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哲学研究中的几个误区(4)
2014-12-28 01:16
导读:一旦使人沦为知识论的对象,那么在哲学上就必然导致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社会 生物学 所曾犯过的错误。如波拉尼所说:“这是我们玷污人的概念的原因,
一旦使人沦为知识论的对象,那么在哲学上就必然导致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社会
生物学所曾犯过的错误。如波拉尼所说:“这是我们玷污人的概念的原因,不是把人归结为一个无知觉的机械人,就是把人归结为一大堆欲望。正是因此,科学否认我们承认人的责任”(注:转引自亨利:《考察现代还原论》,载《哲学译丛》1986年第2期。)。同样地,对人的知识论解释,也将瓦解人的尊严和崇高。格里纳指出:还原论“在哲学上是站不住脚的,在人性上是难以容忍的”(注:转引自亨利:《考察现代还原论》,载《哲学译丛》1986年第2期。)。这是确当之论。
二、“是”与“应当”的混淆
“是”(is)与“应当”(ought)的关系,亦即事实与价值、实然判断与应然判断的关系。“是什么”是描述性和解释性的,“应当如何”则是规范性和理想性的。“应当”唯一地隶属于人及其存在。因为只有对于人的存在来说,“应当”才有其意义。自然事物无所谓“应当”,它只有“必然”。自然必然性借偶然性表现为多样性而非多元性,因而不存在“抉择”,但人的存在却面临着向兽性的沉沦还是向人性提升的抉择。人的肉体和精神的二重化决定了人的选择空间。黑格尔说:“唯有人是善的,只因为他也可能是恶的。善与恶是不可分割的”(注: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44页。)。可见,人之所以是自由的,首先表现为他对自我之两可性的抉择,因为这是人们履行“当然之则”的前提。“物理”是“必然”的,它只靠“是”把握就足够了;“伦理”则是“当然”的,它必须依赖于“应当”。
这就有一个如何处置“是”与“应当”的关系问题。它在哲学史上长期以来纠缠不清,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是”并不等价于“应当”。诚然,从人的存在的丰富性和历史发展的终极旨归看,分别对应于人的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的“是”和“应当”,需要通过人的具体的历史的存在及其展开,实现内在的整合与统一。但在反思的层面上,必须首先对其进行严格的划界,否则,就将导致一系列负面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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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逻辑上,“是”与“应当”的混淆有两种可能的情形,它们方向相反、结果各异,但方法却是完全一致的。一种是把“是”归结为“应当”,其后果是实用主义倾向;另一种是把“应当”归结为“是”,它的实践后果则是“乌托邦”悲剧。
把“是”归结为“应当”,亦即把实然规定当作应然规定来看待和处置。这种倾向只能为现存的一切和可能的经验事实作一种辩护,从而陷入保守立场。其显著特点是认为凡是经验上“能够”的,也就是“应当”的,亦即把经验上“曾在”、“已在”、“正在”和“将在”的事实理想化,而无从发现它的任何缺陷和不足,以致于丧失批判立场。这种把“是”归结为“应当”的做法,在理论上有着较广泛的表现:
在哲学原理的研究中,有的学者立足于市场经济的现状,无条件地推崇并认同社会历史的自发性,甚至怀疑马克思对社会自发状态和自觉状态的划分,进而否认自觉社会的理想价值(注:参见刘森林:《自然·自然性·自发性》,载《哲学研究》1994年第3期。)。这种为了适应现实需要而使理论原则作为让步的做法,显然是基于把现存事实合理化。
在道德哲学的研究中,有的学者主张:“从行动而不是从规范的角度去分析道德,并且力求符合一般人的直观而不求与伦传统的一致”(注:赵汀阳:《论可能生活·前言》,三联书店1994年版。)。还有学者认为,对市场经济应作一种
伦理学辩护(注:参见赵修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辩护问题》,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1994年第5期。)。这种辩护立场显然离反思的态度相去甚远。
在历史哲学的研究中,近年来也出现了一种只从功利角度而撇开道义角度来重估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历史研究甚至变成了一个技术性问题。有人批评说:“当下的人,无论是一个
历史学家还是一个文学家,抑或是一个不知名的游客,在回首历史时,不约而同地对人类行为的道德(伦理)价值和审美价值取一种鄙弃、不屑的态度”(注:王彬彬:《历史中的当代投降兴趣》,载《天涯》1996年第4期。)。这种说法大概有些言过其实,但在历史哲学中存在美化实然的东西这一倾向,则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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