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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范畴直观的范畴映现理论为什么是失败的?在《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分册的再版序言中,胡塞尔承认:他“不再赞同范畴映现的学说”。[51]没有理由认为胡塞尔放弃的是映现理论本身,和与之紧密相关的形式和内容模式一样,他一直保持着它们在超越感知分析上的效力,他也没有放弃对观念和本质直观的思想,在先验现象学内他继续提出本质变更的方法。因此,是映现理论应用到范畴直观上出了问题。
范畴直观学说以第六研究第六章为起点。胡塞尔的范畴直观包括两类行为,一类是综合直观,另一类是普遍直观。第六章提供了大量例子,来证明这两类直观的存在,进而证明从感知直观向范畴直观的拓展是合理的。具有代表性的首先是谓词“是”的例子,对“这张纸是白的”这个表述,当我看到一张白纸并且做出“这张纸是白的”这个表述时,表述获得了充实。但对纸的直观和对白的直观,以及它们形成的感性统一都不足以让这句话得到完全的充实,这里总有一个意义剩余:“白地是着的纸”,它是使白的含义和纸的含义相统一的东西,虽然关于白和纸的感性直观不能提供它的充实,可是“这张纸是白的”中的意义剩余,还是能在我看到一张白纸时形成了充实,因此有一个建立感性直观基础上的范畴感知的存在。在普遍直观中也是如此,我看到的总是个别的红,无论是在直观还是想像中,可是关于红的普遍概念立即获得了充实,一个普遍的红现时被给予了我。因而得以初步确立的两个基本事实是,存在着范畴直观,并且范畴直观奠基于感性直观的基础上。
以范畴映现理论为目的的第七章承担的基本任务是,通过一般直观的映现理论,深入地完成范畴直观隶属于直观共同体的论证,并且同时在结构上揭示范畴直观奠基于感性直观的可能性。范畴直观有独立的且奠基于基础直观质料吗?回答是肯定的,而且它还可以具有不同于基础直观的质性,但是在映现内容上他发现了“严重困难”,困难来自于如何确定范畴直观的映现内容,它构成了整个范畴映现理论的核心,并决定了它的成败。
毫无疑问,作为直观行为,范畴直观必须具有映现内容,否则它就是一个空洞的符号行为。这个映现内容无论如何也不是基础直观行为的映现内容,在“S是P”的例子中,无论“S”和“P”指什么,以及对它们感性直观的直观内容有什么变化,甚至无论构义形式是感知还是想像,“是”都通过它们之上的范畴直观自身给予,所以在奠基性行为和构义形式的所有变换过程中,对于每一个被奠基的范畴直观来说,映现内容都是同一个。因而范畴直观存在着自身的映现内容,范畴直观就是映现。
范畴直观的映现内容到底是什么呢?胡塞尔回答说,它是心理纽带,是联结基础行为的心理纽带。心理纽带概念明显是《算术哲学》中“心理联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心理联系建立在集合连接基础上,它连接的是抽象掉料其个别内容的元素,从而形成不受制于其元素内容心理联系,而这正是它和物理联系根本区别之一,此外,作为布伦塔诺意义上的心理现象或心理行为,心理联系也是反思内容或内感知内容。[52]
这些规定在《逻辑研究》几乎都保留了下来,它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胡塞尔对心理纽带那些说法:心理纽带不是一个建立在其元素内容属或原始属基础上的感性统一(物理联系),作为奠基性行为的心理纽带,它从感性直观内容多样性中解放出来,这是它之所以能充当范畴直观映现内容的基本原因。它也解释了胡塞尔为什么突兀地称映现内容为反思内容的谜底,他似乎没有意识到将映现内容的体验混同内感知会带来的麻烦。根本的不同是,与直接成为范畴对象的心理联系相比,心理纽带作为心理的统一不再是客观的统一,行为的联结不是客观的联结,它最多帮助客观的联结即范畴现象出来,它只是范畴直观的映现内容。
但是胡塞尔经常强调指出,心理纽带联结的不是任意的行为,作为范畴直观基础行为的只能是感性直观。例如,在算术等式中,被意指的同一性并不被体验和被感知,只是被意指;而在两个感知或想像中,颜色的同一性则是或多或少地被充实了的同一性。范畴直观所构义的是“在现实的(‘现实的’即是说本真的、直观的)认同和合取等等之中被体验的心理纽带”。[53]心理纽带因此是基础直观行为联结中的心理纽带,这也是为什么像图特根哈特这样的阐释者认为“范畴行为的直观性取决于综合的(在感性上受限制的)现时实行之真正决定性特征的原因”,[54]换句话说,范畴直观之所以是直观,建立于感性直观及其现时联结的基础之上。
胡塞尔继续着他对心理纽带的研究和限制,因为心理纽带联结是基础行为,但是它联结的看起来不可能是基础行为自身的映现内容,如果那样,它与心理纽带的抽象特点相冲突,从而让范畴直观的完成受到感性内容变化的影响。所以“我们确定,综合的因素绝不在属于基础行为的映现者之间产生任何直接的纽带”。[55]映现内容不构成基础行为的行为特征本质,心理纽带联结的基础行为的“心理特征”或“属的体验”,它就是行为的“意向本质”,另一方面也简单说就是行为的质料,“基础行为综合中的范畴因素所联结的不是基础行为的本质之外的因素,而是它们双方的本质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