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贿选”说不 村民自治中“贿选” 法律规制和(6)
2017-11-12 04:55
导读:2、加强对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帐户的监管。 正如前文所分析,利益驱动是“贿选”存在的经济土壤,正是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帐户长期处于没有监管或监管不
2、加强对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帐户的监管。 正如前文所分析,利益驱动是“贿选”存在的经济土壤,正是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帐户长期处于没有监管或监管不力的状况,给“贿选者”上任后收回本钱打开了方便之门。在集体产权下,村委会首先是一个财产权主体而不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甚至是唯一的公***权主体,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出让土地开发房产,治理本村集体经济企业,自收自支,游离于村民大会的监视。因此,假如光在选举上禁止贿选,而未在村集体资产治理上下更大的功夫,村集体资产还在村委会的控制之下失往相应的监视,村民对集体资产所拥有的权益还是没有保障,村集体资产及其收益还是有可能流失、被侵吞(注释24) ;在巨大的集体产权利益寻租的***眼前,不仅不能遏止贿选,而且可能使贿选愈演愈烈。 贿选是集体资产失管状态下的极轻易出现的非常态的选举方式,显示了有关部分对村集体资产治理工作的薄弱。要根治贿选,应该同时从严管集体资产着手,堵住集体资产流失、被侵吞的漏洞;对村集体资产的控制权不能把握在少部分人手上,有关部分要制定相应的
规章制度严加监管和约束,只有村集体经济被严格监视和有效治理,变得无利可图时,村民的权益才会有保障,也可以从根本上约束部分候选人参选的不良动机,从而在经济利益的层面根除贿选现象,使得村委会换届选举走上规范化、有序化、法治化的正轨。 对于村级财务治理混乱以及连带而来的村官***题目,有的地方则通过“村账乡代管”的监管方式来解决。据《人民法院报》2003年5月14日《“村账乡代管”——管住了贪吃的嘴》一文报道,湖南省岳阳县在不改变现有体制、资产权属、资产性质和以村设账核算主体的情况下,由乡镇经管站代村做账,并实施监管。基本做法是,以乡镇经管站为依托,成立“农村合作经济财务会计中心”。中心设几名记账员,每个记账员负责10个左右行政村的记账工作。村级取消会计,设报账员,负责办理收支结算和报账手续。村***理财小组对每项财务收支逐月审核,形成乡村两级双重监视与治理的新型财务监管格式。取得的效果是:乱收费办不到了;乱花钱没门了;干群关系变好了。 3、 村民的***启蒙和教育。 村民是村民自治的主体,选谁不选谁,村民说了算;所以教育村民正确行使权利成为医治贿选的良方。很多贿选的实例表明,贿选者根本没有把赢得选举建立在为村民服务的参选目的上,更不愿意把赢得的公共权力用于为村民服务。贿选者一旦当选,就会把自己在选举期间的投进变本加厉地捞回来。把贿选的害处向村民说清楚,谁都会算帐,也就没有人或很少会有人拿自己的根本利益往满足贿选者了。 因此,解决贿选题目的另一个关键,就是让广大村民切实熟悉到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全村经济发展和自身利益的危害,熟悉到选举是村民神圣的权利,投好这一票,既是对全村村民负责,也是对自身利益负责,从而做到不受眼前利益的干扰,不误选、稳定选,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例如,山东胶州市展集镇部分村庄“贿选”之风甚浓,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前,党委书记杨波亲身起草了《告全体村民数》,每个村民人手一份。全文通报了该镇本届政府任期内的发展规划、具体措施和三年内确保实现的村民基本生活指标等情况,用数字的形式,给村民分析了一个好的村委会在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和维护村民自身利益中的重要作用,指出一个差的村委会对于村民集体和自身利益可能造成的损失,最后他提醒村民要慎重对待手中神圣的一票,选出对自己负责的“当家人”。此外,该镇还注重发挥党员的作用,由部分老党员组成的文艺宣传队,围绕村委会选举自编自演了小品、
戏曲,歌颂***,鞭挞不正当的竞选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些措施有效地遏止了该镇的“贿选”之风,村委会换届成功率一举达到97%(注释25) . 培养和进步村民的***意识,重点进行***理论和知识的普及教育,使村民逐步摆脱“依附”、“等级”、“权力”、“人治”、“大***”等把***简单化和庸俗户等反***和非***的观念,培养适应***政治发展所需要的同等、权利、参与、竞争等***主体意识,形成独立的政治人格(注释26) ,将有助于促进村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杜尽“贿选”存在的“选民基础”,充分保障村民自治。 4、适当弱化村委会的经济治理职能,强化村委会公共服务职能。 公共权力过大必然加剧人们对权力的角逐。基层公共治理机构不仅拥有大量处理公共事务的权力,还拥有土地(农用土地在经济学的意义上本来属于私人物品)的控制权。公共权力还渗透到一些私人事务中。但由于过大的公共权力与狭窄的税收来源不对称,使得农民与公务职员之间的关系成为供养与被供养的关系,而不是服务与被服务之间的关系。基层政府的主要职能蜕化为向农民收取税费。这种背景下,公务职员的荣誉性微乎其微,使村民自治事业一开始就与巨大的利益关系纠缠在一起,旧气力不愿意放权,新气力下决心夺权,增大了政治发展转轨的难度。因此,农民对当选村长的第一要求经常是“查账”,而旧气力最害怕的是翻旧账。假如公共权力过大的题目不解决,村民自治的舞台永远是利益争夺的拉锯战场,***政治的发展将困难重重(注释27) . 在以往的立法中,我们意识到了建立村委会这一自治机构的重要性,但没有看到村委会组织运行所耗费的巨大本钱,更没有预见到村委会组织产生过程中会出现如此多的题目。减少村委会的权力,并不意味着剥夺村民的权利。由于村委会的权力和村民的权利不是同一概念。正是由于村委会的权力过大,村民自己能够把握的权利太少,才导致村委会选举的变形。村委会作为自治机构,不应该过多地担负公共事务,更不能随意处分村民的集体财产。村委会的社会职能应当被强化,但其经济职能应当被削弱。村委会不应该成为“二政府”,也不应该成为经营性组织。国家在涉及到村民权利的题目上,应该直接听取村民的意见,而不应该通过村委会上传下达。村委会的职能越单纯,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事件就越少。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弱化村委会的经济治理职能,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从制度层面真正让农民当家作主,平稳地推进乡村政治文明发展的进程。 5、“四个***”的整体建设和协调发展。 ***选举之后,积极推进***决策、***治理、***监视工作,保障全体村民依法自治,可以防止“选时有***,选完了没***”现象发生,而这一现象正是治理结构上的漏洞。对于村民选举中出现的贿选行为,我们只有找出其社会性成因,才能从根本上采取措施杜尽。贿选者的贿选投进都是基于一定的利益考量,但是,假如将贿选的责任简单地回咎于贿选者,显然是不够的,除了要弄清楚贿选者的动机外,还要进一步研究为什么村民会选择贿选(注释28) .贿选者为什么对于其投进有很高的收益预期?实际上这涉及到村民自治的“四个***”的整体建设和协调发展的题目。换而言之,即使“***选举”很完善,假如“***决策”、“***治理”和“***监视”的机制没有相应建立、健全起来,很难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也无法根除贿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