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规则对税收的要求与调整税收政策
2017-09-27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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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WTO规则和形
一、WTO规则和形势,要求抓紧调整税收,改革税制 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融入世界发展主流,这是国家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加快实现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两个根本转变的客观必然要求和重大战略选择。加入WTO,有利于国内外资源优势互补,分享多边贸易体系长期推进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并避免在国际经济活动中遭受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有利于取得参与国际分工、竞争的主动权,发挥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应有的大国作用;并在有利的国际环境中,加速推进主义化建设。但是,也必须承诺市场开放的各项义务,遵循WTO各项协议规则,国内经济会遭受国际竞争的较大冲击,带有一定风险。总之是权利与义务均衡,机遇与挑战并存,有利有弊,利大于弊,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化弊为利,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深化体制改革,调整结构,促进加强政府的管理能力和调控能力,提高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WTO实质上是由自身的规则(即《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及历次多边贸易谈判所达成的众多协议和规则性文件组成,并按此运作的。这些协议和规则性文件,可以集中归纳为必须依循的若干指导原则,用以破除各种贸易壁垒,保障推进平等的世界贸易自由化。其中同税收关系较为密切的主要原则,一是最惠国待遇原则。指世贸组织一方成员,在货物贸易方面给予另一成员方的利益、优惠、特权、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任何成员一方。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方面,也是要给同等待遇,只是对服务贸易允许在2005年前有例外。这是世贸组织的无歧视待遇这个根本原则,在国与国之间的无歧视待遇体现,是WTO的一个基本原则。表面在税收上,就是要求对关税、国内税、费的优惠(含计征)给予另一成员的,也要立即、无条件地给予任何成员方。二是国民待遇原则。指外国商品或服务(限于承诺的服务)或知识产权与进口国国内商品、服务或知识产权处于无歧视的平等待遇。这主要就是取自外国产品、服务的国内税费征收,不能高于本国;给予外国产品、服务的优惠待遇(含国内销售、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规则和要求),不能低于本国。当然,这种无歧视待遇,并不是要求外国商品、服务、知识产权的待遇,与本国完全一样,给予外国商品、服务、知识产权优裕于本国的待遇,也就是取自外国产品的,低于本国;给予的优惠待遇,高于本国,并不是国民待遇原则所反对的(如按国别给予差别优惠,则不符合最惠国待遇原则)。这是世贸组织的无歧视这个根本原则,在出口国成员方与本国在商品、服务、知识产权间的无歧视待遇体现,是WTO的另一个基本原则。表现在税收上,主要就是要求不对进口产品征收从进口到完成消费的各环节、各领域超出国内同类产品的国内税、费,以及不通过税收,搞国产化、替代化要求。至于对外国投资者的国内税收,除承诺的服务贸易外,WTO规则现尚无明确的限制规定和要求。三是关税减让原则和反倾销、反补贴原则。前者是指降低关税水平,实施约束税率和非关税壁垒关税化。后者主要是指出口国实施的禁止性补贴以及倾销、可申诉补贴造成进口国损害的,可依据裁定程序、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以维护公平的国际贸易自由,保障世贸组织的无歧视这个根本原则的实现。这两项同税收直接关联。四是透明度原则。指各成员国(地区)要及时公布有效实施的现行有关贸易政策法规,并要统一、公正、合理地实施。表现在税收上,主要就是税收、法规,要提前公布,保持稳定性,在执法中也要公开、公正、统一、合理,不存在歧视。五是例外原则和发展家优惠原则。指WTO众多原则都有一些例外的特别规定,也构成一定原则,这就是原则中有例外,例外中有原则。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执行各项规则中,享有某些较宽容的优惠待遇,就是一个最大的例外原则。WTO协议的许多例外条款中,都涉及到税收,同税收有密切关系。 ?我国1994年实施的新税制,构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初步框架,是成功的,但有的改革未能到位,有的改革未能按原规划出台。特别是当时的改革,是处在经济高速发展和通货膨胀时期,税法的制定受其,随着近年经济体制下不断改革,国民经济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多年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显露出来,现行税收政策、制度在许多方面已不适应当前消费、投资需求不足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税政、税制本已亟需调整、改革,现加入WTO,各项协议原则对税收提出了多项硬性要求,更迫使税政调整、税制改革要加快进程,加大力度。 调整税政,改革税制,不但是要主动地清理,修改那些不符合WTO规则要求的税收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特别重要的是,更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利益的前提下,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本国实际情况,掌握运用好WTO各项规则,尤其是各项规则的例外条款和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要依据公平、公正征税和贯彻国家战略决策及产业政策的要求,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调控机制,大力促进调整国内产业结构和资本结构,提高民族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积极支持建立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素质,使之有能力迎接竞争和挑战。? 当前调整税收政策,改革完善税收制度,要依循的指导原则主要是:第一,统一税政、规范税制。税收政策和税收基本法规要全国统一,各税种、各产业、地区的税收政策法规也要协调统一,税收制度要统一和规范化,并重视与国际税制衔接。授权省级的税收立法要符合全国统一的税收政策要求。第二,公平税负。国别间的征税要符合最惠国待遇原则,没有歧视;外国产品、服务与国内产品、服务的征税,要符合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没有坡视;对国内包括内、外资企业和中外籍居民在内的各类纳税人的征税要公平、公正、合理。第三,体现战略决策和产业政策。税政、税法要能体现和贯彻国家的战略决策(如开发西部地区及国有企业改革等)和产业政策及地区协调发展原则,实行必要的税收鼓励、限制政策。第四,宏观税负适当,合理按排税制结构。要依据宏观税负适当原则,结合清费立税的整顿改革,合理安排税制结构,开征新税种,扩大原有税种征收范围,停征一些税种,授权省级开征地域性的地方税,建立地方税体系,从而较大幅度提高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第五,法治、透明、效率。要依法治税,依循税收法定主义,制定层次高的税收法律、法规,提前公布,有一定期间的稳定性,执法也要有公开、公正和对纳税人服务的应有制度约束,并通过征管制度的改革完善,提高税收效率、征管效率。? 依据以上原则,要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要改变内外有别的两套税制;要完善增值税的内部机制;要结合清费立税改革,建立地方税体系;要加大税收的调控力度,促进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协调地区经济平衡发展。优化税制的调整、改革要有总体规划,分步骤实施,从而逐步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竞争大环境要求的完善、高效税制调节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