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论”源流考(下)(6)
2016-04-12 01:02
导读:黑格尔的逻辑学以“存在”(Sein,“有”)范畴开其端绪。在这里,“存在”是没有任何更进一步的规定的,“是纯粹的无规定性和空”,而“这个无规
黑格尔的逻辑学以“存在”(Sein,“有”)范畴开其端绪。在这里,“存在”是没有任何更进一步的规定的,“是纯粹的无规定性和空”,而“这个无规定的直接的东西,实际上就是无,比无恰恰不多也不少。” 而“有”(存在)与“无”的统一,就是变易。变易由于自身的矛盾而过渡到有与无皆被扬弃于其中的统一,由此所得的结果就是“定在”,定在是有了某种确定的规定性的“Dasein”(“存在者”)。通过这种概念推演的方法,黑格尔在《逻辑学》第一篇“存在论”中得到如下几个主要范畴:质(包括存在、定在、自在)、量(纯量、定量、程度)、尺度。在这一过程中,概念通过自身的逻辑运动,从抽象逐渐变得具体。《逻辑学》第二篇“本质论”的范畴有:本质(同一、差别、根据),现象(现象界、内容与形式、关系),现实(实体关系、因果关系、相互作用)。上述两篇构成所谓“客观逻辑”,即黑格尔用来取代“本体论”的部分。第三篇“概念论”是“主观逻辑”,其中的主要范畴有:主观概念(概念本身、判断、推论),客体(机械性、
化学性、目的性),理念(生命、认识、绝对理念)。通过这样的推演过程,概念越来越具体,从客观逻辑到主观逻辑,最后又回到绝对理念,在绝对理念中得到统一,完成一次圆圈式的循环,所以整个概念发展过程都不过是绝对理念的展开,是绝对理念自身运动的不同阶段或环节。
黑格尔的逻辑学与旧的本体论有同有异。其同在于:它仍然保持了本体论在其开端处——柏拉图的哲学中先验范畴推演的建构方式和纯粹原理的品格,正因如此,在黑格尔那里,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都不过是逻辑学纯粹原理的应用领域;其异在于:针对康德对本体论的批判,黑格尔改进了理性工具,在逻辑学的建构中,不再是使用传统的形式逻辑的方法,而是发展出一套纯粹概念经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自我运动最后又回到自身的辩证法,并借助它完成了哲学史上形而上学体系的一次辉煌建筑。黑格尔说:“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肯定的;或说,自相矛盾的东西并不消解为零,消解为抽象的无,而是基本上仅仅消解为它的特殊内容的否定”;“引导概念自己向前的,就是前述的否定的东西,它是概念自身所具有的;而这个否定的东西构成了真正辩证的东西。”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黑格尔构造的由概念自身运动造成的纯粹逻辑演绎的体系,被看成是支配一切又统领一切的原则。作为纯粹的原理,这个体系被称为纯粹的哲学,它在一切科学之外又高于其他科学。其原理既覆盖自然界,又覆盖人类社会和人类精神生活领域。它是纯粹理性的体系,因此必须作为纯粹思维的王国来把握。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曾经对传统本体论和形而上学持批判态度,但他同时又为“形而上学”留有余地,甚至把他的批判看作是为一种未来的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形而上学奠定基础。对黑格尔来说,重建“形而上学”的任务已经历史地完成。他曾经在积极的意义上重新肯定了形而上学的重要性:“假如一个民族觉得它的国家
法学、它的情思、它的风习和道德已变为无用时,是一件很可怪的事;那么,当一个民族失去了它的形而上学,当从事于探讨自己的纯粹本质的精神,已经在民族中不再真实存在时,这至少也同样是很可怪的。”“一个有文化的民族竟没有形而上学——就像一座庙,其他各方面都装饰得富丽堂皇,却没有至圣的神那样。” “至圣的神”是一个比喻的说法,但它清楚地表明:对黑格尔来说,哲学仍然是居于为其他科学提供基础并支配其他科学的王者之位。
黑格尔对哲学的这种理解,最集中地表达了整个传统哲学对哲学的理解。当代美国哲学家理查·罗蒂(Richard Rorty,1931—)说:“自希腊时代以来,西方思想家们一直在寻求一套统一的观念”,“这套观念可被用于证明或批评个人行为和生活以及社会习俗和制度,还可以为人们提供一个进行个人道德思想和社会
政治思考的框架。‘哲学’(‘爱智’)就是希腊人赋予这样一套映现现实结构的观念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