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领导体制改革论纲律毕业论文(2)
2017-12-03 02:32
导读:(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的垂直领导体制。从1953年开始,我国进进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为适应计划经济的需要,中心加强了集中领导。1954年《宪
(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的垂直领导体制。从1953年开始,我国进进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为适应计划经济的需要,中心加强了集中领导。1954年《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在上级人民***的领导下,并且一律在最高人民***的同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各级人民***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地方国家机关(包括地方权力机关——笔者注)的干涉。最高人民***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无序领导与检察机关被砸烂。从1957年开始反“右”扩大化,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视职能被说成是***矛头对内,实行垂直领导被歪曲为以法抗党。“***”开始后到1968年,全国检察机关大部分被砸烂。1968年12月,最高人民***被撤销。1975年《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检察制度被完全破坏。
(五)恢复重建后短暂的一重监视、一重领导体制。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重建人民***。由于极左路线没有在短时间内得到根本肃清,1978年《宪法》没有采用1954年《宪法》规定的垂直领导体制,而是规定:“最高人民***监视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的检察工作,上级人民***监视下级人民***的检察工作。最高人民***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从而形成了地方领导、上级检察机关监视的体制,这一体制不符合检察工作的,很快被修正。
(六)现行双重领导体制。1979年3月《人民***组织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最高人民***领导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的工作,上级人民***领导下级人民***的工作。” 1982年《宪法》对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予以了确认,并延续至今。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计划经济时代,社会利益主要通过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来治理和调节,中心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利益具有高度同一性,采取垂直抑或双重领导体制对检察机关而言并没有太大的影响,甚至可以以为在社会资源匮乏的计划经济时代,双重领导体制减轻了中心财政负担,对检察机关的创建、重建和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三、检察机关现行领导体制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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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恢复重建26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主义市场的,各级地方政府在服从中心同一领导的条件下,也产生了一些自身的经济利益,成为一个特殊的利益主体。 利益分配逐渐市场化、区域化、多元化,双重领导体制产生的、和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弊端开始逐步显现。
(一)以地方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导致检察权地方化。在以地方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下,检察机关按行政区划设置,领导干部由地方选任,检察干警来源于当地,职员编制由地方确定,经费来源由地方供给,当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与其他利益产生冲突的时候,难免会产生检察权地方化的,使国家设在地方的***变成了从属和听命于地方“政治工具”。例如,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很多地方形成了不成文“党内审批制度”,查办不同级别的领导,需要报请上级党委领导同意。再如,在很多地方公安局长任政法委书记或者副书记,这样政府公安部分负责人可对两院进行领导,“一府两院”成为地方政府领导两院。我国地区学者对行政权干预检察权有过尖锐的批判:“盖被动之法院对于行政权之监视功能有限,唯有主动侦查的检察机关,才是对行政权之强大监视气力,一个习于不依法行政的政权,自会对检察权百般加以掌控,以防自己的不法事件成为侦查案件。”
(二)以地方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导致检察权行政化。以地方治理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轻易将检察机关混同于地方的党政部分,使检察权在行政治理的模式下运行。在人事治理上,固然检察官法将检察官分为四等十二级,但检察官的选拔、任用、提升、治理、待遇等并没有脱离行政治理模式。假如没有行政职务,便达不到相应的检察官等级;即使相同的检察官等级,假如职务不同,待遇也不同。行政级别不仅体现在待遇上,还体现为一种权利和荣耀,这样检察官就会把行政职务的提升作为实现自己价值的重要指标。在业务治理中,检察机关不是按照检察而是仿照行政机关设置了上命下从的逐级审批制度。案件的处理决定都要由主办人、部分负责人、分管检察长,甚至检察长、检委会层层把关,检察官的相对独立性、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应有的尊重,造成重复劳动、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责任不清。这种行政化的治理模式既是以地方为主双重治理模式的产物,也为地方干预检察权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