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个的人的基督教生存论-祁克果宗教哲学思(4)
2015-05-07 01:01
导读:因此从祁克果所用的这个词来说,“单个的人”在他看来, 更为侧重相对自身而言的单纯性和完整性,而非相对“他者”而言的“隔绝”。 尽管他一直在
因此从祁克果所用的这个词来说,“单个的人”在他看来, 更为侧重相对自身而言的单纯性和完整性,而非相对“他者”而言的“隔绝”。 尽管他一直在强调单个的人与公众人的对立,强调从公众人中“脱离”出来才能成为单个的人, 但这里用到的这两个范畴都不是在日常的、政治或
社会学意义上来使用的, 而有其更深的形而上的和宗教的含义;另外,祁克果更多地是在一种途径和方法的意义讲到这种脱离, 其最终的目的是要达到“未分”意义上个体之人的完整, 以及由此形成一种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里祁克果与传统原子论式的“未分”观点的根本区别在于, 单个的人作为一个未分的整体,不是一个现成的、原本不可分的原子单位,相反, 个人在日常的公众生存方式中是已经被分了的,成为单个的人乃是成为一个未被分的整体。 因此这里不是一个“不可分”的问题,而是“未被分”的问题。在祁克果看来, 只有当个人成为“未分”的整体的人,人们之间才可能有真正的共同体关系,关于这个问题, 我们会在最后一章,即个体的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更为仔细地讨论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individual这个词也用作为“个人”。那么, 祁克果所言的单个的人与我们日常说的个人究竟有没有区别,以及有怎样的区别? 对这两个概念含义的混同,是人们常将他的个体学说与“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等同起来的主要原因。当然,祁克果并没有严格地定义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但在他能够作到的地方, 他都尽量使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不同的意思,而这是英语中“individual ”这个词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按照丹麦的祁克果专家戈里格.麦兰楚克(Gregor Malantschuk )的分析,英语中所用的individual human being 常常不能区别祁克果分别用四种不同的词所表达出的不同含义。最低的含义是指样本式的个人(Exempler), 他处于不与观念直接关联的最容易的生活方式,成为众人或他人生存样式的一种翻版; 其次是指日常常说的个人(Individ),他受群体和周围环境的支配,不能从中区别自己,但他自己;再次就是人格的个人(Individualitet),个人已具有某种统一的人格; 而最高的含义乃是指单个的人(den Enkelte),即和上帝形成了生存性关系的个人。 英文译本将这四个不同的词只能都译为individual human being,通过加形容词来区别。按照这种区别,我们通常从社会、 政治和伦理角度说到的个人基本上可以被归于前三类的用法之中,而对于祁克果来说, 单个的人这个范畴更严格地讲是一个宗教范畴,它有其宗教的和形而上的含义。为了和一般意义上的个人(an individual)相区别,英文中使用了相近词强调的译法:the single individual(或the simple one),或加冠词的译法:the individual(或that individual)。在本文中,在凡需要区别的地方,我们用“单个的”(或“个体的”)加在个人前来给予区别, 以示主要是在生存论的层面使用。而在区别不大的地方,不严格区分个人与个体的用法。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因此,祁克果所说的单个的人与个人主义意义上的个人有明显的区别, 这种区别随着我们下面对他单个的人的范畴的进一步展开,会看得越来越清楚。简单地说, 通常所谓的“个人主义”是一种以个人自己或自我为中心的伦理、价值观或生存态度。 这种生存的态度强调自己才是个人或社会所关怀的目标,并且因而也是个人所能依靠的基点。 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这个自己的含义,自近代启蒙运动以来,首先是在政治和伦理的领域,通过人与人平等的观念体现出来。因此,个人是通过与“他人”的平等而显明出来, 个人对自己认识的参照系是“他人”, 是在现实政治和伦理生活中个人对自己所拥有的与他人同等权利的意识,以及在利用这种权利去实现自己的需要或计划的过程中, 对自己与他人差距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从政治或伦理层面上所理解的个人的含义, 基本上是在权利这个概念上显明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