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式支出优化理论研究(4)
2017-09-26 05:08
导读:(四)构建最适的税式支出管理层次 1.在支出目标方面,最适税式支出应服务于、经济、社会政策。政治方面,在保障属性上,应属于生活品质保障范围。
(四)构建最适的税式支出管理层次 1.在支出目标方面,最适税式支出应服务于、经济、社会政策。政治方面,在保障属性上,应属于生活品质保障范围。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政策意图,以国民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经济方面,以经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社会方面,以社会稳定、有序运行为目标。 2.最适税式支出尽管在目前兼顾税基式、税率式、税额式、延期纳税式四种税式支出形式,但应从税额式、税率式、延期纳税式税式支出向税基式税式支出过渡,并最终选择以税基式税式支出为主要形式。税式支出是政府贯彻其产业政策、科技发展政策、投资政策和消费政策意图,调节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工具。据统计,2002年我国税式支出总额(包括出口退税和减免税)达2159.52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2.7%.相当于近10个中等省份的税收收入总额。因此,如果不进行有效的管理,势必形成失控的局面。因此,税式支出政策运用应以中长期政策目标为主,临时性、特定性政策目标为辅;尽可能地减少以至于最后消除地区性税式支出,而把支出方向调整为以产业税式支出为主,科技发展,投资和消费等税式支出为辅。 3.只能以公平优先而牺牲效率。一般说来,在经济领域应强调效率优先,在社会领域则应更多地注重公平;在初次分配环节应强调效率优先,在再分配环节则应更多地兼顾公平;在市场分配机制方面应强调效率优先,在政府分配机制方面则应更多地关注公平。从不相容性的角度透视,其实公平与效率历来是一对难解的矛盾,其间存在着很深程度的排斥性。在高效率——高收益——高所得的情况下,人们之间收入差距必然很鲜明。此时的公平,不过是人们的一厢情愿。如果强调了公平,则效率又将受到抑制,高增长的目标就会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可见,公平与效率这一对难解的矛盾必然表现为:要么强调效率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换取效率的提高;要么强调公平,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换取公平的实现。 通过上述分析,必须正确处理好税收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注重解决主要矛盾。最适税式支出条件下,效率与公平的选择应该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因为税式支出更多地属于政府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