果是轻罪用重刑,重罪也用重刑,这是很荒唐的。但这种重刑思想在今天的中国一定程度上来说也不乏借鉴之处,因为“韩非的重刑思想有合乎刑法科学和犯罪科学的合理内核”3。如果对奸人实行的处罚比其在犯罪中所获得的利益要大,使他们不能从犯罪中获利,从犯罪成本上来说,只会赔本甚至倾家荡产,那他们就不敢以身试法,犯罪就能够得到有效预防。这一点在我国今天的反腐败斗争中尤为重要。我国的反腐工作成绩一直不明显,原因在于我国的立法就不是很重,再加上各个环节上暗中的层层折扣,最终使许多腐败分子得到的实际处罚相当轻微,比起其从犯罪活动中所获得的利益可以说是微乎其微。许多腐败分子本是犯了牢狱之灾甚至杀头之罪,最终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如此下去,我国的反腐败是永远也不可能取得胜利的,只怕是越反越腐败。因此,“在立法和执法过程中应多考虑分析人的心理特点,对腐败分子实行“重刑”,加大其犯罪成本”。1我们无需忌讳重刑,担心重刑就是不仁道。其实,“对为人民所憎恨的腐败分子实行重刑,这就是最大的仁道”。2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四、结 语
韩非的法治思想是在战国末年中央集权专制即将形成的形势下提出来的。战国末期 ,盼望早日结束战争 ,实现全国统一 ,是人心所向 ,大势所趋。集法家思想之大成的韩非 ,主张利用人们好利恶害的习性 ,以严刑峻法为手段 ,以耕战为途径 ,武力兼并天下,它的理论核心是通过加强君主专制强化中央集权。具体来说,韩非的法治思想的目的是为了打击没落的奴隶主贵族势力,壮大新兴地主阶级,是为封建帝王提供统治术而维护封建专制制度服务的,与今天的法治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韩非“奉法者强 ,弃法者败”的主张 ,即使是今天也不失为一条真理;“法不阿贵”的法治原则 ,虽然排除了君主 ,但毕竟是主张“刑过不避大臣”,因而有一定的进步性;“循名责实”的官僚管理理念,在当今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建设种仍可采用;法治实现的公开性、平等性、稳定性及变易性等原则,在今天也仍然适用。所以,我们要理性的批判继承他的法治思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今天我国的法治建设提供科学的法治理念,从而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上一篇:浅述侗族传统制度及习惯法律毕业论文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