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方略探析(5)
2017-09-19 06:33
导读:(四)业营业额的筹划方略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旅游业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费用和费用、门票费和其他代付费用
(四)业营业额的筹划方略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旅游业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费用和费用、门票费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的,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或者组织旅游团在境内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样,各旅游团之间通过相互配合就有了筹划的机会,特别是在收费项目和门票费用上,旅游团及导游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加大自身的费用支出从而缩小营业额,最终实现应纳税款的减少。
(五)娱乐业营业额的筹划方略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娱乐业的营业额为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台位费、点歌费 、烟酒、饮料收费以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种收费。这些项目的收费一般极易“灰色化”,从而达到筹划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