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之谜(1)(6)
2015-06-07 01:39
导读:对于维特根斯坦由实证主义立场向现象学转变的一个更可信的解释是,他从鲁道夫-卡尔纳普于1928年发表的《世界的逻辑建构》这一著作的现象学观念中了
对于维特根斯坦由实证主义立场向现象学转变的一个更可信的解释是,他从鲁道夫-卡尔纳普于1928年发表的《世界的逻辑建构》这一著作的现象学观念中了解了现象学。实际上,这样一种迂回的解释可以追溯到胡塞尔本人那里。因为,有资料显示——这要归功于赫伯特-法格勒(HerbertFeigl)——卡尔纳普在其自1922年至1925年逗留于弗莱堡附近的布哈恩巴哈时期参加过胡塞尔二十年代早期的一个研讨班,尽管他似乎对其内容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而只是深为胡塞尔进行哲学探讨时那种极度投入的风格所感染。更重要的是《世界的逻辑建构》本身展露了卡尔纳普研究胡塞尔著作的痕迹,该书有五处提到胡塞尔的《逻辑研究》和《观念I》,而并无一处是批评性的。实际上,卡尔纳普是在1922年至1925年间于布哈恩巴哈起草该书第一稿的。然而,卡尔纳普本人的现象学观念——正如在该书另外五处所指出的那样(p67,93,106,150,152)——与胡塞尔的现象学观念并不相同。其主要作用是分析我们的体验。卡尔纳普所提及的其它几个论题分别是性质,价值和文化知识。在某些地方现象学这个术语可与对象理论这个术语相互替换,对象理论这个术语可能是在迈农(Meinong)意义上说的,即在其他探讨心理学的人意义上说的。但由于卡尔纳普明确拒绝把价值的心理学化(Psychologisierung),因此我们可以推断他是极力反对心理主义的。
现在,甚至卡尔纳普的现象学观念也不同于维特根斯坦《哲学评论》中的现象学。他们俩都强调现象分析。但至少卡尔纳普所提及的例子在数量上要远远超过维特根斯坦。同样,那时卡尔纳普似乎一点都不比维特根斯坦更关心现象学的描述问题。不过,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观念更接近于卡尔纳普的而不是胡塞尔的那种更复杂得多的现象学观念,尤其是其二十年代后期的现象学观念。然而,在揭示卡尔纳普与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观念之间可能关系时,我们必须考虑到这一事实,即根据卡尔纳普自传[20]中的叙述,他们的私交即使不紧张也是相当淡薄的。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但甚至更重要的是,对影响维特根斯坦这样的思想家的可能因素所作的任何推测都应有一个一般性的附加条件。不仅总的来说是这样,而且“影响”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它以接受者一方的接受为前提:就维特根斯坦而言,它几乎从来就不止是一种外部刺激加其自身思想释放的过程。因此,我最有把握假设的情形是,在维特根斯坦离开维也纳时,那些传言中关于现象学的某些谈话和文字吹进了他的思想,并且在他要向新的听众展示其思想时偶然使用了它,可能更准确地说是使用了这个新标签。这样一种“影响”之所以可能是由于,像胡塞尔,卡尔纳普和维特根斯坦这样的思想家都在为他们的逻辑研究寻找一种更深的基础,从而由于充分研究现象的需要而自动聚合在同一点上。实际上,这样一种平行论的解释比那种因果交互作用的解释更有利于证明他们研究的有效性。
维特根斯坦现象学的消逝之谜
现象学是何时从维特根斯坦的文字和思想中消失的呢?它究竟消逝到何种程度呢?就这个术语而言,现在能够说的只能是,它没有出现在维特根斯坦自《蓝皮书》起的已版著作中。同样,在其于1963年发表在《哲学评论》中的文章中,当路易斯说维特根斯坦甚至在其放弃了“现象学语言几个月后”仍“一度”谈到现象学时,他的意思是说维特根斯坦是在较晚的时候才停止使用现象学这一术语的(p218)。直到1929年至1933年的大量手稿普遍问世以后,才得以确定《蓝皮书》的形成时间是可信的截止时限(terminusadquem)。
然而,比术语问题更加重要得多的问题是现象学观念形成的原因问题。维特根斯坦究竟放弃它至何种程度呢?我发现这决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这里,我将指出甚至在没有现象学这个标签的情况下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仍继续幸存的情形。然而,我不会为这个论题的支撑文本给出一个详细的注解。对我来说,下面所给出的内容似乎就是现象学观念形成的主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