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实施危害行为的成罪及处罚模式探讨律毕(6)
2017-10-16 01:33
导读:理论上也有主张一般不并罚,例外的是对某些罪法定刑较低,不并罚不能体现罪责刑相相一致的同种数罪实行并罚。那么理论和实践为什么需要这样的例外
理论上也有主张一般不并罚,例外的是对某些罪法定刑较低,不并罚不能体现罪责刑相相一致的同种数罪实行并罚。那么理论和实践为什么需要这样的例外?将立法题目司法化并由此造成的处罚不公正,是立法的题目还是司法的题目?有无违反罪刑法定?我们以为,这样的例外只会使数罪处罚规则更加混乱,是不可取的。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