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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书》一篇中被认为最具有释氏嫌疑的当属“定”字。在伊川那里,就认为“定”字为释氏之说,只求定后而无所事,不如用儒家的“止”字来得谛当。XXXIV 然“定”和“止”实为儒佛两家共有的术语,“定”非释氏独有,《大学》云:“知止而后有定”,此儒家亦言定也;“止”非儒家专用,宗密说:“(奢摩他)此翻云止,定之异名,寂静义也。谓于染净等境,心不妄缘故名。”(《园觉经略疏》卷下)此释氏亦言止也。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术语的使用,而在于使用这一术语的内涵。对于释氏来说,“定”和“止”都为“寂静”义,即制心止念,使心不缘外物。但这一点用于说横渠所求之定则可,说明道则不可,正如我们上文所说的,明道《定性书》所要批评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定”,即所谓“绝外诱”以求定。而明道所说的“定”,是“介于石,理素定”之“定”,亦即《大学》“知止而后有定”之“定”,XXXV 所谓“知止则自定,万物挠不动,非是别将个定来助知止也。”(《遗书》卷二上)可见,明道定性之定,实是建立于知理之当然而后定的基础上,也就是《艮》卦“止其所也”之义。因此,明道辩其与释氏言止言定之区别曰:
“艮其止,止其所也”。八元有善而举之,四凶有罪而诛之,各止其所也。释氏只曰止,安知止乎?(《遗书》卷十三)
禅学只到止处,无用处,无礼义。(《遗书》卷七)XXXVI
在明道看来,释氏虽也曰止,实不知止应有之意蕴,即止之当止其所。当止其所,明道又释之为各守其分:
《艮》卦只明便万物各有所止。止分,便定。(《遗书》卷六)XXXVII
“艮其止,止其所也”。各止其所,父子止于恩,君臣止于义之谓。(《遗书》卷十一)
因此,《定性书》所求“定”之境界,并不象释氏那样废人伦而求寂静之定,反之,所谓的“定”,不过是知此人伦物理当止之理而各守本分而已。各守本分,则意味着必要积极入世而有所作为,这正是儒释的大分界处。XXXVIII
又谓《定性书》之求定法门,在于廓然大公、物来顺应,所谓“心普万物而无心”,“情顺万物而无情”,是明道袭取魏晋玄学之说。XXXIX 圣人有情或无情,是魏晋玄谈的主要论题之一:
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钟会等述之。弼与不同,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何邵:《王弼传》,《三国志·魏志》卷二八《钟会传》裴注引)
从这一则看来,《定性书》受到王弼的影响颇深,我们对此亦无须讳言。但这一点并不意味着明道全然因袭王弼之学。首先,王弼之学,以无为本体,又见本末之不离,故以为物象虽纷纭、运化虽万变,然寂然至无,乃为其本,XL 圣人之为圣人,就在于其能体冲和而通于无,既通于无,则虽有五情,亦不受物所累;而明道之本体,乃实有之天理,故其论定性,非返本于无,实顺之以理。此当为明道之学与王弼之学根本不同所在。其次,在王弼那里,性情属于不同的概念,性为体为静,情为用为动,故静以制动,性以制情,情顺万物而无情的前提在于能够“性其情”,即以理去化情,如此情与性之间犹二本也;在明道那里,并不以性为静之本体,而是以性为本性,情为本情,性与情之间没有严格之区分,情之所以能顺万物而无情者,只是本心之呈现,从而情之发自然不违于理,此正是一本之工夫,而无需要“性其情”。
从上述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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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书》虽然多用释老语,但从其内在精神上看,主张心性与道业一以贯之,以廓然大公之工夫,随顺天理以成就入世之功业,无不是儒者本有之气象。徒见字句相似而斥之为二氏之学者,不善读书故也。观明道一生辟佛至力,却“不废观释老书,与学者言,有时偶举示佛语”。(《宋元学案》卷十六,叶六桐语)正可见用释老之语并不意味着从释老之学。盖明道作文,并不拘于文字,虽释老语,若可证得一己之卓见,亦不妨借用,所谓“自家宗旨若明,则他人之妙语借用亦无妨,正可发明己理”。XLI(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注释:
I 传统各版本均收于《二程文集》卷三,现行的中华书局校点本《二程集》把它收在《二程文集》卷二。
II 章太炎:《检论·通程》,载《章太炎全集》,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55页。
III 缪天绶选注:《宋元学案》,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年,第99页。
IV 刘蕺山认为,明道此篇发明主静立极之意,乃至说,“向微程伯子发明至此,几令千古长夜矣。”见《宋元学案》卷十三,《明道学案》上。
V 引自《定性书》,横渠问定性的原信今已遗佚不可见。
VI 《知言疑义》:“性不能不动,动则情矣。”(《朱文公文集》卷七三)
VII 牟宗三先生亦认为此性字当为心字。见《心体与性体》第二册,台北:中正书局,1969年,第235页。
VIII 唐君毅先生认为,横渠思想中原有定性这一问题。“依横渠说,人性本有虚而清通之神,以生感而有知之明,则存此神,即所以定性,故曰‘存神其至矣’。其言精义入神之工夫,在仁之‘敦化’之工夫之先,即以存此神之虚而清通,为人之上达天德之本。人能精义入神以达天德,乃有仁之敦化,以合天道。今欲存此虚而清通之神,以定性,即有‘如何不为外物所累,以失其定静’之一问题。此‘外物’由吾人闻见之知而知者,因恒与吾人之气之攻取之欲相连,即可以动性。故如何使性不为外物所累而不动,在横渠学中即为一真问题。”《原论·原教篇》,台北:学生书局,1990年,第133-134页。
IX 冯友兰先生认为是横渠迁就明道之意说,恐非是。见《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19页。
X 冯友兰先生说:“《定性书》实际上是以心为性。这并不是程颢误用了字,这是因为在他的哲学系统中本来没有这个分别。”见《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第119页。
XI 伊川在批评释氏之学时即已指出:“如人之有耳目口鼻,既有此气,则须有此识;所见者色,所闻者声,所食者味。人之有喜怒哀乐者,亦其性之自然,今强曰必尽绝,为得天真,是所谓丧天真也。”(《二程遗书》卷二上,下文凡引自《二程遗书》的均简称《遗书》。)
XII 《识仁篇》:“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又曰:“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遗书》卷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