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权:产权理论的一个重要内涵——对所有制(3)
2014-01-11 01:13
导读:马克思的生产关系变革理论,是研究经济转型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工具,他从根本上回答了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怎样成了社
马克思的生产关系变革理论,是研究经济转型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工具,他从根本上回答了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怎样成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为什么应该由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去取代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严格把握马克思有关所有制理论的基本理论,第一,我们从现实中生产、交换、流通、分配各个环节的系统研究中,能够真正理解所有制结构变化即现存不同所有制的性质;第二,只有从宪政的意义上理解经济学中的“所有”与“占有”的不同含义,只有对生产资料从“占有”具有了合法的宪政保障,通过宪法保护公民对财产的所有权,才能真正维护经济长期发展的潜在动力。
二、对产权的不同理解
现代产权理论,是20多年间我国学术界的“热点”,且不说产权理论曾一度被当作资产阶级自由化来批判而制造的各种思想混乱,就是在正常的学术中,对其理解也很不一致。
一种观点认为,现代产权理论是西方学家在对传统的微观经济学即新古典经济学进行批判的思考中逐步形成的。因为在传统的微观经济学看来,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中,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市场行为者对资源配置的交易界线是极为明确的,因而交易成本为零。但事实并非如此,科思由此指出:交易成本为零,这仅仅是一种假设,尽管是私有制,但市场行为者即之间仍然存在着产权界区含混的,从而带来市场运行中的缺陷和资源配置的失效。只有在界定产权的基础上,引入市场价格机制,才能有效地确认企业相互的程度以及相互承担的责任。企业间只要通过协商交易的途径,把产权界定清楚了,经济运行就可以达到最佳的效果。由此,现代产权理论认为,经济学的主要任务就是产权界定,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取决于产权界区的清晰度。这里所讲的产权.由于产权理论的提出者,也没有给过明确的界定,就通常的理解,其含义,既不同于体现生产条件最终关系的所有权,又不同于企业日常决策的经营权,而是指那种企业财产在市场交易中的使用权、支配权、转让权、剩余索取权等多种内涵经济利益的权利,而要实现对多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又取决于交易双方对边际收益的比较。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因此,产权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关系,是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多种权力的组合,或者说是一种多种权力的结构。持这种观点的同志大都是改革开放以来比较多的接触过现代经济学的年轻一代经济学家[10]。他们解释说,在市场经济中先前那种由财产所有者直接经营财产的方式降到了不十分重要的位置,占支配地位的是所有者把财产交给专门经营财产的法人组织,自己仅仅获得一张财产所有证书,如:股票或股权证,并按此获得一定的收入。这样,他的财产所有权就转化为独立的产权,由产权主体即法人组织占有、支配、使用和处置这些财产。然而,上述理解还仅仅限于产权的经济内涵,事实上,产权所涉及到的外延还要宽泛得多,比如:将企业中对剩余的索取权或者是剩余的控制权,也纳入产权的内涵,但我们都清楚,剩余的索取当然是以某种契约为前提。
另一种观点认为,产权就是所有权,它是某个主体拥有作为财产的某个客体(即拥有对某个客体的所有)所得到的上的承认和保护,它实际上就是生产资料归属的法律用语。从经济学看,早在50年代末,孙冶方在论述主义的商品货币关系时就指出:在按劳分配制度下消费品的所有权,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消费品仍旧私人所有,这两种“所有”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在按劳分配制度下的所有权,……。是权利也是法权,实际上是对“所有”的限制,是一种产权。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消费品的供应已经有了充分保证,因而今天这种产权性质的限制不存在了。事物的充分就走到了它的反面,“所有权”有了充分的保障也就无所谓所有权了。持此类观点的同志,大都是长期从事马克思主社会主义经济学家。有这类观点的经济学家,比如:于光远,还将马克思有关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的理论统统称之为产权理论[11]。据查,50年代到60年代,政府部门颁发的一些文件中也常常用产权的概念,例如,谈房屋的产权,实际上就再讲房屋的所有权。有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中所谓“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的说法,在我看来,是将产权等同于所有权的意义上来论述的。