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关于中国本土化临终关怀事业发展的沉思(5)

2015-03-09 01:04
导读:中国社会,人们有时也会脱口而出:"你还有没有良心?""你的灵魂到那里去了 ?""我的痛苦痛到心里去了","灵魂深处找根源",等等。这些长期存在的社

中国社会,人们有时也会脱口而出:"你还有没有良心?""你的灵魂到那里去了
?""我的痛苦痛到心里去了","灵魂深处找根源",等等。这些长期存在的社
会话语说明"灵魂"仍然是人们有意无意间承认的一种存在。古希腊的哲人曾经指
出,人间最最幸福之事不在肉体感官的享乐,而在灵魂的无痛苦。所以,要使人们
生死之品质达到较满意的程度,就必须解决灵魂的抚慰问题,这是古代(中世纪)
之宗教与哲学试图解决的问题,更是现代临终关怀的核心问题,也是衡量临终关怀
工作是否成功的主要指标之一。
第三,承认人之灵魂的存在,并不必然导致所谓主观唯心主义。"灵魂"存在
的观念只不过说明了:因为人内在地存在着灵魂,所以就会有灵魂之需求,临终关
怀中的灵性抚慰工作也就成为必要的了。并且,承认人之灵魂的存在,也不必然导
致迷信。许多人担忧只要认为人人都有一灵魂存在,必使迷信泛滥成灾。实际上,
这一类的忧虑是不必要的。因为人们存有灵魂,可能导致的是宗教的信仰和哲学的
智慧而不必然走向迷信。"宗教与迷信之间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宗教相信无限、
无形、彼岸的神和境界,而迷信则相信有限、有形、现世的神和境界。"(田洛《
宗教、迷信和科学》,文载《读书》1999年12期)在人类历史上,最早起来
反对迷信的并非是科学,而恰恰是哲学与宗教。所以,当一个人真正相信自我有灵
魂的存在,并诚心诚意地去满足灵魂之需,他或她最可能的是投向哲学与宗教,而
不是迷信,并会因此而扼制迷信的社会性泛滥。
第四,在现实的临终关怀的工作中,人之灵性的抚慰是核心。实际上,从临终
关怀事业发展的历史来看,其最重要的问题还不是医疗技术的问题,它最早起源于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宗教对病人的灵魂安慰,立足于基督博爱的基础之上。而所谓人之灵魂的存在也绝
不是空穴来风,在临终关怀的实际工作中,人有着灵性的需要已被大量的实例所证
明。台湾台中荣民总医院的杨克平博士介绍说:"一项针对21位癌末病患灵性需
求的研究发现,病患有寻求'神或宗教信仰'支持、寻求希望与力量的来源、领受
他人的爱与关怀及创造生命和生活意义等需求。而一项针对居家癌末患者的灵性需
求研究发现,病患有完成心愿、与家属相互表达爱与感谢,及宗教信仰等需求。"
(《安宁与缓和疗护学──概念与实务》,伟华书局有限公司1999年12月版,
第510页)台湾成功大学的赵可式博士在对临终病人灵性需求方面进行调查与研
究后指出:临终病人一般在灵性上有意义、宽恕与被宽恕、爱、希望、及宗教信仰
等项需求。(参见《临终病人的灵性需求及照顾》,文载《安宁照顾会讯》19期)
实际上,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若过得比较的顺利、比较的平静,或者文化素
质不怎么高,往往没有什么灵性的需要,或者灵性之需求很小,所以,人们不太察
觉灵魂的存在;而若人的文化素养很高,或者遭遇上人生的重大挫折,如极大的人
生痛苦、灾难与悲伤,重病与死亡,等等,便会蹦发出灵魂的呻吟:为什么会这样?
我的一生究竟有何意义与价值?这样的痛苦与灾难为何降临在我的头上?死后会去
何方?等等。于是,人们此时不再关注于现世之物质的获取,而是生发出灵魂的渴
望,这时,人们迫切需要的是──灵魂的抚慰。
杨克平博士综合各种材料指出:人是身(body)、心(mind)与灵(spirit)
的整合体, 且三者是互为影响的, 而灵则是人核心的部分, 也是最深的层面。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spirit(灵)源于拉丁文的spiro,含有呼吸之意,引伸而言包含使生命蓬勃, 富
有生气的意思。中文则将其解释为有勇气、精神、灵魂、活力或性格等意。"灵"
来自我们的"根",及人类在宇宙生命中的体验。所以,"灵性是人在生命过程中
自我超越能力的表现,可藉由个人与自我关系、他人关系,及神的关系之交流,体
上一篇:贺麟法治类型说浅析(1)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